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工程质量简报(XXXX)(4-6)
JIANDUDONGTAI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2月9日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工程质量治理为主线,以建筑安全生产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努力推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一、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一、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质量终身责任。一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两年行动各项部署。组织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市、县质量监督机构作用。二是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两年行动督查,加大随机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曝光。三是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督促各地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行样板间制度,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五是进一步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两年行动进行系列采访报道,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二、加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二、加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形势稳定好转。一是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动态·2015JIANDUDONGTAI重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二是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模板坍塌、塔吊安拆和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三是继续强化事故查处通报。做好每月、每季度、全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曝光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名称及责任人员姓名,并下发督办通知书。四是推进标准化。推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实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五是推进规范化。进一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工作规程,研究建立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考核制度,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六是推进信息化。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三、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推动建筑业三、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型升级。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组织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提出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原则、近期和中期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建立技术体系。组织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体系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为相关工作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参考。三是编制建筑标准设计。发布两批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标准设计。四、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推动勘察设计业和建筑四、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推动勘察设计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业健康发展。一是筹备召开全国勘察设计工作会。研究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的政策措施,完善技术进步激励机制。二是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组织编制《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制定推进BIM应用的指导文件,继续开展白图替代蓝图和数字化审图试点。三是推动我国建造技术水平提升。编制发布《绿色建造发展报告(2015年白皮书)》,开展提升我国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研究,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评审工作。五、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轨道交五、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建立法规体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规章立法调研,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二是突出质量治理。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控制指南》,规范全过程质量问题预防控制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重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和质量问题专项督查。四是加强全过程风险控制。鼓励和指导地方委托咨询机构开展风险评估、防控等工作,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六、不断加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提高抗震防灾六、不断加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提高抗震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修订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完成超限审查信息平台研发并投入运行,完善全国超限委工作机制,更新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专项论证专家库。二是加强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条件和检测标准、隔震工程标识、隔震工程使用说明示范文本研究,开展减隔震工程典型案例研究,建立减隔震工程信息库和专家库。三是加强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出台《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技术指南》、《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加强震后房屋安全应急评估队伍建设,完善我部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完成《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起草研究,起草《减隔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开展基于建造年代的既有建筑抗震能力研究。·文件转摘·JIANDUDONGTAI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综函〔2015〕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5年3月5日2015年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支撑服务与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新发展新突破。一、着力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发展(一)发布我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线图,进一步(一)发布我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线图,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到2015年,北方采暖地区普遍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75%的标准;南方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做好新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地级城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传培训,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做好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发布。(三)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三)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2015年全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重点城市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继续做好省级能耗监管平台、节约型校园和医院建设及验收,扩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与规模。(四)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四)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发布外墙保温材料等主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立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5年工作要点·文件转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动态·2015JIANDUDONGTAI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二、积极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一)积极推进行业科技管理改革。(一)积极推进行业科技管理改革。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城乡建设行业科技管理体系;完成行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继续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实施,完成“十二五”已下达项目的课题验收,做好新立项项目的启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发展的支持。印发2015年度部科技项目计划;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加大科技成果行业应用推广力度。(二)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提高(二)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结合“水十条”、行业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组织研究任务布局并编制“十三五”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水专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十二五”到期课题验收和在研课题监督评估;组织开展成果凝练、推广宣传和技术培训,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一期)”项目科研和建设任务、示范地信息产品生产和验证,为行业遥感数据处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组织开展“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二期)”项目立项工作。(三)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取得新成效(三)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取得新成效。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智慧城镇综合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总结试点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城市市政公共设施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经验,汇编典型案例集,开展重点领域的交流培训和推广。研究制定《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多网格合一”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三、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一)强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合(一)强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合作。作。继续扩大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技术合作和试点示范规模。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合作,探索成片区大规模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已建成项目的成功经验,加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国际交流与培训。与丹麦合作探索开展产能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高标准节能改造试点。继续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以及能源基金会中国建筑节能项目。(二)深化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二)深化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做好中美、中加、中德、中芬合作低碳生态试点城市落实,以及与瑞典合作的“生态城市发展后评估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执行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启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交流平台,明确试点城市工作内容。组织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试点项目”。(三)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三)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组织编制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组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相关研究。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四、积极筹备开好全国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会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和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通过会议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实现路径以及推进措施;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提出更加明确政策措施要求,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简报(XXXX)(4-6)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68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