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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人眼里出西施”谈对美感个性差异的认识和理解从情人眼里出西施说开去常言道:“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何一个像貌平平的寻常女子,在情人眼里却美若“西施”?是情感态度让他做出这样的审美判断。这涉及到西方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在纯粹感觉的领域,“趣味问题,无可争辨”。在这里,“趣味”等同于“鉴赏能力”(审美)。休谟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认为:美诉诸情感而非理智。理智所看到的事物就是自然中的事物,不增也不减。趣味(审美)所发现的事物却产生(生发开去)新的东西,并用情感的色彩装饰对象。理智一是一,二是二,仅仅是冷静的认识自然对象,不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动力;趣味(审美)对自然对象有增减,能使人幸福或痛苦,促使人选择、行动。顺着休谟的思路我们发现:美因人而异。不同的心灵可以看到不同的美。似乎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审美感受。结论是——美不是客观存在于自然对象的属性,他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上述古老的美学命题,却经常被今人用来为自己审美偏见作辩护。若是遇到和自己意见相左的评论,只需回应一句“趣味问题,无可争辨”。既显得自己大度(不和你一般见识),又避免了自己理屈词穷的尴尬。实践经验使我们不得不承认,休谟的“美因人而异”的论述确有他的道理。但是又隐隐约约感到有些不妥:美——难道就仅仅是个人的主观感受?美和审美对象真的就没有一点关系?如果审美对象本身不存在“美”,我们又怎么能凭空感受到“美”?……感谢狄德罗,他仅仅通过逻辑推理,轻而易举解答了我们的疑惑。他认为,美就是我们对无数个事物所用的一个字眼。要么是我们用错了这个字眼,要么这许多事物中确实存在“美”。这只能说明确实存在一种“东西”,事物有了它就“美”,离了它就“不美”。他还认为,“美是关系”。事物的关系是客观的,所以美是客观的。他发现有两种美,一种是“外在于我的美”,一种是我所见到的美(实际上指“美感”)。二位先哲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的精彩论述实际上互为补充,为后世的美学研究起到开拓与奠基的作用。他们之后的美学论著,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主客观两方面做文章。情人眼里真的出西施吗?两情相悦不过是一种催眠当月下老人将一对男女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可以找出一千条非他不嫁、非她不娶的理由,正所谓“天作之合”。这些理由是真实的吗?这些理由靠得住吗?这些理由是理性的吗?没人会对热恋中的人们提这样的问题,那会自讨没趣。可我们若是冷静地细加剖析,则可发现爱情原来是盲目与非理性的一种鲜活的写照。因为,那些热恋中的人们(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热恋,而非因功能利目的想得到对方)几乎无一例外是处于类催眠状态。且看心理学家对爱情的一些研究:心理学家对爱情的特征是这样描述的:爱情体验主要是由一种温柔、挚爱的情感构成的,一个人在体验到这种情感时还可以感到愉快、幸福、满足、洋洋自得甚至欣喜若狂。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倾向:爱者总想与被爱者更加接近,关系更加亲密,总想触摸他拥抱他,总是思念着他。而且爱者感到自己所爱的人要么是美丽的,要么是善良的,要么是富有魅力的,总而言之是称心如意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看到对方或者与对方相处,爱者就感到愉快,一旦分开,就感到痛苦。也许由此就产生了将注意力专注于爱人的倾向,同时也产生了淡忘其他人的倾向,产生了感觉狭窄从而忽视其他事物的倾向。似乎对方本身就是富有魅力的,就吸引了自己的全部注意和感觉。这种互相接触,彼此相处的愉快情绪也表现为想要在尽可能多的情况下,如在工作中,在嬉游中,在审美和智力消遣中,尽可能与所爱的人相处。并且,爱者还经常表现出一种想要与被爱者分享愉快经验的愿望,以至平时常听人讲,这种愉快的经验由于心上人的在场而变得令人愉快。读过以上描述,我们是否可以认定爱情就是一种类催眠状态呢?关于爱情与催眠,弗洛伊德在《集体心理学和自我的分析》一书中有一段精当的表述:“从爱到催眠只有一小步之隔。这两种情形相同的方面是十分明显的。