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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与处罚实施细则都巴指挥部质安部李宗德二O一七年八月十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检查与依据第三章质量检查和评比的方式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第五章附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争创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根据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上级有关单位的规定,为贯彻执行《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项目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保证质量管理总目标的实现,强化检查和评比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增强从业单位的质量意识和强化质量责任落实,规范工程履约行为,明确检查评比的程序和重点。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合同中所规定工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等的明确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都是工程项目质量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迎检为由停止正常的施工作业活动。不得在检查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厉惩处。检查人员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自觉遵守各项廉洁从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检查依据第四条质量检查与评比的标准按以下文件及顺序执行,同一指标有不同要求以较高标准为执行标准。(一)合同文件中质量标准条款(专业技术规范、标准化施工条款)。(二)设计文件中明确要求的质量标准。(三)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上级单位发布的质量指令和要求。(四)广西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布的质量指令和要求。(五)交通运输部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六)国家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七)国家涉及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项目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产品的形成规律、作业特点和施工跨度,为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实体工程质量,强化检查在工程实施中的核心作用,本项目质量检查采用三种方式综合进行。第五条日常检查(一)日常检查采用全线巡视和抽检的方式,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工序验收、材料品质与加工、标牌标识、文明施工、试验检测、监理旁站等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行为、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二)日常检查不设置固定时间,由指挥部质量检查人员根据检查需要决定是否通知相关单位责任人到现场配合检查。(三)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指挥部的通知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检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第三章质量检查和评比的方式(四)指挥部质量检查人员在每一次的巡视检查结束后应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阅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台账,检查情况报告按规定分类存档保管。(五)指挥部质量检查人员在现场根据存在质量问题的轻重情况、质量隐患的严重程度,决定采取口头指令整改、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1)、开具质量违约处罚单(附件2)三种方式处理。(六)指挥部质量检查人员对现场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要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七)日常检查不进行单独评比,开具的“质量违约处罚单”根据合同段和所属监理单位分别存档,作为从业单位季度综合质量检查评比的扣分依据。第六条专项检查(一)指挥部根据施工范围和施工进展情况开展专项质量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质量管理行为、现场实体质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要材料、质量通病等进行的细致、深入、专业的检查,通过专项检查研究解决质量管理和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质量管理的深度和力度,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落实,实现质量管理点与面的结合。第三章质量检查和评比的方式第六条专项检查(二)指挥部安排的专项检查应提前一周下发检查通知,通知检查的具体内容、时间和人员,各从业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受检工作。(三)专项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提交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经指挥部领导审阅后发布通报,检查通报予以存档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四)指挥部检查人员根据现场专项检查情况决定采取口头指令整改、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1)、开具“质量违约处罚单”(附件2)、三种方式处理。(五)专项检查不进行单独评比,开具的“质量违约处罚单”应按照合同段和所属监理单位分别存档,作为从业单位季度综合质量检查评比的依据。第七条月度、季度检查(一)指挥部应每月组织至少1次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由质量安全部组织进行。质量检查是对从业单位质量管理综合性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质量履约情况、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管理行为规范第三章质量检查和评比的方式第七条月度、季度检查情况、现场实体工程质量情况、质量隐患的整改和质量通病的防治情况等。通过综合质量检查全面地反映从业单位对质量管理的力度和深度,促进项目总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二)月度质量检查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布署,各参检、受检单位和部门应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三)月度质量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提交综合质量检查报告,经指挥部领导审阅后召开通报会议并发布检查通报情况,检查通报予以存档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四)每月的质量检查参与季度综合评比,是季度综合评比重要的评分项目,也是各从业单位年度信用评价质量评分的重要依据。(五)季度综合检查质量检查方式参照月度检查进行,评分在总评分中的权值由指挥部另行制定。第三章质量检查和评比的方式第八条日常检查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一)有违反以下任一条款质量管理行为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违约处罚: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2.