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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第八章 进口保护政策
第三节相机保护措施第八章进口保护政策:非关税壁垒8.1进口配额与“自愿出口限制8.1.1非关税壁垒一、非关税壁垒的含义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NTGs),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二、非关税壁垒的特点⑴灵活性:各国关税税率的制定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并要求具有一定的连续性;税率的调整直接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而制定和实施非关税壁垒措施通常采用行政手段,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⑵有效性:关税壁垒的实施旨在通过征收高额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它对商品进口的限制是相对的。而有些非关税壁垒对进口的限制是绝对的,比如用进口配额等预先规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禁止进口。⑶隐蔽性:关税税率必须在《海关税则》中公布,毫无隐蔽性可言。非关税壁垒则完全不同,其措施往往不公开,或者规定极为繁琐复杂的标准和手续,使出口商难以对付和适应。⑷歧视性:因为一国只有一部关税税则因而关税壁垒像堤坝一样同等程度地限制了所有国家的进出口。而非关税壁垒可以针对某个国家或某种商品相应制定,因而更具歧视性。8.1.2竞争条件下的进口配额一、进口配额的种类进口配额(importquota)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期内(通常为1年)进口的某些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关税后才能进口。⑴绝对配额(abso1utequota),即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达到这个限额后,便不准进口。全球配额:即对某种商品的进口规定一个总的限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国别配额:。即政府不仅规定了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总配额,而且将总配额在各出口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分配。进口商配额:进口国为了加强垄断资本在外贸中的垄断地位和进一步控制某些商品的进口,将某些商品的进口配额在少数进口厂商之间进行分配。比如日本食用肉的进口配额就是在29家大商社间分配的。⑵关税配额(tariffquota),即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甚至罚款。二、竞争条件下的进口配额配额是对进口商品设置一定的限额,其目的与征收关税一样,是为了限制进口,保护国内的工业。但与关税不同的是,进口配额是直接的数量控制而不是通过提高进口商品价格间接地减少进口。分析中都假定进口国在国际市场上只是小国。仍然用前面的例子,假定中国进口钢铁,而小国钢铁行业假定是完全竞争的。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中国钢铁行业中的许许多多企业必须与国外同类商品生产者竞争。由于中国不具有生产钢铁的比较优势,国外产品很自然地进入中国市场,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国内市场价格等于国际市场价格。亦由国际市场的出口供给和进口需求决定。在图8.1中,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一样,假定每吨1000元。在这一价格下,中国国内的钢铁生产量为Sl(60),消费量为Cl(120)。现假定中国政府实行钢铁进口配额,只允许进口Q(=40)吨,其总量一定小于自由贸易下的进口量(Cl-Sl=60吨)。整个供应量从原来在国际价格下的无限量变成了有限供给。消费者的需求也变成了分割的两部分。在满足了对进口钢铁Q吨的需求之后,其余对钢铁的需求只能由本国产品来供给。在总需求D扣除了Q之后,就是对本国钢铁的需求,用Dd表示。在原来每吨1000元的价格下,对本国钢铁的需求量大于供给量,出现短缺,从而引起国内钢铁价格上涨。一方面国内的生产量随价格上涨而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内的需求量则由于价格上升而减少,短缺逐渐消失,当国内生产量与对本国钢铁的需求量相等(都等于S2)时,市场达到新的均衡。在新的国内价格(1500元)水平上,本国生产S2(70)吨,进口40吨(等于配额),总供给量为110吨,等于在这一价格上的总需求量C2。