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10-07-30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意义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入,以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为基本规范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发展迅速,政务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效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益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逐步深入,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认识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落实等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统一、程序不规范;2有的不能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政务服务方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缺乏统一规范,一些地方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全面,对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不够充分。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审批和执法等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行政权力适行透明度不高,影响制约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发展深化。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行政权利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真实、全面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一)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参与的方式方法,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3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敲定和公开裁量幅度与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权力行使有动态公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示、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及时准确公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住房、物价、环保、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抓好社会矛盾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置情况的公开。(四)发展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城市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社区居民关注的问题。在乡镇重点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推行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使之与政务公开有机衔接,相互促4进。(五)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坚持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规范办事公开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六)充分发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因地制宜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实行定编定岗。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各地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一时能使用行政编制的,也要参照公务员管理,推动不同层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七)规范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政府各部门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除经本级政府批准不进驻中心的之外,均应当进驻中心集中办理。进驻中心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引导政府部门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建制向中心集中。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鼓励实行联合办理。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全程代办、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5(八)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载体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数字电视等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建立健全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控。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逐步将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规划,搞好任务分解,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全过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二)完善规章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保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实体、政务公开程序、自由裁量权规范等规章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公示和查询制度、行政决策公开的评议制度,完善充分发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的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6(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区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公开和服务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实。
本文标题: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858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