在这两种时刻,对催眠师,对所爱的对象,都有着同样的谦卑的服从,都同样地俯首帖耳,都同样地缺乏批评精神,而在主体自身的创造性方面则存在着同样的呆板状态。没有人能怀疑,催眠师已经进入了自我典范的位置。区别只是在于,在催眠中每一样东西都变得更清晰、更强烈。因此我们觉得用催眠现象来解释爱的现象比用其它方法更为中肯。催眠师是唯一的对象,除此别无他人。自我在一种类似梦境的状况中体验到了催眠师的可能要求和断言的东西。这一事实使我们回想起我们忽略了自我典范所具有的一个功能,即检验事实实在性的功能。”英国科学家还从神经生理学的角度解释了爱情为什么是盲目的?研究发现,脑部扫描可显示当情侣沉溺爱海时,会失去批判能力,扫描显示爱情会加速脑部奖赏系统特定区域的反应,并减慢作出否定判断系统的活动。当奖赏系统想及某人时,脑部会停止负责批判性社会评价和作出负面情绪的网络的活动,这就很好解释了爱情的魔力,也很好地解释了爱情的盲目性,即处于一种意识恍惚的类催眠状态之中。下面,我们将从“为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什么热恋中的人几近疯狂”?“为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为什么初恋最难忘怀”?“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这几个问题的讨论中,进一步阐释爱情中的一类催眠现象。西施,是春秋时越国有名的美女。相传越王勾践采用谋臣范蠡的计策,将西施献与吴王夫差;致使夫差因而荒淫误国,西施的名声因此流传,成为后世“美女”的代称。“情人眼里出西施”意思是说,恋人之间产生了好感,就会觉得对方像西施一样美丽无比。关于“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读。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个体差异所所致,正所谓: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女作家夏绿蒂在她的小说《简爱》中也曾说过:“美与不美,全在看的人的眼睛”。美学家普洛丁认为,至于最高的美不是感官所能感觉到的,而是靠心灵才能体验到。心灵判断它们,美并不凭感官。他的看法是把人的外在形体排除,强调要了解人的内在美,须靠心灵来判断。情人之间的审美,由于接触较多,彼此理解,自然了解得较深。不仅熟知其形体美,也深知其内在美。比起一般人来,有时还会有美的独特发现。可见,“情人眼里出西施”,要基于深入地了解所爱对象,要用心灵去感应。有了美的独特发现,才会更加钟爱其人。“西施”有时就是这样才发现的。凡不是情人的局外人,就终隔一层,由于仅能从外在的形貌去看其美,所以了解和发现的就很有限了,而且眼里也就出不了西施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把这句话转换为心理学术语,那就是在爱情状态中,人们的知觉被歪曲,直至被严重歪曲。关于人们知觉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日常概念中是有误解的。人们常说:“耳听是虚,眼见为实”。真实的情况是:耳听固然有虚,眼见也未必是实。究其原因,在人们的知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心理定势的影响,受先前经验的左右,受情绪状态的干扰。所以,你眼中的世界本来就不是一个完全真实而客观的世界,这还是你在意识清醒的时候。而恋爱中的人们,情感高度卷入,他眼中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他想看到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世界。他,当然希望她是白雪公主;她,当然也企盼他是白马王子。好的,既然你这么想,在你眼中也就真的如此了。于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效应也就出现了。伊丽莎白.芭莉特是19世纪40年代英国伦敦的一名著名女诗人。她的诗作使许多人感动,也有许多人慕名求见。而芭莉特却是个终年卧床不起的瘫痪病人,她身躯娇小,瘦得皮包骨头。因此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以避开那些倾心追求她的人。故而到了40岁,还是个老姑娘。可一位青年诗人白朗宁却打开了这位女诗人的心灵之锁。白朗宁知道她比自己大6岁,仍深爱着她,爱她写的诗,爱她的灵魂。在经过几个月信来信往的倾心交谈后,两人终于见了面,见面的那一天,白朗宁就说:“你真美,比我想象的美多了!”为什么在一般人眼里并不漂亮的芭莉特,在白朗宁眼里却是美极了。这可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一个经典例证。分析上例中白朗宁为何把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并不漂亮的、而且是终年卧床不起的瘫痪病人当成一个大美女,其原因何在呢?