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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1一、国际贸易的含义国际贸易是指国家和/或地区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一)交换对象-商品1、狭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2、广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交换和服务的交换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2(二)交换的地理范围-国家和/或地区间1、地区:单独关税区,是指一个与其他领土之间的大部分贸易保持单独关税税率或其他单独贸易法规的领土。单独关税区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2、考察的角度BAC3(1)对外贸易:从一个国家/地区出发来看他与其他国家/地区间的商品交换活动就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由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所构成,出口贸易指本国/地区生产的商品运往其他国家/地区进行消费,进口贸易是指其他国家/地区生产的商品运往本国/地区进行消费。4但如果商品是途经本国/地区而运往其他国家/地区,对本国/地区而言,这就是过境贸易。复出口与复进口(2)区域贸易:从几个国家/地区出发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可称他为区域贸易。(3)国际贸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就可称为世界贸易或国际贸易。5二、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指标1、贸易额/贸易量贸易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反应一定时期贸易规模的指标。对外贸易额:一国(地区)一定时期进口额和出口额的总和。国际贸易额:世界各国(地区)出口额之和。贸易量:以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一般以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额来表示。62、贸易差额从国家(地区)角度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地区)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的差额。如果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盈余或贸易黑字或出超;如果出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赤字或、贸易逆差或入超。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地区)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7就某一类商品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国(地区)某类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额。如果某类商品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则称为净出口;如果某类商品出口小于进口,则称为净进口。净出口与净进口反映的是一国(地区)某类商品的贸易地位。83、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地区)进出口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额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把进出口商品分为两大类:初级产品和制成品。9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有关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4、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地区)或集团在一国(地区)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他们在该经济体进、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10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地区)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或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常用指标为对外贸易伙伴排名。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地区)或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各洲、各国(地区)或集团参加国际商品流通的水平。115、外贸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国(地区)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地区)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6、贸易条件贸易条件又称贸易比价或交换比价,就一国(地区)对外贸易而言,可表示该国一单位进口商品与其所需出口用以交换的商品数量的比率。12一定时期内,如一国(地区)一定数量商品出口所能换得的进口商品数量增加,该国(地区)的贸易条件便得到改善,或变得有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增大;相反,则贸易条件恶化,或变得不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减少。经常用到的四种贸易条件:(1)净贸易条件(N)它是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N=(PX/PM)×100(2)收入贸易条件(I)13I=(PX/PM)×QX(3)单项因素贸易条件(S)S=(PX/PM)×ZX(4)双项因素贸易条件(D)D=(PX/PM)×(ZX/ZM)×100贸易条件只说明贸易利益的相对变动趋势,并不表示贸易利益的绝对量。贸易条件的有利与不利,仅指计算期与基期相比较而言,是一种相对概念。各贸易参与方为了改善贸易条件,便通过各种办法与手段使商品适销对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商品成本。14三、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1、按商品形式:(1)有形商品贸易:指有形的、看得见的、具有物质属性的商品的贸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无形商品贸易:指无形的、不具有物质属性的商品的贸易。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有形商品贸易的进出口额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无形商品贸易通常不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但两者都是国际收支的一部分。152、按统计口径:(1)总贸易体系指以国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总进口额加上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2)专门贸易体系指以关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关境的商品一律列为专门进口;凡离开关境的商品一律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上专门出口额就是一国的专门贸易额。163、按参加方:(1)直接贸易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地区销往消费国/地区,不通过第三国/地区而进行的贸易。直接进口与直接出口(2)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地区与消费国/地区通过第三国/地区进行商品买卖的行为。间接进口与间接出口(3)转口贸易在间接贸易下,对既非生产者又非消费者的第三国/地区而言,这种买卖行为就是转口贸易。174、按清尝工具:(1)现汇贸易指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偿付工具的贸易方式。被用于偿付的货币必须可自由兑换。(2)易货贸易指一国/地区与另一国/地区间货物互换的贸易方式。18四、国际服务贸易(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作为商品的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动活动的形式来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下面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1、基于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统计学家从国民收入、国际收支平衡为出发点,将服务出口定义为将服务出售给其他国家的居民;服务进口则是本国居民从其他国家购买服务。19另外,服务可定义为一系列产业、职业、行政机关的产出:空运业、银行业、保险业、旅馆业、餐饮业、理发业、教育、建筑设计与工程设计、研究、娱乐业、按摩院、旅游业与旅游代理、计算机软件业、信息业、通信业、医疗与护理、印刷、广告、租赁、汽车出租服务等。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这些行业部门的产出品向其他国家居民的销售。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以国境为界划分的,凡是在一国境内发生的服务活动称为国内服务贸易,而对居住或生活、工作在另一国家国境的人销售的服务被当作是国际服务贸易。这对于统计专家在进行服务出口和进口的计算及分类是比较方便的。202、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利用过境现象阐述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它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213、世贸组织的定义《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作了如下定义:服务贸易是指:①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境内提供服务;②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通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实体)法人在另一成员的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提供服务。④由一成员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即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性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实现形式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性”定义,被各国普遍接受。22一般而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在国家或地区间的交换。服务的出口,是指服务提供者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服务的进口,是指服务消费者购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各项服务。23(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表现形式:劳动活动与货币的交换•不可储存性•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相分离•属无形贸易的范畴24(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1、以“移动”为标准R·M·斯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国际贸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是否在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移动分为4类:A.分离式服务。它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25B.需要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服务消费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C.提供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D.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262、以行业为标准鉴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一些经济学家以服务行业各部门的活动为中心,将服务贸易分为7大类:A.银行和金融服务B.保险服务C.国际旅游和旅行服务D.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E.建筑和工程服务F.专业(职业)服务G.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273、以生产过程为标准A.生产前服务。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B.生产服务。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C.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284、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A.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等。B.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C.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295、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A.国际追加服务。国际追加服务指服务是伴随商品实体出口而进行的贸易。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B.国际核心服务。国际核心服务指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种服务。30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远近可分为:a.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指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b.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它不需要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316、世贸组织的分类(1)商业性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①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性服务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如设备的安装、装配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32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③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④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33⑤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⑥其他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
本文标题: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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