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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暂行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政府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全省的工作动态、干部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省良好的对外形象。二、程序及工作要求(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二)工作要求1、监测对象及监测内容在较经常出现涉及我省相关舆情信息的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对涉及党和政府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正确处置。2、监测方法,采用7*24小时分工轮值负责制,利用相关软件与人工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舆情进行搜索两种方式,对人民网及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站信息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同时还可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省信息化管理中心报送网络舆情信息;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省信息化管理中心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信息公开处报送网络舆情信息。4、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一般舆情,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办公厅信息公开处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5、网络舆情协调,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全省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干部任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本文标题:网络舆情监控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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