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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卫发〔2010〕370号平凉市崆峒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崆峒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现将《崆峒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2-崆峒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为全面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我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及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区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要加强管理、跟踪随访,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具体目标是早孕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85%以上。二、服务对象和实施单位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孕产妇。实施单位为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三、职责分工(一)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等工作;制定项目工作方案。(二)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根据实际,细化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妇女保健常规工作,对全区-3-开展的孕产妇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行专项技术指导、项目培训、业务管理、质量控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负责全区相关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区卫生局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负责项目的宣传、动员;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孕产妇人口信息;负责辖区相关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四、工作内容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09年版)》要求,重点开展以下服务项目:(一)产前检查(5次)第一次(孕12周前):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为其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手册》。2.询问孕妇一般情况、月经史、生育史、既往史、家族史及本次妊娠史等。3.体格检查: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四肢、妇科或产科检查。4.初产妇和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骨盆外测量。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或尿常规和血型。-4-6.高危筛查。7.将询问情况、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初查记录上。8.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引导孕妇避免接触致畸因素,告知孕早期疾病、药物等对胚胎的不良影响。第二次(孕16-20周):1.产科检查:(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2)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等。2.实验室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常规、尿常规。3.重点进行出生缺陷的产科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5.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6.发现有异常的高危孕妇,要按照转诊程序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填写双向转诊反馈单,定期随访。第三次(孕21—24周):1.产科检查:(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2)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2.实验室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尿常规。-5-3.指导孕期保健知识和膳食营养搭配进行高危筛查,开展自我监护及危险症状自我识别方法指导。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规定实行专人专案管理。4.将产科检查、实验室、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第四次(孕25—36周):1.产科检查: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②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2.实验室:建议复查血、尿常规。3.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自费)。4.将产科检查、实验室、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第五次(孕37—40周):1.检查内容:(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2)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2.实验室检查:复查血红蛋白、尿蛋白。3.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高危筛查。4.根据孕妇情况预测分娩方式、引导孕妇到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5.将产科检查、实验室、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医生应根据情况建-6-议其增加产前检查次数(费用自理)。辖区所有孕产妇在孕中、晚期在县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做两次全面进行,对筛查出的高危因素给予相关干预、切实降低孕期合并症与并发症发生率。(二)产后访视(2次)第一次:1.时间和地点:(1)时间:产妇出院后3—7天内;(2)地点:产妇休养地。2.访视内容:了解产妇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的情况;测体温、血压;检查乳房、乳头、乳汁、子宫恢复、恶露、伤口愈合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3.将访视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母乳喂养与产后访视记录上。第二次:1.时间和地点:(1)时间:产后28-30天;(2)地点:产妇休养地。2.访视内容:了解产妇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的情况;测体温、血压;检查乳房、乳头、乳汁、子宫恢复、恶露、伤口愈合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母乳喂养与避孕方法。3、将访视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母乳喂养与产后访视记录上。(三)产后42天健康检查1.时间和地点:(1)时间:产后42-56天;-7-(2)地点:乡镇卫生院或原住院分娩机构2.检查内容:(1)询问产妇一般情况、观察乳房、乳汁情况;(2)测血压、称体重、妇科检查;(3)必要时实验室检查测蛋白尿、血红蛋白;(4)指导计划生育措施,母乳喂养。五、工作要求(一)掌握信息,早孕建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告知孕产妇健康管理信息,为妊娠12周前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一次孕早期随访,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并收回第一次服务卡。(二)及时服务,全程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其余4次孕期健康管理、2次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并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收回相应服务卡。对发现的高危孕产妇,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及时转诊,定期随访。在完成产后保健服务后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是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科室人员,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8-(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加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内容,使辖区居民明确孕产妇健康服务的内容和具体做法,使更多孕产妇接受健康服务。(三)保障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由区妇幼保健院统一设计、印制孕产妇保健手册,统一编号,登记发放,严格管理,并将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病历使用。各单位要具备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健康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四)强化人员培训。区妇幼保健院要组织开展基层医疗保健技术人员孕产妇保健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服务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熟悉危重孕产妇转诊指证,确保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五)加强督导检查。区卫生局将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纳入年度卫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委托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于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度进行定期通报,并不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主题词: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案通知抄送:市卫生局。平凉市崆峒区卫生局2010年12月3日印发(共印32份)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崆峒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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