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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世贸规则与中美贸易: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的研究前言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国家。这一现象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中国出口产品的形象造成了极大地负面影响。中国政府急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本论文旨在探寻一个理想的解决方案,以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和中国与其他世贸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学习借鉴了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三种减少反补贴案件的方案,分析了每一种方案的预期结果,采用三个评价标准和成本效益法来评估这些方案,以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评估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目前在中国的各级政府部门中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使之符合WTO的规则是减少反补贴调查的最有效方法。最后,本文在对照中国现阶段的补贴政策与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和美国对中国产品反补贴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政府有效应对反补贴调查的措施建议。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在国际贸易领域中,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和中国出口产品的声誉。1.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定义ii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特定的企业、行业提供财政资助并使其获益的行为()。在国际贸易领域中,补贴的实施将使获得补贴的企业在与国外竞争者竞争时具有价格上的优势,从而导致正常贸易秩序的扭曲和损害进口国相关产业的利益,因而WTO个成员国签订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来规范彼此的补贴行为,并允许其成员运用反补贴措施(通常表现为对进口补贴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来保护国内产业和生产企业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进口许可制度和配额制度正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各成员国频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国外进口产品的进入,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因此,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案件不断增加。2.近年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迅速增加自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贸易国,中国是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国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伴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也快速增长。一些国家抱怨中国政府给予国内出口企业大量的补贴,使得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中国政府的有些补贴政策不符合WTO的规则。因此,WTO各成员国试图用反补贴措施来限制中国产品的出口,导致了最近几年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统计,中国自2004年遭受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底,共遭受了25起反补贴调查,反补贴案件数从2004年的3起增加到2008年的11起,年平均增幅为67%。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iii贴调查最多,且增幅最大。自2006年11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底,美国共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13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国家。表1: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发起调查)年份总数美国发起2004302005002006212007872008115合计2413*数据来源于WTO官方网站,中国政府急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针对本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增长率由于反补贴调查涉及各级政府部门和出口企业,国外一旦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必将引起国外调查机关对中国政府经济政策的干预,限制中国被调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02468101220042005200620072008年份案件数合计数美国立案数iv查产品的出口,造成国内生产企业的效益的下降,从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中国政府与反补贴发起国之间的相互关系。许多国内经济学家建议中国政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和美国的反补贴法律,完善我国的反补贴立法,建立反补贴应对工作机制,同时调整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以符合WTO规则的要求。第二部分:文献综述1.大量文献资料显示,中国加入WTO以后,伴随着对外贸易快速发展,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也迅速增加,一些出口产品在进入进口国市场时将被加征反补贴税(Lowe&Bocon,2006;Gallas,2007;OuFuyong,2006&ZhangHuaxiang,2008)。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和整体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政府认真履行WTO规则的形象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需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给予妥善解决。2.尽管有共识认为中国政府给国内的企业和产业提供了不合理的补贴,但对于美国政府是否该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各方面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1)对中国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这违反WTO规则,也将给美国消费者带来负面影响。美国国家零售业联合会(U.S.NationalRetailFederation)反对修改美国贸易法,特别是对像中国一样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措施。他们指出,对同一产品同时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好比是让美国的国内申请者在同一个v苹果上咬了两口,所以此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违反了WTO规则(ThomasRussell,2007)。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U.S.GovernmentAccountabilityOffice)也指出对进口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同一产品同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可能重复计算补贴收益,这违反WTO原则(Yager,2006,GAO-06-608T)。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BudgetOffice)的备忘录中对运用反补贴措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1)对产业的持续保护往往会对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违背美国贸易政策的基本准则---消除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2)其他国家开始效仿美国,也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而且这些贸易保护措施大多针对美国的出口产品;(3)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时候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也是不充分的;(4)全球化的发展很难区分谁最终是贸易保护措施的受益者和受害者(Arnold,1994)。2)美国政府应当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中国政府的出口补贴使得中国的出口产品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反补贴措施就是用来平衡由于进口产品的补贴对美国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美国政府应该对补贴的进口产品采用反补贴措施(Lowe&Bocon,2006)。一些美国企业断言不公平的补贴是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受到补贴进口产品损害的美国生产企业可以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自己(Yager,2006,GAO-06-608T)。当美国商务部修改了延续了23年的贸易政策,首次对来自于中国的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时,美国国家制造业协会、劳工组织和环保组织表示赞赏,认为美国商务部在抵制不公平竞争上迈出了必要的一步(Gallas&Fernandez,2007)。vi3.根据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分为三种类型,这也是各成员国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依据标准。1)禁止性补贴,即以出口实绩或进口替代作为条件而提供的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3.1);2)可诉补贴,如果补贴的实施对其他成员国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如损害了其他成员国内产业的发展、使其他成员享受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取消或减少、严重损害另一成员的利益,则此类补贴为可诉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5);3)不可诉补贴,不具有专项性的补贴,或虽然具有专项性,但补贴的实施是用于资助研发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按照总体发展规划发展、对现有设施改造使之适应由法律和/或法规所提出的新的环境要求而提供的资助,而这些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会对企业构成更大的限制和更重的负担(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8.1和条款8.2)。4.文献资料也对中国政府应对反补贴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通过对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美国反补贴法律的研究,以及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一些法律专家和经济学家对如何应对反补贴调查提出了一些建议:(1)调整中国的补贴政策;(2)转变产业发展模式;(3)企业应当改进生产管理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4)规范政府的补贴行为;(5)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的干预(ZhangHuaxiang,2008;LiChenxing,2008;Lowe&Bocon,2006)。同时,中国也需要修改完善反补贴立法,增加对补贴行为的规范(OuFuyong,2006;SunNanshen,2007)。vii5.结论为了减少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中国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否则,将有可能引发更多的反补贴调查,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我认为,调整中国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使之符合WTO的规则要求是目前应对反补贴措施最有效的方法。相关的文献资料显示,不合理的补贴行为是导致进口国反补贴调查的根源。由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久,反补贴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均发生在2004年以后,所以从事这方面研究的相关资料比较少。尽管有部分专家学者提出中国政府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反补贴问题,但目前对于不同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缺乏更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所以本文尝试着对中国政府应对反补贴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并对比分析不同方案的优劣,从中选择最佳的应对方案。第三部分目标与设想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越来越成为各国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损害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被各成员国广泛使用。所以,要消除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我认为该问题的理想解决结果是降低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长幅度,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中国产品出口额的增长幅度,或者至少应当低于上一年度此类案件的增长幅度。viii表2:中国产品出口额和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幅年份中国产品出口额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案件出口额增幅案件数(件)增幅2004593billion$35.4%32005762billion$28.4%002006969billion$27.2%2_20071218billion$25.7%8300%20081429billion$17.2%1137.5%*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同时,鉴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对外贸的依存度很高,中国政府的政策制定应当要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公平竞争的外部市场环境,所以,应对反补贴问题的理想方案也应当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第四部分研究方法本文问题的确定、解决方案的选择和方案的对比分析主要通过查阅图书馆和网上的文献资料。研究分析了30多本(篇)有关补贴政策和反补贴措施的文献资料,查阅了10多个有关贸易政策的官方网站。此类文献资料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法律文献,如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美国的反补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补贴条例;(2)相关的统计资料和反补贴案例;(3)中国政府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的相关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4)国内外有关反补贴措施对进口国和出口国经济影响的以往研究成果。本文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方法,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各方案对降低反补贴案件增幅的预期效果、对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本文标题:世贸规则与中美贸易: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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