其机理又是什么呢?让我们先来介绍一下社会心理学中所说的晕轮效应。晕轮效应也叫光环效应、月晕效应或者以点概面效应。它是指在人际认知中,对他人的多数判断最初是依据好坏得出来的,然后再从这个判断推论此人的其它品质特性。如果一个人被判断为是好的,他将被一种积极的、肯定的光环所笼罩,被赋于一切好的品质与限的特性;反之,则被一种消极的、否定的光环所笼罩,被认为具有其它坏的品质、不良的特性。美国心理学家戴恩等人一项研究证明了这个效应。他们让被试看一些照片,照片上的人分别是很有魅力的、无魅力的和魅力中等的。然后让被试在与魅力无关的方面评论这些人,如他们的职业、婚姻状况、能力等。结果发现,有魅力的人在各方面得到的评分都是最高的,无魅力者的得分最低,这种“漂亮的就是最好的”是晕轮效应的典型表现。undefinedundefined总之,情感的高度投入,加晕轮效应的存在,直接衍生“当局者迷”,进而导致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象的产生。白朗宁的情况在形式上与上述实验相反,但本质上却是一样,那就是,因为她是最有才华的,因此她也是最美的。还看到过这么一篇网文——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文章的大意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个男的,属于高大英俊,条件好的那一种。所以择偶的要求很高,极有原则的那种……可是最近这小子说自己谈恋爱了,电话里都可以感觉到这小子兴奋的表情。我就一直要求见见那位幸运的女孩,可是我这个朋友说自己的女朋友特别多疑,所以不敢让她轻易见我。所以喽,我就叫上了我的男朋友,我们四个约好一起吃饭。见面后发现这女孩各方面条件很不怎么样。长相,实在很是一般,而且还有很多密密的青春痘,身材?一般,瘦瘦的,要什么没什么,个子?高不高矮不矮,家庭条件?好像父母都是工人吧,工作?在一家小企业打工当出纳,学历?职业中专毕业……这些到还罢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的无理与无赖。咱们是初次见面,她却不顾基本的社会礼仪,对服务员更是飞扬跋扈。最过分的时在饭店里她非要让我的朋友给她喂饭吃。我和我男朋友面面相觑,都快崩溃了。看看我的朋友,还是一脸幸福的表情……呵呵,幸福?!在回来的路上,我和男朋友下意识的握紧了手,说: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呀……别想不通!你的朋友不是搭错了神经,而是被催眠了。在催眠状态下不要说是产生知觉偏差,就是出现错觉、幻觉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种知觉偏差的存在本来就很普遍,意识清醒的普通人,也不见得就能做到公正客观。做教师的可能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下课的时候,有两个女生蹦蹦跳跳地从你身边走过,你对其中一个女生印象不错,你的感觉是:小女孩活泼可爱;你对另一个女生印象不好,你的感觉是:这女孩疯疯傻傻。再如,自己的孩子再丑,在父母的眼里都是可爱的,别人家孩子虽然很好看,在你眼里还得打点折扣。也不能完全把这理解为是人性的弱点,如果人的认识都高度客观,这个世界要少了多少乐趣,要少了多少故事。【布洛】【布洛】(EdwardBullongh,1880—1934)瑞士心理学家、语言学家。1902年任英国剑桥大学教授,主讲意大利文学,兼通包括中文在内的六种语言。1912年于英国心理学杂志第五卷第二期发表《作为艺术的一个要素与美学原理的“心理距离”》一文,提出“心理距离说”。布洛受现代社会科学影响,接受实证主义哲学和心理学的观点,对以往的心理学作了彻底批判。他根本否认美的纯粹客观性,放弃对美的本质,美的客观因素的追究,只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美,从美感效应上研究美。他认为只有从这种角度去考察美,才不会造成用客观标准、准则和范畴来抹杀掉丰富多彩的美感事实,使人们更加重视美感效应所表现出来的差异,然后才从这些心理事实出发,考察种族、气候、地理环境、社会教育、宗教等社会方面对心理的影响,这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对艺术的形成和发展有影响,而且对鉴赏力的品味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布洛在批判传统美学拘泥于美的客观性的基础上,专注于由对艺术品的观赏而生的心理效应——审美意识或态度,于是他提出了“心理距离说”。首先,他对传统的“距离”概念加以否定,这种概念通常在艺术上指“空间距离”——观赏者与艺术品之间的实际空间距离。而美学距离是一种“心理距离——即介于我们自身和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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