质量管理人员已到岗,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质检负责人、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等任职资格、在岗时间、请销假手续等符合合同约定条款。3.施工组织设计已报批,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定期工地会议制度。4.对上级单位以及指挥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及时落实整改,整改措施完善、及时,记录(文字与对应图片)真实,并能形成整改闭合资料,同时建立了整改台账并如实登记录入。5.正在施工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有与责任登记公示牌相符的技术人员、监理旁站人员现场管理和监控及相关记录。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第八条日常检查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6.质量管理文件齐全,质量管理档案条理分明、清晰完整、归档有序及时。并按《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项目建设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进行了动态质量管理并按时上报指挥部。7.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制度,不存在下道工序已施工完毕而上道工序仍未有质量验收证明文件的情况。8.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应如实记录,记录清晰完整并及时归档,没有漏记、错记现象。9.施工工序和工艺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施工现场杜绝脏、乱、差现象。(二)有违反以下任一路基工程质量检查控制要求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违约处罚。对因监管责任缺失而又不能合理解释和书面证明的监理单位处以3000元至6000元违约处罚:1.原地面清表处理要达到规定深度,压实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2.路基填土采用合格填料,填料粒径禁止超过规定最大粒径要求;分层厚度禁止超过规定要求,严格禁止不同填料混填。3.在路基设计宽度上每边加宽50cm填筑土方,设置2%-4%的路拱,填前地下水位采取降低措施,在填土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开始碾压,下一层压实质量符合标准要求。4.不存在大面积“弹簧土”现象,应采用网格布土、推土机粗平、平地机精平。5.对填土路堤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以及填挖交接处,原地面或挖方段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台阶做成2%~4%的内倾斜坡,台阶进行压实;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6.路基不存在积水现象,路基外观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坡面不亏坡,曲线圆滑。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7.填石路堤采用羊足碾进行冲击压实;进行边坡码砌,码砌的厚度及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禁止采用严重亲水和遇水膨胀的岩石,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层厚的2/3。8.高填方路堤、深挖换填软基路段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和控制填筑速率。9.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在下半填筑断面原地面压实好后方开挖上挖方断面。若图纸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则加筋体的设置部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10.软基清除彻底,回填材料符合要求;水泥搅拌桩、碎石桩施工规范,记录一一对应;土工合成材料铺设规范。11.高路堤路基填方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冲击碾压密实或强夯增强补压。12.“三背”回填材料符合设计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在台(墙)背处划线分层压实(压实厚度小于15cm),边角处采用小型夯机进行压实;结构物两侧的回填对策进行,回填时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13.开挖深度大于10m的路堑,采用分次开挖;截水沟在开挖之前已完成;边沟、盲沟及时施作;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石质边坡坡面顺直、圆滑、大面平整,边坡上无松石、危石,坡度不陡于设计规定,石质路堑边坡因过量超挖危及上部边坡岩体稳定时,应用浆砌片石补砌超挖的坑槽。14.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标高符合要求,排水设施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15.砌体工程的砌体尺寸、砌筑材料强度和粒径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砂浆饱满,采用坐浆法砌筑。16.砌筑顺序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然后铺砌帮衬石,最后砌腹石,角隅石或镶面石与帮衬石相互锁合,帮衬石与腹石互相锁合。17.砂浆采用机械拌和,现场配备有效计量检定证书的称量设备,砂浆严格按标识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制,现场配置了必要的砂浆性能检测仪器。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18.砌体工程整体外观质量美观,线形顺滑流畅,表面平整,勾缝牢固,沉降缝、泄水孔及反滤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19.高边坡锚固工程锚固孔钻孔深度、锚筋体入孔长度符合设计要求;锚孔钻造完成后及时(24小时内)进行锚筋体安装和锚孔注浆;锚杆抗拔力符合设计要求。20.路基施工按规定层数及时恢复中线。(三)有违反以下任一路面工程质量检查控制要求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违约处罚。对因监管责任缺失而又不能合理解释和书面证明的监理单位处以3000元至6000元违约处罚:1.集料堆放场地达到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场地硬化,无积水,集料有标识牌不混堆;材料质量合格并在检验后使用;按批准的混合料(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拌制,设备检定有效。2.水泥(或石灰)剂量、沥青含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级配符合工程级配范围,现场平整度、厚度、压实度、强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第四章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违约处罚标准3.基层采用无纺土工布覆盖保湿养护,养护时间达到7d。4.混凝土面层浇筑前下基层应清扫干净并洒水湿润;混凝土面层模板安装稳固、顺直、平整,无扭曲,相邻模板连接紧密平顺,不得在基层上开槽来嵌入安装模板;钢筋网片、传力杆、拉杆的位置、规格、数量和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缩缝根据砼强度情况及时进行切割,切割深度和宽度符合要求;接缝设置和施工符合要求;养生采用薄膜覆盖保湿养护,养护时间达到7d。5.沥青混合料各档集料堆积场地硬化且全部防护遮盖;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能自动采集、存储、分析、打印每盘和总量数据;采用了总量质量动态控制方法进行沥青路面施工的动态控制和分析。6.沥青混合料压实温度符合要求;禁止存在摊铺机停机等料现象;横向和纵向接缝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压实;碾压工艺合理有效;碾压机具数量、功率足够;成型后构造深度和渗水系数符合规范要求。7.沥青功能层透层油、粘层油洒布均匀,透层油渗透深度达到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检查与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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