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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第8课-西欧庄园-(共17张PPT)
1.理解庄园经济领主和佃户之间的生产关系;2.知道庄园的法治形式——庄园法庭。3.知道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学习目标重点:领主与佃户的关系难点:庄园法庭。问题1:什么是庄园?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问题2:庄园起源于?课本P25知识拓展:马尔克公社制度9世纪,庄园逐渐流行开来。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欧洲绝大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庄园制特点:自给自足的经济问题1:庄园里有什么东西?生产了哪些东西?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食物衣服工具问题2:什么人住在庄园里?领主的佃户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自由的农民缺少自由的农奴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马尔克公社制度:佃户获得“份地”的条件就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荒地林地公用制度土地轮耕制度庄园周围的荒地、林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佃户权利: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自由的农民义务:给予佃户“份地”,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义务:提供劳役。领主权利:征收捐税。领主与佃户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工作人员不固定,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佃户有时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凭借庄园法庭奴役佃户。领主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西欧庄园法庭概况主持者特点职责审判依据惩罚手段作用领主或他的管家工作人员、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1、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2、审理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3、审理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习惯法或村法罚金1、维护庄园公共秩序;2、维护领主利益;3、一定程度上限制领主的特权他们在什么成分的土地上耕种?直领地?份地?佃户可独立耕种份地。中世纪西欧农民中国古代农民不同点剥削方式政治权力相同点劳役地租为主实物地租为主法权(契约关系)族权(人身依附极强)1.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和财产;2.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比较中世纪西欧农民与中国古代农民的异同2.西欧中世纪庄园中设有教堂,法庭。对此最合理的解释是()A.庄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B.庄园是农村基本的经济组织C.庄园是农村基本的社会组织D.庄园是领主统治农奴的工具C
本文标题:第8课-西欧庄园-(共1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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