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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1.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1.1.1管理目标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安康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职业保护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11.1.2组织管理11.1.2.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作业层、队(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11.1.2.2项目经理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人,人人有责,人人有指标。11.1.2.3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劳动保护负责人参加的工会领导小组,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关于劳动保护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展开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全面健康。11.1.3管理制度11.1.3.1本工程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11.1.3.2各作业队(组)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11.1.3.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11.1.3.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11.1.3.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带头每周六组织一次由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全部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11.1.3.6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11.1.4行为控制11.1.4.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11.1.4.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防止摆动碰撞,避免以外事故发生。11.1.4.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11.1.4.4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1.5劳务用工管理11.1.5.1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场教育、三级教育、转岗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11.1.5.2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作好活动记录。11.1.6安全防护管理11.1.6.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如基坑土方施工时坑边沿外1.5米周围设置600、1200高两道护身栏杆,栏杆上刷红白警示色,设立警示标志。11.1.6.2建筑物外侧主体及装修阶段全部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封闭严密,满挂密目安全网;并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11.1.6.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11.1.6.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挂安全立网。11.1.6.6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横向、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纵向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度,本工程结构脚手架施工前必须编制搭设方案,并进行相关计算确定。11.1.6.5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11.1.6.6结构内1.5×1.5米以下孔洞,加固定盖板固定牢固。1.5×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置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11.1.6.7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5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11.1.6.8“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架网、在建筑物出入口和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11.1.7临时用电管理11.1.7.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制度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11.1.7.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11.1.7.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11.1.7.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同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11.1.7.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颁布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11.1.7.6在采用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器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11.1.7.7塔吊必须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11.1.7.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11.1.7.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敷设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11.1.7.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二次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昂机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11.1.8施工机械管理11.1.8.1外用电梯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雨、防砸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采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11.1.8.2氧气瓶不得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间焊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应严格秩序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11.1.8.3平面刨、电锯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11.1.8.4各种露天使用的施工机械按规定搭设操作防护棚。11.1.8.5各种施工机械在作业中必须挂操作警戒牌,在明显处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11.1.9塔吊作业管理通过强化塔机作业指挥、管理和协调,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11.1.9.1进入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11.1.9.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11.1.9.3塔吊必须由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并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交底,由具备资格的司机上岗作业。11.1.9.4塔吊在运行使用过程中,操作指挥采用旗语方式,并配以对讲机进行联系,保证指挥得当。11.2消防保卫措施11.2.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11.2.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11.2.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建筑吸烟,对易然、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格秩序,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11.2.4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11.2.5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平面图布置时,充分考虑现场的防火要求,如施工平面图所示,配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斧、消防水桶、消防栓)施工用水水源由业主提供至施工现场100m以内市政给水管,可满足施工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11.2.6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由专人负责,易燃物资存放的库房由专人看管,现场严禁烟火。现场昼夜24小时值班,遇有火情迅速报警。11.2.7现场保卫:建立健全现场保卫制度,项目部成立现场保卫小组,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现场的大门设值班室,由专人实行24小时昼夜轮流值班,来客登记,做好交接记录。夜间增加巡夜人员,负责夜间的保卫工作。11.3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1.3.1本项目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保目标和环保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保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11.3.2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文明工地。11.3.3鉴于本工程周边环境的特殊性,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的影响、社区的影响,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11.3.4组织保证11.3.4.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11.3.4.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区内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11.4工作制度11.4.1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1.4.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开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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