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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学习总结【篇一:招投标学习心得】招投标学习心得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已经对招投标有了一些初步的理解。下面我就此次课程设计的心得体会,向老师一一进行汇报。此次课程设计我主要参与的工作是:一是企业营业法人证书的制作、税务证书的制作、完全生产许可证的制作;二是参与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还有经过此次学习我也对招投标程序有了一些的了解,我将从下面的过程进行具体说明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1、发改局的立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文(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基底红线图;4、开平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5、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备案表;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7、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最高报价备案;8、资金证明文件;9、建设项目监理合同;10、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12、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13、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函;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委托书;16、招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17、外来企业备案表。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参与评标。八、开标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5、商务标书评审;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开平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十一、招标投标报告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最后我个人认为招投标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做到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合理竞争,但是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不法或恶意竞争,可谓是不胜枚举,下面我将谈谈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这点建议能对我国的招投标法律的健全有些帮助。建议一:抓改革,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首先,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制,真正实行“管办分离,监管分离”,从根本上解决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将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职责划归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由该部门统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专业执法队伍。改革目前的资格预审制度,全面推行资格后审,开放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加大串标围标者的成本。当前,要抓紧推进省级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建立省级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包括工程招投标在内的公共交易的集中监管。其次,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对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是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减少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干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因此,应加强项目管理公司的培育,加快形成代建市场,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第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和工程款直接拨付制度,对未经招标投的工程项目予以停止拨付工程款;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建议二:抓规范,加强对招投标双方、中介机构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不断探索和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引导招投标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交易活动。尤其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和推行招标公告发布办法、资格后审制度、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及开标流程、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封闭式评标区管理办法、招标监督规程、投诉处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从程序上对招标投标活动加以规范和监管。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突出造价控制与监管,切实减少以提高工程结算价款为目的的各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管理。招标人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招标行为,若自身招标力量不足,应加强力量或实行“代建制”。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对招标人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保障招标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投标人作为市场卖方主体,通过参与招投标竞争获得承包项目的机会。行政监督部门要【篇二:招投标学习总结】招投标学习a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关键环节有:清单子目列项和五要素(包含:编码设置、名称设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设置。容易发生错误的是清单子目列项的漏项或重项错误,以及五要素中特征描述错误和工程量计算错误。对于以上错误的解决方法是通过招标答疑会解决。(此种解决方法非常局限,因为在新规范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中错项、漏项、重项等问题全部由招标单位即发包方承担,而且即使找专业招投标单位做标书出现以上问题也是由发包方承担,而且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没有提醒招标方的义务和修改招标清单的权力。与此同时此种情况的出现对于投标单位来说也是一次机会。)对于上述问题另外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以变更的方式把错项、重项、漏项按照实际施工更改,在竣工结算的时候按照实际施工结算,这样就会弥补上述问题产生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于招标单位自己编织清单文件时一定注意避免错项、漏项、重项的发生,为避免这些问题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1、详细了解施工工艺、节点详图等,把图纸看透,依据清单附录表逐项依次套项,最后检查对照图纸上的工程做法。此方法虽然工作量大,但是对于初学者非常实用;2、而对于有经验的预算员来说可以总结以往工程实例中容易出现的错项、漏项、重项的项目制成表格形式,在完成一个新工程时对照这些项目检查一遍清单项目是否有误即可。接下来要说的就是作为招标单位的预算员,一定要理解定额和清单规则:定额规则是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而清单则是完全依据图示尺寸计算的工程量,作为招标单位一定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据清单规则编制预算,而切忌和现场实际产生工程量混淆,因为现场实际工程量所产生的措施增加费用是由施工单位自己的现场管理、材料控制、人员分配、技术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决定的,和甲方无任何关系,当然了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给施工单位一定程度的措施增加费用。b盘:一、对于专业工程以及暂估材料价的采购招标,此招标是由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对于发包方如何控制有以下三点建议:1、合同中有关暂估材料价或者总承包方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材料,在总承包方招标时,招标文件中表明要有业主方参与;2、总承包方对于暂估材料以及分包的专业工程材料招标文件必须通过业主的审核;3、业主方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指明专业工程材料以及暂估材料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控制。二、对于投标人在新清单形势下应该注意两个原则和两个规定;两原则:可竞争与不可竞争项目:1、可竞争项目:(1)对于投标报价组成综合单价的消耗量定额可自由竞争;(2)对组成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单价可自由竞争;(3)对组成综合单价的企业管理费率可自由竞争(不能为0);(4)对组成综合单价的利润率可自由竞争(可以为0,保本承包);(5)措施项目清单——开口清单,可自由竞争(变动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对于其他项目清单中清包工的人工单价以及服务费用可竞争。2、不可竞争项目:(1)安全文明措施费;(2)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量不可竞争,只能照抄招标文件;(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两规定:1、投标人报价总价必须与细节吻合。2、投标总价不能低于成本价。三、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的关键点:1、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清单编写投标书,工程量必须与其一致,进行报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清单依据招标文件清单和业主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措施项目进行增补。3、分部分项清单进行组价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表明的项目特征描述一致进行编制。4、投标人可虑的风险范围以及风险内容如果在招标文件所示范围内,则综合单价不能进行调整,如果实际施工中风险超越了招标文件中的风险范围,进行竣工结算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5、投标报价的总价必须与各细节合价一致。c盘一、合同约定环节:清单规范不强制执行单价合同,而明确指出了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即固定单价,原因有两点:1、对于双方的风险进行了合理划定;2、与国际接轨。固定单价合同也不是真正的固定不变,而是在约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单价是固定的,差异超过约定范围时是可以调整的。另外一种合同形式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也是相对固定的,其中由于变更、签证、新增项目不受固定总价约束。固定总价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两种情况才能固定:1、实际结算时的竣工图纸与原图纸完全一致时;2、实际施工时的分部分项特征描述与原招标文件中的特征完全一致时。二、08清单规范要求对以下9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以及抵扣方式;2、开工后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方式及时间;3、对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4、对索赔和签证的程序经过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时间;5、对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和时间;6、对承包方承担风险的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对工程竣工结算、核对以及价款支付的时间;8、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抵扣方式及时间;9、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其他事项。三、双方在合同中未作出明确约定的,要遵循规范对于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1、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引起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2、对现场技术、管理产生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对于市场材料价格涨幅引起的风险由双方承担。四、对于市场材料双方应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一个具体的涨幅区间作为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范围。d盘:结算过程中甲乙双
本文标题:招投标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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