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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划方案公示汕规公示〔2007〕92号由汕头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以下简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业已完成正式规划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依照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划方案予以公示。本次规划公众展示活动在汕头市规划局公示大厅(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四楼)(6月4日至6月10日)同时进行,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前往参观。特此公告。附:1、《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划简介2、《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3、《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图4、《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调查问卷二○○七年六月四日《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划简介:《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由总体层面的户外广告设置场地规划、普遍层面的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和详细层次的重点地区详规三部分组成。场地设置规划又包括了分区定位控制、一般地区地设置规划和重点地区场地、特殊地区设置规划。重点地区详规将分期分批进行编制,首期“一中心一广场,三沟五路二桥”十二个重点地区。本次规划适用的地域范围为汕头市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其它各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实行。第一章现状分析目前,汕头市户外广告从数量、规模上看,分布最多的是中心城区繁华热闹的金平区东南部、金平区中南部、龙湖区的西南部。北岸的西区和南岸较少。主城区户外广告主要分三种类型:在建筑物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包括在建筑物屋顶、主体立面、沿街店面等处设置的户外广告;在室外空间设置的户外广告,包括公共场地及自有场地。公共场地如广场周围、公路、道路沿线两旁、绿化带等;自有场地主要是建筑红线内室外空间;在公共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包括在路灯杆、公交候车亭、公用电话亭、人行天桥、城市出入口龙门架标牌、道路交通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根据现状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六类问题:一类:未符合法规,在禁止设置的人行天桥、立交桥、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等上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二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遮挡道路和交叉口视线;三类:影响市容市貌,缺乏统一性,设置杂乱无章;四类:影响建筑立面,遮挡建筑主体;五类:破坏建筑群轮廓线,与建筑、街景不协调;六类:闲置、残旧,缺乏维护,过期没有及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第二章规划总体思路一、普遍层面宏观控制,重点层面微观限定规划分一般地区与重点地区进行控制,抓住主次轻重,统筹兼顾,有的放矢,重点解决影响城市景观的问题。规划从多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多标准进行细分,既宏观又入微,有对城市普遍层面空间进行宏观控制,也有又对重要地区进行微观的具体限定,以期达到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的目的。二、分区布局,分类控制贯彻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分区设置。提出规划原则、目标和有针对性的规定,从总体上进行调控,为更深入的规划与设置提供依据。三、统一标准,规范设置通过编制《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明确申请、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并对各类设置进行必要的定位、定性、定量控制,使管理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和统一标准,规范具体设置。四、控制总量,提升档次户外广告主要是视觉广告,因而户外广告大都选择在繁华的中心商务区、商业区、重要景观区,如广场、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等,广告水平好坏对城市的形象影响很大。户外广告必须达到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才能符合城市规划需要。规划户外广告将逐渐从占用公共场所向上建筑物设置过渡,把公共空间让出来美化环境,严格控制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数量和密度。第三章规划控制体系第一节分区定位与控制中心城区由河、海自然分隔为相对独立的五个大区域:中区(金平区东部、龙湖区)包括岐山北、岐山南、光华、旧城、下蓬、金砂、龙湖、新津和陈厝合9个片区。西区(金平区西部)包括鮀西、鮀浦、汕头大学、东牛田洋和四千亩片区。新东区(澄海区外砂镇、新溪镇)达濠片区(濠江以北片区):包括濠城、南滨、珠园、葛洲、广澳和茂洲6个片区及磊口、东湖2个组团。河浦片区(濠江以南片区)包括三河、马滘2个组团。规划根据城市功能、性质特点、人口活动频率情况、城市公共空间布局、城市景观特点要求等,对中心城区五个区域分别确定等级分区,并提出各分区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要求,为进行更深入的规划与设计提供依据。I类设置区位于市、区级的中心,承担城市的主要职能,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现代化水平高,商贸集中发达的繁华区域。主要体现为社会对户外广告设置需求大。Ⅰ类设置区包括中区的金砂、龙湖、旧城片区;新东区外砂、新溪片区;南区的濠城、南滨、茂洲片区;规划要求此类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求科技含量高,技术新,形式多,档次高,设计美,品质精良;大、中型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内容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20%;严格控制临时性户外广告数量、位置;近期核心区域禁止设置新的大型立柱式广告,近期广告逐渐由占用公共场地向在建筑物上设置过渡,远期广告基本在建筑物上设置。达到以人为本目的,还“空间权”、“路权”于民。目的是尽可能减少广告设施对人流通畅的影响,保障行人安全;防止广告设施突出人行道对车辆产生碰撞,维护市容景观。Ⅱ类设置区位于市、区级次中心,承担城市的次要职能,结构中处于辅助地位,现代化水平中,商贸较发达区域。主要体现为社会对户外广告设置需求中等。Ⅱ类设置区包括中区的岐山北、岐山南、光华、下蓬、新津、陈厝合片区;西区的鮀浦、汕头大学片区;南区的珠园、葛洲、广澳片区及磊口、东湖2个组团。规划要求此类区域的户外广告要求形式多,档次高,设计美;大、中型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内容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10%。