在竞争条件下,进口配额对本国生产、消费、价格的影响都与减少同样数量进口的关税相似,只不过关税是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来减少进口和增加国内生产,而配额则从相反的途径,即先减少进口造成价格上涨从而增加国内生产。但配额对国内各集团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的影响则与关税略有不同。这个不同主要反映在政府税收上。关税给政府带来收益,而配额中这部分的利益就不一定归政府了。这部分利益(图8.1中的c部分)被称为“经济租”(economicrent),其归属完全取决于政府怎样分配这些进口限额。(1)政府直接颁发进口许可证给进口商。颁发给谁由政府决定,许可证是免费的,谁拿到就可以从进口中获利。进口国的社会总利益变动与征收关税时一样,只不过c部分从政府转到了国内的进口商或一部分消费者手里。(2)政府根据进口商或消费者的申请颁发许可证。谁都可以申请许可证,政府在申请的基础上审批颁发,为得到许可证,互相之间还要竞争,其申请过程中(被称为“寻租”行为)必然付出一定代价。因此,整个社会的利益少于征收关税下的情况。(3)政府公开拍卖许可证。谁愿出高价谁就可以拿到许可证。拍卖中的竞争会把价格最终抬到最高,但不管进口商最终出什么价,他们所付的正好等于政府所收的。c部分即由政府和进口商共分。这种情况下各集团间的利益分配与征收关税的情况更为相似,整个社会的利益变动也与征收关税时的一样。(4)政府在设置限额以后,将权限交给出口国,由出口国自行分配。这种情况相当于将进口许可证免费交给了外国的出口商,出口商将他们的商品按进口国国内市场的高价出售而获得本来属于进口国政府或进口商的利益。c部分到了外国出口商手中。在现实中为什么许多政府对一些商品不用关税却用配额呢?其主要原因是:第一,配额可以比关税更有效地控制进口,灵活性、有效性、隐蔽性和针对性。实现其保护国内产业或控制进口外汇支出改善国际收文的目标。关税是间接的,而配额是直接的。如果本国的进口需求是由弹性的,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外国厂商可以通过降低第三节相机保护措施价格来保持竞争力,本国进口也许并不能减少多少。而配额则可以直接控制进口量,在控制外汇支出或保证本国企业市场份额方面的结果是确定的。配额比关税灵活,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进口许可证随时调节进口数量。而政府在调节关税方面却不那么容易。除非某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是个能随意提高关税的。第二,实行配额给政府更多的权力。这种权力不仅表现在对贸易的控制上,也体现在对企业的控制上。在进口配额制度下,政府官员通常对谁能得到进口许可证拥有权力,并能利用这种权力控制企业得到好处。对于利益集团来说,他们也看到在配额制度下可以通过游说或其他活动来谋取许可证特权的机会。第三,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压力。关税是最古老的贸易保护的武器之一,而且是明显的保护,在国际贸易谈判中也是最令人注目的。在关贸总协定成立后最初十几年的贸易谈判中,主要的议题是降低关税税率。从1947年到1994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大约从40%降到了3%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关税也大幅下降,乌拉圭回合后平均水平降至10%左右。三、垄断条件下的进口配额如果说在竞争条件下的配额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可能与关税相似,那么,在垄断条件下实行配额对社会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失则绝对比关税大。这是因为,在进口国国内市场是独家垄断的情况下,使用配额对国内生产、消费、价格和利益会产生与征收关税很不同的影响。这一点,通过以下分析就可知道。垄断企业在没有贸易和自由贸易下的行为。图8.2显示的是中国钢铁市场的情况。D是需求曲线;由于整个市场只有独家企业经营,因此,供给曲线S也就是本国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MC)。垄断企业面对的需求是整个市场的需求,其销售多少也直接影响价格,如果垄断企业要想扩大销售,就必须不断降低价格,那么,每增加一个单位的销售量所能得到的收益(即边际收益)也会下降,而且边际收益的下降要快于价格(由需求曲线表示)的下降。因为了促销,不仅新增的部分的价格要下降,连原来已经生产的商品也要跟着一起降低价格。因此,垄断企业的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大于需求曲线。在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下,企业的生产量取决于产品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如果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企业还会扩大生产,反之则缩减。