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驻德国以外的客户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一、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的适
1驻德国以外的客户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一、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的适用性1.以下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适用于BigDutchman(以后简称BD)与驻德国以外的客户签署的包括此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BD有权进行修改。2.客户的相矛盾的普通条款和条件对BD无约束力。即使客户有相矛盾的条款和条件,也需要应用此普通条款和条件,即使BD没有明确的作出反驳,也需要执行此处涉及到的条款和条件。BD承担的额外义务不影响这些普通销售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二、合同的订立1.客户将受其订单制约五个星期。所有的订单,包括BD的员工所接收的订单在内,以及所有关于已订立合同的后续变更,都以BD的书面订货确认书为准而有效,或者以执行订货行为为准而认为有效。采取任何行为或者保持沉默都不会使BD承担任何义务。BD的雇员并未被授权放弃执行书面订货确认书的要求,也无权做出任何与要求内容相背离的许诺。2.在客户不反对BD的书面订货确认书的条件下,在得到书面订货确认书的合同后昀晚7天内,合同依照书面订货确认书中的内容订立。三、如果合同中涉及装配和安装操作的合作义务客户应该提供适当的进入装配现场的通道以及足够大的用于卸载的空间,并且还要为装配工作的结构条件的建立作好准备。在冬季,要保证执行装配的车间内有供暖设备,客户有义务提供电、水和灯光设备,为测试性能创造必要的条件。四、BD的义务1.BD没有义务为客户提供建议。如果对双方商定的操作要求有更精确的定义,BD有权对自己的利益以及可识别的客户的利益做出同样的要求。2.在BD执行完其承担的装配和安装工作后,可以在安装完成时要求客户给出已经安装完成的货物本身所带部件的部分接收证明;在其它情况下,BD可以要求客户给出全部接收证明。如果要求部分接收证明,客户只有在货物有严重的瑕疵时才有权拒绝接收,而BD对本协议中的何种瑕疵才是严重瑕疵的判断对客户应是终决的,并且是结论性的。如果有严重瑕疵,客户有权拒绝给出(部分)接收证明。由于此瑕疵的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客户的保修索赔权利按照其应得的部分在(部分)接收期不受影响。3.对BD来讲,需要将严格遵守时间进度表作为首要事项。如果(a)客户没有提供进行工作的必要准备条件,没有履行其合作义务;(b)由于客户的原因而造成交货时间延迟;(c)客户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BD应该得到的文件、许可或者通行证,则视为客户未履行接收职责。24.只有在客户按照协议预付款项,并且履行了客户应该履行的义务后,BD才应该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由于客户自身的责任造成没有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那么BD享有的进一步权利将保持不变。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者非BD造成的其它阻碍,那么交货期限应延长至合理期限。5.在进行货物销售时,无论是由哪方运输货物,一旦装载后,风险转移到客户。如果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在收到货已备好,准备交货的通知后,风险转移到客户。在进行装配和安装时,客户接收货物后,风险转移到客户。6.尽管有其它协定,特别是《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相关条款的协定,BD没有义务进行:组织货物的运输,给货物上保险,没有得到明确协议的条件下提供证书或文件、获取证书、许可或进口和/或出口或与货物通关所要遵守的程序和/或进行通关,支付韦希塔以外地区的国税,遵守韦希塔以外地区的测量、称量系统、包装、标签或者标记的相关规定,或者向客户要回产品的包装材料。五、货物价格和支付条件1.如果双方约定对货物进行装配和安装,在接收货物时可要求全额支付到期的货款。如果接收了部分货物,应在接收每一部分货物时支付双方同意的货款。2.货款应根据书面订货确认书中规定的日期以欧元支付,货款不得减少,并且无银行相关手续费。关于一项支付是否是在到期日之内支付的,以BD收到支付的日期为准。3.BD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收到根据自己应得的或受让的权利支付的货款时贷记其根据自己应有的向客户的索赔。4.如未履行支付,客户有义务支付(不影响BD对将来损害的任何索赔)10欧元的统一费用作为每次发送的催单的制作费、通过法院方式或非法院方式追求索赔的费用,以及根据288《德国民法典》规定的金额的利息。5.如果客户有部分欠款,或者有不支付货款的其他严重风险的迹象,BD应有权依据将来的主张要求立即支付已交货部分的货款,以及依据自己的选择,对将来的交货请求预付货款或在交货后立即支付货款。作为选择,BD也可以请求有足够的防范措施条款。6.客户应无权行使任何关于BD请求的抵消任何支付的权利,除非客户的反请求根据其权利有充分的证据,而且是或者依法判决的,并且是终决的,有约束力的,而且有BD的书面认可,或者是双方无争议的。只有在BD严重违反了同样的约定而没有提供任何合理的措施时,客户才有权行使保留权利或者提出其他抗辩。六、权利的保留1.所交货物归BD所有,直到客户已履行完合作关系中以及同时或以后签3署的合同中的BD的所有请求(包括由此产生的将来的请求)时。2.