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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宁教基[2008]18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当前,我区教育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已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为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望各市按照方案要求,每市选一个县(区)作为试点县(区),从2008年秋2季开学起实施本工程。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对试点县(区)工程实施要及时总结,为下一步全面实施工程积累经验,确保工程实施取得预期的成效。非试点县(区)要积极开展对本工程方案及考评细则的学习,对照细则要求,作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市要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将所选定的试点县(区)报我厅备案。各试点县(区)在实施本工程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厅基础教育处。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二00八年七月十七日主题词:印发学校管理质量工程方案通知抄报:教育部于革胜同志、李堂堂同志、蔡国英同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厅直属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08年7月21日印发3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自治区十次党代会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对我区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普及,高中教育由大众阶段进入了普及阶段,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我区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由数量扩张到质量提高,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的新的历史时期。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上好学问题成为突出矛盾;数量和规模问题已基本解决,质量和结构问题成为突出矛盾;国民教育体系已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的中心工作。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教育的新要求,将基础教育的发展重心真正转移到全面提高质量上来,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从2008年开始,实施基础教育学校质量综合管理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十次党代会关于跨越式发展的部署,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抓投入、4教育行政部门抓管理、学校抓质量的工作机制,倾力打造宁夏基础教育发展的软实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二)主要目标是:到2012年,学前幼儿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保育保教水平明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间差距明显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均衡;基本普及高中教育,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显著扩大;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实现普及;教育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执行力、管理能力、教科研能力和课程实施能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教科研队伍、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基础教育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具体目标是:一一全区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实现规范化管理,形成完善了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一一建立健全严格的教育教学考评制度和课程管理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一一学前幼儿教育实现规范化办园;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合格率城市学校达到85%以上,农村学校达到70%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化率达到80%以上。一一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形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完整的课程体系,基本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一一深入实施课堂教学质量工程,课堂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一一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工程,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自治区、市、县(区)骨干教师和学5科带头人梯队。一一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一一实施校长培训提高工程,使校长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二、实施范围和步骤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008年8月起,每个市选一个县(区)作为试点县(区),实施本工程,试点县(区)内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各普通高中要全面实施。工程实施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培训和制定工程实施细则阶段;第二阶段:工程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修改完善工程实施方案、总结经验,建立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阶段。三、职责任务(一)自治区负责工程的规划、指导、评估,建立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反馈制度,在工程实施进入第三阶段以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也作为自治区对市、县(区)和学校基础教育学校质量的主要评价依据之一。(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的规划、检查和督促,对每一个阶段的工程实施进行指导,对所辖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质量进行监测和反馈,帮助所辖县(市、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的实施办法,6审定学校实施工程细则,组织学校实施工程,建立对学校工程实施的考核办法,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反馈,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加强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制度化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四)实施工程的主要责任在学校。学校要切实树立“质量立校”意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管理、抓质量上来,按照工程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做出准确的诊断和目标定位,制定出既符合统一要求,又能突出学校特色和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管理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合格而完整的教育,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工作评价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四、主要内容以学校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德育管理、课程教学及评价、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学生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等8个一级指标,41个二级指标。评估结果分为不达标、基本达标、达标、良好、优秀五个等级。评估实行百分制,总分低于600分者为不达标,总分介于600分—700分为基本达标、介于701分—800分为达标、801分—900分为良好,900分以上者为优秀(具体详见评估细则)。加强校长的管理,实施校长培训提高工程。20l0年前,使7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最少轮训一次;校长每学年必须深入课堂听课30节以上,参加学校教研活动20节以上;中小学校长每学年都要订阅一本教育专业杂志、研读2部教育专著,提高校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五、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切实转变工作重心,把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新时期基础教育的中心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组织实施的领导和考核,把工程的组织实施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工程组织实施的领导,建立健全工程推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都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实施的组织、规划和指挥。各级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分阶段、分年度、分项目细化目标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工程实施不走样、不打折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对五市工程实施的联系和指导;五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的联系和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各中小学工程实施的联系和指导。切实推动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逐年提高。(二)提供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加强对学校投入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装备水平,为学校开足开齐课程提供必备的条件。要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目标,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结构,采取措施解决“大班额”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抓管理、抓8质量提供保障。(三)营造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抓管理、抓质量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工程实施的宣传制度,定期向社会宣传工程实施所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先进经验,树立典型,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宣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考评细则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文标题: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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