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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文件甘国税发〔2006〕159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评估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全面推动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省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的通知》(国税函〔2005〕120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法及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特急-2-《评估方法及指标》是在参照总局印发的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部分基层工作实践提炼出来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全省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由于全省各地的经济税源、行业特点、产品结构差异较大,对于省局印发的纳税评估指标和参数,各地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同时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使指标体系和参数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提高增值税纳税评估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各单位在《评估方法及指标》试行中,对遇到的问题或者探索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报告省局。二○○六年七月三日-3-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一、税负对比分析法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4-政策性因素。例如出口企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二、工业增加值评估法(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应纳税额增长率弹性系数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其中:%100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长率%100基期工业增加值基期工业增加值当期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率2.评估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包括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1,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弹性系数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5-(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业增加值2.评估方法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三、投入产出法投入产出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投入产出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相对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由于测算、分析侧重的内容和角度不同,不同的行业适用的投入产出测算指标和模型不同,以及投入产出表现形式的不同,分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如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定-6-耗的分析;按其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废料的产出及再利用率、单位产品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定额的分析等。(一)投入产出比模型: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评估期产品产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投入产出比应用中该模型的分析重点是:根据已确定的行业或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及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出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对比,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售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二)单位产品定耗模型的应用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评估期产品数量=评估期原材料或包装物耗用量÷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或包装物定额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该方法是通过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指标,评估产品实际产量和销售额,进而评估出纳税人是否存在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可以根据产品配方中的定额直接确定。单位产品定耗既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也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辅助材料和包装物定额等。评估分析时要灵活运用,-7-关联分析,及时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线索和问题。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对测算分析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账目、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等多方面印证、分析,查找线索;(2)注意模型中指标的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单位换算,以免出现错误;(3)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企业可利用该法关联分析收购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四、能耗测算法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该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对账务核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但可从第三方取得客观能耗信息的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评估模型: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产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该方法就是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油等能量耗-8-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正常的企业非生产性(办公照明、空调使用等)用电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记。但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是否存在将电转售其他企业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少计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抵进项情况;对需要由电费推算用电量的,应考虑扣除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2)应加强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联系,核实企业用电、水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要求纳税人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电力、自来水发票复印件;或利用金税工程中供电系统的抄税信息核实。(3)在实际分析中,应选取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具客观实在性、企业不易人为改变、不易隐瞒、便于收集、纳税评估可操作性强的指标。对能耗指标的分析应用,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五、工时(工资)耗用法工时耗用法是指在单位产品耗用生产时间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耗用工时总量,分析、测算该时期内的产品产量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工资耗用是生产耗用工时反映在货币上的金额表现。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基本稳定,工资或工时记录完整、核算规范的工业企业。由于工时在纳税人的账面不反映,不易于收集。工时往往反-9-映在工资上。这部分工资仅仅指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即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成本部分,可以在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账簿、凭证中直接反映。评估模型: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人员工时总量(工资总额)或某一主要生产环节工时总量(工资总额)÷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该方法主要是通过生产耗用的工时或者工资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纳税疑点和线索。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或者关键生产环节工时(工资)标准应相对稳定,相关数据应易于收集和计算;(2)参考当地同行业或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便于税企双方对工时(工资)标准的共同认可;(3)生产工时总量(工资总额)的所属期要与生产产品的所属期配比。六、设备生产能力法设备生产能力法是指主要生产设备在原料、动力和人员等正常运转下产出的能力。可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指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或引进的设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验、认可的标准性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是指设备在实际-10-运转时的生产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有一定出入。随着各个行业国标、强制性国标及行业管理标准的出台和完善,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越来越接近设计生产能力。设备生产能力法就是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如造纸业、水泥制造业、微粉、发电等行业。该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评估模型: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设备生产能力可从随机文件中得到。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产品说明书对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较为重要;(2)实地查看时要注意正确区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能力;(3)设备生产能力一般有幅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掌握。-11-第二部分部分行业纳税评估指标参数一、煤炭采选业(一)行业征管难点目前煤炭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主要是迟记销售,价外收入漏记销项税额,自用产品未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等。税收征收管理难点在于大量现金交易,销售不开发票,设两套帐,无法确认真实产量、销量和应纳税额。(二)评估指标参数参数值行业税负参考值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吨煤生产耗用电量煤炭洗选业8%-11%-50%—50%-10%—10%8-20千瓦时(三)评估方法1.税负对比分析法企业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100%税负差异率=(企业税负率-行业税负率)÷行业税负率×100%2.销售额变动对比分析法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
本文标题:《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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