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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陕理工团发[2012]03号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团委:为促进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经2012年2月28日团委会研究审定,现将《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共青团陕西理工学院委员会2012年2月28日主题词:基层共青团考核办法通知共青团陕西理工学院委员会2012年2月28日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公正地考核和评价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暂行)。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实绩为考核重点,建立能够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职能的长效激励机制,为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条基本原则:1、注重实效原则。在考核中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注重考察工作扎实推进的力度和效果,兼顾青年学生、相关部门和上级组织的评价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二级学院团委的工作实绩。2、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各学院团委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根据目标、对象、条件等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完成工作任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鼓励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品牌工作和整体工作的经验成果。3、以考促改、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各学院团委在工作落实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工作的相互交流,不断提升高校团工作的整体水平。4、定量、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中可以量化的项目进行量化考核,不能量化的进行定性评价,绩效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二、考核对象第四条考核范围:全校二级学院团委。三、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具体内容:1、思想政治教育;2组织建设;3、宣传调研工作;4、学术科技活动;5、校园文化活动;6、社会实践活动;7、学生组织建设;8、服务学生发展;9、特色及创新工作等考核指标。四、考核办法第六条校团委成立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团委干事、校学生会主席,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总分由基础工作项目分、奖励分、扣除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工作项目评分实行学院互评、校团委部门(含校学生会)评分和考核领导小组分别打分的方式,学院互评、校团委部门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别按照10%、80%、10%的比例计入总分。奖励分由各基层团委申报,校团委各部门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扣除分由校团委各部门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考核总成绩由校团委会审定。五、考核评价第七条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评选5个五四红旗团委,5个单项工作优秀分团委,由校团委给予表彰奖励。凡得分在后三名的分团委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进行整改。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单位:1、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2、团委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3、工作过程中因组织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4、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第九条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议,团委将对结果进行复核并及时予以反馈。第十条每年考核结束后,校团委将把考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学校党委;在推荐省级以上优秀团组织予以优先考虑;分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在推荐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六、考核要求第十一条严肃考核纪律。组织和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把握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和标准实施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第十二条各分团委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在考核的各个环节中,被考核分团委都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实绩,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努力改进工作,对虚报成绩、骗取荣誉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委,一经查实,取消评定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三条各分团委参照本办法制定所属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共青团陕西理工学院委员会。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考核项目(分数)考核内容(分数)说明得分思想政治教育(10)理论讲座、形势政策宣讲以及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每学期开展数量达到2次、每次人数不少于100人得2分,少一次或人数不足扣1分。广泛开展校规校纪、校园文明、学风教育等特色教育活动(2)每学期1次以上,少一次扣1分对新生、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加强新生和毕业生教育不少于2次计1分;建立心理信息员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发生率为0。认真组织团日活动情况(2)按照校团委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团日活动,根据团日活动办法考评,按排名顺序。前4名记2分,5-9名记1.5分,10-14名记1分,15名以后为0分。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挖掘并宣传得2分,没有不得分。组织建设(10)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上报工作(2)按年度开学三周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年底12月5日之前完成工作总结,按时完成并上报得2分。定时召开换届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和“五四”表彰(2)按照校团委的安排部署,有相应的规范化制度,程序机制健全,公开透明,报送及时。做好团组织及共青团年度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注册规范化情况(2)12月1日完成团统工作计1分。按时完成其他工作,计1分。做好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团委书记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2)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规范的分团委文件和规章制度,是否有规范的档案管理1分;出席情况1分。做好推优入党和发展新团员工作以及团学干部培训(2)所属学生团(党)青比达到96%以上得1分,每减少1%扣0.1分,认真组织选拔干部培训。宣传与调研工作(10)共青团工作公开宣传报道情况(2)在学校校报、校园网宣传报道本单位共青团工作(具有共青团字样)年度不少于5次,在校团委网站报道不少于8次,少一次扣0.5分。及时更换宣传栏,年度完成6次,做到内容丰富,设计制作精美。