如果保留所有权而对货物进行再销售,客户有义务揭露BD的保留所有权,以及以BD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的方式转让货物。因再销售而产生的索赔因此转让给BD。因再销售货物而产生的收入应被认为是为BD所收取,而且,只要BD对此有请求,应汇给BD。购买方应以全部的法定的允许的措施支持BD,以保护BD在相关国家的财产。有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购买方承担。3.如果由于客户的行为造成违约,特别是由于不履行支付时,BD有权重新占有已发出的货物。BD对货物的重新占有不构成对合同的取消,除非BD有书面形式的明示。4.BD负责解开货物的安全设施,如果,并且只要,货物的价值超过BD主张的120%时。BD拥有要解开的安全设施的选择权。七、保修和义务1.如果货物存在瑕疵,BD应依据下列条件给客户进行一定的保修:2.BD要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应在书面订货确认书中详尽列出。在判断应有性能的质量时,不应考虑BD或其员工或第三方关于要提供的货物的公开评论。BD员工无权对超出书面订货确认书范围的质量和功效做任何保修或做出任何陈述。3.BD只对书面订货确认书中规定的内容保修(443《德国民法典》)。BD或其员工的其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表示一项保修承诺。4.客户在收到货物时应立即检查货物,并且在检查过程中,应全面检查每一次交货,检查是否有可识别的偏离合同的问题,以及典型偏离合同类型的问题。如果客户因此发现了有偏离合同条款的问题,客户应有义务将此偏离立即并且尽快书面通知BD。5.部分交货中的瑕疵并不赋予客户拒绝全部执行的权利。6.如果客户不给BD一段合理的期限,以便在此期限内进行后续操作,而且此期限已无益地过期了,来补救瑕疵,而试图自己补救,那么BD的保修将不再有效。7.如果有合理的投诉,BD应依据自己的选择,或者补救瑕疵,或者替换新的货物。如果后来的补救措施昀终失败了,客户有权降低货款或取消合同。8.只有损害是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才可向BD请求损害赔偿。这也同样适用于根据284《德国民法典》产生的费用的补偿请求。根据本合同,客户依据283,311《德国民法典》和《产品责任法》所享有的权利和依据《德国民法典》309第7号规定对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受影响。客户有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前以书面形式提醒BD注意任何一种特殊损害风险。49.在建造阶段保修期依据VOB/B条款来定义;而其他情况的保修期为24个月。依据本合同,479《德国民法典》不受影响。10.前述义务的例外和限制也适用于BD的组织、员工、代表以及各种代理的个人义务。11.BD不保证货物适合客户所想要的用途,也不保证这些货物符合客户所在国的法律规定。获得使用和/或发送和/或装配和安装所必须的任何批准和许可应为客户的责任,并由客户承担相应费用。八、合同取消没有放弃进一步的法定权利时,如果客户违反了这些普通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如果对客户的财产开始应用了破产程序,如果客户没有提供一个合法的理由而没能遵守对BD或第三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客户提供了关于其信誉的虚假信息,如果BD在合同结束后收到关于客户的财务状况有严重问题,如果BD本身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没有确切地或按时提供交货,或者由于任何其他原因,BD通过为在合同结束时可识别的其自身的利益和客户的法定利益,以及,特别是约定的可期待合理的对价,不再可能履行义务,BD有权在没获得赔偿时取消合同。九、其他条款1.根据《联邦数据保护法》,BD应有权存储、处理由于商业合作关系而得到的关于客户的数据。2.BD保留所有关于图解、图片、计算以及其他文件的版权、其他工业知识产权以及专有技术的权利。这些信息对第三方保密,并且只能根据规定使用。十、合同的一般根据1.执行、支付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的地点应为韦希塔。关于哪一方应该承担费用的约定,或者《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约定不改变前述规定。2.关于本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请求,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非统一法律(《德国民法典》/HGB---《民法》/《商业法》),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法院地点应为韦希塔。3.对于本普通销售条款和条件所适用的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契约的以及非契约的),约定韦希塔管辖区法院是当地的和国际的唯一适用的法院。这种管辖特别地不包括依法根据个人或物质联系由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管辖权。客户也无权在除了韦希塔的唯一管辖权法院之外的任何其他法院提出任何反请求、抵消、交互诉讼程序或者保留的权利。但在个别情况,BD也应有权在客户经营场所注册地或者依据国内或国外法律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起诉。
本文标题:驻德国以外的客户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一、普通商业条款和条件的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373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