企业的最终产量会确定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地方。在图8.2中,如果没有贸易,该企业独占国内市场,其生产量会选择在Qm,而以Pm的价格在市场出售。但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国外低价商品可以自由进口,使得国内的独家企业失去了垄断地位,不能再控制价格,不得不以与国际市场相同的价格(Pw)在市场出售,否则没人购买它的商品。由于价格给定不变,边际收益就等于价格。根据利润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的原理,国内垄断企业会在其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价格的地方进行生产,产量为Qf,自由贸易迫使国内独家企业失去垄断地位,不得不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如果政府征收关税:会提高进口商品市场的价格。如图8.3所示,国内价格变成了Pw+t,国内独家企业的产品也提高了价格、并相应地扩大了生产。但是由于关税并没有限制进口数量,只是提高了价格,国内独家企业仍然不能拥有垄断地位,只能在新的国内价格上与国外生产者竞争。如果国内企业的钢铁价格高于加了关税后的国际钢铁价格,人们宁可加关税也要买进口钢铁而不买国产钢铁,因为进口钢铁加了关税后仍比国内生产的钢铁便宜。况且关税条件下进口钢铁并没有数量限制,进口多少都可以。因此,即使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国内独家企业仍然没有垄断地位。在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下,企业生产Qt,以Pw+t的价格出售,消费为C2,进口M2,整个社会的损失与以前分析关税时一样,为b十d。如果政府使用配额(Q):并且假定配额正好等于征收关税时的进口量;Q=M2,情况合怎么样呢?由于配额限制了进口的数量,在进口所能满足的那部分需求以外,国内其他的需求就完全取决于国内企业的供给。对国内企业来说,在减去了进口部分余下的市场即可由其独家垄断了。国内垄断企业现在所面临的只是一个比没有贸易时稍稍缩小了的市场需求(Dd),有一条比以前内移了由的边际收益曲线,其行为也与封闭经济时一样,在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时停止生产,然后在其垄断的市场上根据需求定价而不再需要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在配额下,垄断企业生产Qq,低于征收关税时的产量,甚至有可能低于自由贸易时的生产量Qf,而价格则是Pq,高于征收关税时的国内市场价格(Pm十t),其结果是使得国内消费者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消费更少量的商品(从C2到C3)。整个国家的损失除了由于贸易政策扭曲带来的b十d(跟关税时相同)以外.还包括了图中的阴影部分。这部分的损失是由于国内市场上的垄断造成的。垄断致使消费者支付高价并减少消费,而消费者的全部损失中只有一部分变成了垄断企业的收益,阴影部分则是净损失。如果再加上企业在寻租活动中的耗费,损失第三节相机保护措施就更大了。因此,在国内市场处于垄断的情况下,使用配额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绝对比征收关税的损失大。四、配额的特殊形式:“自愿出口限制”非关税贸易保护的另一种手段称为“自愿出口限制”(vo1untaryexportrestrains,简称VERs),即出口国“自愿”限制其出口量、对进口国来说,由于对方自愿限制,其进口量也就自然减少。所谓“自愿”、其实并不完全自愿,只是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出口国不得不采取的限制政策。事实上,许多配额采用的就是自愿出口限制,亦称“被动配额”。进出口双方可绕开关贸总协定法律原则或相关规定,针对某项产品达成双边或多边的“自动出口限制”、“自愿节制”或“有秩序安排市场”等歧视性的贸易协议。另外,与进口国设置“配额”相比,“自愿出口限制”对出口国的好处多一些出口国可以控制出口配额分配,出口国政府或企业可以因此获取“出口配额租”。自愿出口限制对进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生产、消费的影响都跟配额相同。影响程度也会因进口国市场结构的不同而出现差别。在社会的经济利益方面。生产者和消费者所得所失也与实行配额时的情况一样,但社会整个利益的变动会有区别。“自愿出口限制”的具体数量可以由进口国与出口国协议商量,也可以由进口国提出。但这一数目
本文标题:第八章 进口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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