(2)围绕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等,少于一次扣0.5分.开展各类调研,每月10日之前向团委权益部报送调研报告(2)围绕共青团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关心的问题调研,少一次扣0.5分。专职团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及研究情况(2)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在校内外公开发表共青团工作或青年研究论文或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向校团委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及典型材5次以上。(2分)建立舆情信息员队伍,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的整理上报工作,做好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引导社会观察等工作,及时上报校园突发事件,未报送不得分,按报送数量排序。前4名记2分,5-9名记1.5分,10-14名记1分,15名以后为0分。大学生科技创新机制建设(2)有鼓励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机制,制定了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满分2分,机制不完善酌情扣分。学术科技活动(10)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学术类社团建设情况(2)建立了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学术类社团,并积极开展活动,记2分。如果活动开展不利,扣1分,未建立此类社团,记0分。科技、学术类讲座举办数量(2)每学期举办讲座次数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科技、学术类活动竞赛举办情况(2)每学年举办二级学院级科技学术类竞赛两次,记2分,少一次扣1分。参加校级科技学术类竞赛的组织情况(2)参加校级“挑战杯”等科技学术类竞赛,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每少一件扣0.1分;积极组织参加校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未组织参加扣1分。校园文化建设(10)校园文化建设有思路,有相关的的政策措施。有相关的的政策措施计2分,没有不得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的文体活动(2)组织开展大学生群体性文化艺术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2)积极参加,认真完成记2分,少参加一次扣1分,未能完成每次扣0.5分,最低记0分。打造至少一项具有学院特色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2)具有学院特的精品活动计2分,没有计0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各类文体赛事(2)组织参加并获奖计2分,未获奖计1分,未参加计0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0)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依托实践基地开展活动(2)每个学院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至少2个,少一个扣1分。认真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建专项实践团队。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带队参加社会实践团队。(2)基层团委组建实践团队计1分,带队计1分。注重成果总结,通过举办总结表彰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按照要求报送有社会实践优秀论文。(2)按照要求上交计1分,获奖按学院总得分评定每降一个名次扣0.1分。志愿者工作部建设,注册青年志愿者比例情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2)并按时注册、培训青年志愿者,制度健全计1分;西部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及录取情况计分。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2)按要求参加活动,认真完成。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未完成扣0.5分。学生组织建设(10)所属校级学生干部培养情况(2)二级学院团委重视对在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本院学生干部的培养,培养做到有政策、有计划、有指导。校学生会组织的考核成绩合格(2)依据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考核结果排序,前4名记2分,5-9名记1.5分,10-14名记1分,15名以后为0分。分团委、学生分会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考核管理情况(2)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开展情况酌情扣分。参加校级活动学生出勤情况(2)按要求足额出勤记2分,如有缺勤按照情况酌情扣分。挂靠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建设(2)有挂靠的学生社团并进行效管理,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加大对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任用和考核并将社团负责人的培养纳入到学院学生干部的整体培养之中。一项不达标扣1分,最低记0分。服务学生发展(4)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2)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继续进行素质拓展训练活动,及时组织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认证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励志报告等活动。做好新生接待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2)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新生接待工作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酌情扣分。特色与创新及其他(6)特色工作(2)具有鲜明的特点,能够长期坚持,形成了工作品牌,在广大同学中产生较大影响,形成了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2)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中成绩突出,形成了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级团组织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2)认真落实,效果良好。一、奖励分部分1、媒体报道加分。凡在国家、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一篇反映校院两级共青团工作动态、青年典型的通讯报道分别加6分、4分、2分。网络媒体分值乘以系数0.1,转载不计。2、承办校级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加分。二级学院每承办一项校级活动并圆满完成加2分。3、专职团干部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杂志上发表共青团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权威期刊5分/篇,核心期刊3分/篇,一般期刊1分/篇。4、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挑战杯”加3分,优胜杯加2分,优秀组织奖加1分。5、由校团委推荐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国家级先进集体5分/个,国家级先进个人3分/人;省级先进集体1分/个,省级先进个人0.5分/人。6、积极推荐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并入选计0.5分/人,未推荐计0分,最高不超过2分。7、其他各类校团委举办的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每项加0.5分。8、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校学生会主席、团委书记助理、副主席
本文标题:团发3号-陕西理工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办法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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