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在非法采供血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中开展行政责任
1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一、概念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31、处罚法定原则。⑴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⑵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⑶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⑷没有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例1、例2二、行政处罚的原则4行政处罚的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权利保障和法律救济原则。5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1、以文书的性质和用途为划分标准⑴执行文书。⑵证据文书。⑶内部工作文书。62、以制作方法为划分标准填写式文书叙述式文书3、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为划分标准行政许可文书现场卫生监督文书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7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四、卫生行政处罚程序81、处罚较重的案件。2、情节复杂的案件。3、当事人意见有分歧。一般程序适用9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权利及应知事项→陈述与申辩→审议与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与结案一般程序的步骤10卫生行政机关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3、社会举报的;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例3案件来源11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2、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3、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4、属于本机关管辖。立案12立案报告是卫生行政机关对案件正式开展调查取证的依据。除在现场监督中发现违法事实清楚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当场处罚的案件外,其他的案件只有在立案以后,才能依法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特殊需要现场立案采取调查取证措施,必须在3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立案13经查证属实,《现场检查笔录》可作为定案的根据,《询问笔录》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例4调查取证14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应当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在对违法事实和案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意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可填写“本案经过调查违法事实己查清,建议结束调查,予以行政处罚”等内容。不予处罚的,可填写“本案经过调查,据以立案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调查取证15合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议并作好记录,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1、确有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处罚决定16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的,依法提出不予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依法提出不予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4、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5、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还应当依法提出卫生行政处罚的意见。17《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所谓违法情节,主要看违法的性质、动机、手段、目的,并在此基础上看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只有同时具备情节轻微、及时纠正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这三个条件的方可不予处罚。处罚决定18处罚决定合议必须由三名以上单数的监督员进行;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应集体讨论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少数服从多数。19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合议之后,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适用听证程序的按该程序。20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对适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案件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期限没有作出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可比照听证告知的期限(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及按行政效率原则掌握。不能在告知截止期限之前的日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非当事人已表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例5、例6、例721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22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例823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非处罚方式《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八条卫生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已有证据证明的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或调查违法事实时,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4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非处罚方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五条卫生行政机关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5一般程序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方式送达例9执行与结案26听证程序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把握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执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27听证程序卫生行政机关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8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二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例10、例10A29听证程序卫生行政机关的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须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听证会制度。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组成。听证员设1名以上4名以下,听证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听证会应设书记员1名。30听证程序案件调查人准备案件有关材料、依据,举行听证时,案件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案件调查人员对认定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31听证程序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听证情况进行复核: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与原来认定有出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不予处罚决定;属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32简易程序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卫生行政机关可依法当场作出警告或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33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特点:当场处罚是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组织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当场发现的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处罚轻微的违法行为在现场实施的处罚。34简易程序对当场处罚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1、当场处罚是指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当即给予的行政处罚,这是同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最明显的区别。2、当场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行政违法案件。3、当场处罚一般针对较轻微的违法行为。4、当场处罚的程序比较简单。35当场处罚的原则1、正当程序原则。2、遵守法定必经程序原则。3、处罚轻微原则。36当场处罚的条件1、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正在进行或处于持续状态的行政违法行为。2、适用当场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必须是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3、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轻微,处罚较轻。37简易程序示证→说明理由(《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告知→陈述和申辩→责令改正→《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签收→七日内报卫生行政机关备案例11、例12、例1338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非法采供血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中开展行政责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886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