近期广告逐渐由占用公共场地向在建筑物上设置过渡。Ⅲ类设置区位于城市边缘,承担城市的一般职能,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现代化水平低,商贸活动层次低。主要体现为社会对户外广告设置需求少。Ⅲ类设置区包括西区的鮀西、东牛田洋和四千亩片区;河浦的三河、马滘2个组团。规划要求此类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小型化,设计美,夜间有照明;大型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内容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5%。第二节一般地区户外广告规划一般地区是从普遍性层面进行规定,按空间形态和空间功能进行划分,对附着于其上的户外广告进行控制,明确可设与不可设位置和广告的性质,对广告设置方式、位置、规格进行界定和量化规定。规划分点状环境空间、线状环境空间、面状环境空间进行控制。点状环境空间包括在建筑物、城市出入口、公共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根据用地性质结合建筑物、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提出控制要求。线状环境空间包括各类各部门等级道路(含道路防护绿带、沿街一线建筑整体空间)。根据道路性质结合使用功能提出控制要求。面状区域环境空间包括行政中心、城市广场、休憩绿地、公共绿地、公园、体育中心、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规划根据城市空间形态、景观结合使用功能,提出控制要求。规划根据各类空间的具体功能、性质,分禁设类、严控类、普控类、允设类四种类型对一般地区户外广告进行控制:1.禁设类:禁止设置任何类型、任何方式户外广告。2.严控类:严格控制,必须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按审批部门要求的类型、位置、距离、方式、尺度以及照明方式、色彩配搭设置。3.普控类:普通控制,按审批程序,符合审批部门要求的内容、位置、距离、尺度以及照明方式设置。4.允设类:允许设置,按审批程序,符合设置规范的一般要求设置。一、点状环境空间控制要求对于建筑物及其室外空间的户外广告,规划根据用地性质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进行分门别类,对号入座,提出控制要求。企、事业、科研办公、居住等属严控类,要求宁静、稳重、简洁、明快;体育、工业、仓储、市政设施等属普控类,要求和谐、动感、简洁;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属允设类,要求繁华、欢乐、丰富、亮丽。对于城市出入口,规划要求户外广告设施应在边缘地带,并且不遮挡、破坏出入口道路、绿化和环境景观。机场、口岸等属严控类,要求宁静、稳重、简洁、明快;公路、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属普控类,要求和谐、简洁;轮渡码头、车站等属允设类,要求繁华、欢乐、丰富、亮丽、动感。对于公共设施,规划考虑安全性和不影响使用和服务功能情况下对户外广告设置可进行分类和控制:桥梁、立交桥、高架路、人行天桥;交通设施、公路设施、道路设施、电力设施、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公交站点、书报亭;消防栓、公用电话亭、邮筒等属禁设类。路灯杆等严控类,要求宁静、稳重、简洁、明快。道路指示牌属普控类,要求:小巧、简洁、和谐、协调。公交候车廊属允设类,要求繁华、欢乐、亮丽。二、线状环境空间控制要求线状环境空间含道路及道路防护绿带、沿街一线建筑整体空间。城市交通性主次干道、防护绿带等属严控类,要求统一、简洁、协调,宜少;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允设区域属严控类,要求稳重、简洁、明快;城市生活性主次干道属普控类,要求繁华、协调、和谐、多样,宜多;生活性支路、小区路,要求和谐、宁静,宜少;商业街、步行街属允设类,要求繁华、欢快、丰富、特色,宜密。三、面状区域环境空间控制要求规划要求各类中心建筑物及其室外空间的户外广告须与中心建筑形体、立面、色彩、装饰风格,及空间环境协调。具体体现在户外广告的长、宽、高比例、色彩与建筑物及空间环境协调。户外广告的设置还须根据该中心具体情况,全局考虑,统一规划设置,体现整体效果,要求协调、统一、整体化。行政中心、城市广场、休憩绿地等属禁设类。公共绿地、公园和一般的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城市广场周边属严控类,要求宁静、稳重、简洁、明快。体育中心、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属普控类,要求和谐、简洁。商业、文化、娱乐等各类中心等属允设类,要求繁华、欢乐、丰富、多样。第三节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重点地区是指政府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范围以外而又构成城市整体景观环境中的重要地带和区域。分城市景观核心形象区、城市景观重要形象区。重点地区是城市经济、文化、科技高速发展的缩影,对城市风貌和景观特色的构成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景观核心形象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关系到城市的面貌和形象,对于城市风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应按设置规范规定的“严格”程度控制。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科技含量高,技术新,艺术性浓,形式多,档次高,设计美,品质精良。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施的形式、形状、尺寸和材质、色彩、照明等必须与整体建筑、相邻建筑立面和城市空间整体景观保持协调关系,不得有碍市容美观;近期大型广告设施一般只在城市空间比较宽敞的出入口、公路、高速公路的法规允许设置区域,以及《汕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中规划的有道路侧绿地的汕汾路、泰山路、金凤路、中山东路、潮汕路、大学路、南滨路、磊广路、广达大道、河浦大道等道路外侧绿地设置。由于大型广告设施体积庞大,对周围的市容环境的影响较大,而城市中心地区建筑密集、道路狭窄,加上人流、车流拥挤,因而规定新的大型广告设施只在几条空间宽敞、有外侧绿地的道路设置。禁止在上述范围以外的道路设置。重点地区必须统一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实施,严防出现景观“杀手”。第四节特殊地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为营造商业中心的气氛,在商业繁华地区,规划划定一定的特殊地区,在不妨碍人民生活、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禁止的前提下,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可相对放宽,并在特殊地带一定范围集中设置各类商业广告。特殊地区设置要求除设置规范第四、第五章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之外,其它章节规定必须遵照。特殊地区范围限定特指《汕头市商业网点规划(2004-2010)》所规划的商业街(区)十八条(不含金砂路、中山路、天山北路)中的三街区七街五路。由于金砂路、中山路、天山北路属于城市重要的交通干道,因此不纳入特殊地区范围。即三街区:迎宾广场休闲娱乐街区;金厦商业广场街区;华山路、珠江路机动车销售街区。七街:华侨新村路商业步行街;博爱路商业步行街;旧城商业街;鮀浦商业街;黄河路装饰装修用品一条街;韩江路餐饮一条街;礐石旅游风情一条街。五路:金园路(金新路—金环路
本文标题:《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划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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