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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一、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一)委员会责任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2.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3.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所需技术进行有关人员的培训。4.负责本院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处罚工作。5.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做好处理过程中资料收集,造册登记、消毒登记等。(二)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落实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2.分类收集:坚持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能焚烧的与不能焚烧的分开;医疗废物与非医疗废物分开。3.坚持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和登记工作。毁形→浸泡→焚烧→填埋4.做好收集医疗废物时个人防护。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与应急预案:(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2)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泄漏的地方进行消毒等现场处理。(3)发生时委员会应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处理结束后再次报告调查处理结果。6.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严禁医院任何人员买卖医疗垃圾。
本文标题:医疗废物领导小组、职责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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