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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放飞梦想——教师必须“依法治教”黔西县洪水镇农场小学徐明松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依法治国”,也即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制”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习近平总书记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义务或职责。’‘万象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法制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生活的顺利进行,只有法治才能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只有法治才能让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法制”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立国理想,构筑起一个国家的治国大厦。致力于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沿着宪法所体现的民主、法治和尊重人权方向,让每个中国公民都感受到公平和公正,感受到安全和尊严,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梦既是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梦,也承载着我们每个公民的个人梦想。我们的个人梦想是什么?很具体,正如习总书记所描述的: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这些梦想的实现,都离不开法治的关切与保障。没有法治做后盾,国家和社会就难以实现长治久安,权力就会不受约束肆无忌惮,公民的权利就难以保障,公民的幸福将无从谈起。因此,要实现我们的梦想,就要把法治作为一项实践的事业来做,一步步推进,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将宪法转化为制度支撑,使宪法融入社会生活,走进每个公民的心中。说起“依法治国”,大家肯定不陌生,我们曾在初中的课堂上接触过它,在每天的新闻联播里接触过它,就在我们身边也接触过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事情与它有关呢?依法治国似乎远离了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只存在与纸上的词汇。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在生活处处透着法律,我们出门行车有《道路交通法》,我们工作有《劳动法》《教师法》,同学们生活的校园有《校园安全法》,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着法律的底线,我们享受着每一项权利都有着法律的明确规定。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正常的秩序,人们任意妄为,我们的社会很可能混乱得无法想象,更不用提发展,奔小康。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小到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有时候我觉得每天只要我按时上班,完成教学任务,下班就回家,反正我又不会违法。其实这是肤浅的认识,殊不知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比如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老师应当进行教育,但不许体罚学生;老师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等,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已行为的准则。“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领域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既是宏观的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事情,也是微观的,是每一个社会组织,每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都应身体力行的事情。因为教师是国家教育事业的专门工作者,所以,从微观的一个角度,具体深刻地探讨和落实,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意义。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更应该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法,尽我所能地,把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的每个人,让大家知道,法律不是枯燥无味的,他是有生命的,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个瞬间,有时候守法与违法就在一瞬之间。其实,教师都深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但是要具体到什么事情上时,有时还真把握不好这个尺度。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教师常常感到:自己管学生还管出错了,自己的一片良苦用心反倒不合乎法律的要求了,自己如何管理学生才合适,是不管不说,还是严管严教……通过“学法”,我们能够清楚地意识到发生在学校、教师、学生身上的事情到底谁对谁错;通过“守法”,我们知道如何在教育教学中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依法治国”并不是高高在上,相反,它存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当我们权利收到侵害时,它像一张严密的大网,让违法分子无处可逃;而用时他又像一束花,带着司法和正义的温暖去拥抱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法律是一扇屏障,保障了为我们的生活秩序;法律又是武器,可以为我们所利用,维护自已的权益;法律更是警钟,在我们被愤怒冲昏头脑时,把我们拉回理智的边缘。只有人人都能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我们的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我们的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就是需要让法制走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作为一名教师,不但要潜心努力学习和工作,而且要学法懂法,尤其是“教师法”。只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才能不触犯法律底线,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从而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国的进程。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扬遵纪守法的重要意思,更主要的是让他们意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动的束缚,更是保卫尊严、权力的有力兵器。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进程。我们应当告知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辨认、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清楚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假如这些权利受到损害应该采用何种方式、何种能力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开展法制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点,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因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气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天然地发生对法律的信奉,进步他们是非分明的才能。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乏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遵纪守法的情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耳濡目染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全面的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和护法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根据自己的教学反思,“依法治国”对于一名教师而言,最关键最起码的就是要做到“依法治教”,怎样才能做到“依法治教”呢?依法治教,就是要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既然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如,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老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行挖苦嘲讽。如今,仔细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合适的行为,这才真正领悟“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愧”的真谛。因此,身为人师,应该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才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学生水平,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培养一批“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人才。朋友们,为了天下太平,为了国家安泰,为了百姓安居乐业,为了社会长治久安,让法律走进我们的心里吧!让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让我们共同携手来,“依法治国”放飞梦想!老师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来,用我们心中的法律,为明天美好的生活筑起一道坚固的城墙吧!让也“法制”为“教育梦”保驾护航吧!
本文标题:依法治国-放飞梦想——教师必须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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