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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研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如何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其长效机制,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一、宁波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宁波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90年代初,随着宁波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宁波吸引了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人员前来工作和生活,少数民族人数迅速增加。据统计资料显示,1956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宁波市少数民族人口仅为6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为548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1175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为3980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为33714人,暂住少数民族有6万多人,其中大部分来自贵州、云南、四川、广西等地。目前宁波市有54个少数民族成份(缺塔吉克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4万人,暂住少数民族人口近20.7万人,其中城区暂住少数民族人口为24281人。人数较多的为苗族、土家族、布依族、壮族、回族等。据民族宗教部门抽样调查资料,在城市少数民族暂住人口中,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0.2%;年龄在18岁至55岁的占83.2%;以打工为主的占72.7%;月收入在1000至2000元的占62%,整体收入水平相对于全市处于较低水平;从事行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制造业、文教卫生、饮食商贸行业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具有工作短期性、居住不固定性、流动随意性等特点,很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和管理难度很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基本情况难以掌握。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在城郊结合部居住,语言交流不畅,同族同乡群租,居住条件简陋,与周边居民接触较少,社区和居委会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情况。二是盲目流动难以疏导。年龄小、文化低、无特长、居无定所的盲目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呈增多趋势,有的结团四处流浪谋生,有的以坑蒙拐骗、扒窃偷盗为生,很难疏导管理。三是民族特色经营混乱难以管理。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开拉面店、烤羊肉串、卖葡萄干等为生,经营活动不规范,尤其是流动经营摊点容易与当地居民和城市管理人员产生矛盾和纠纷。四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是群众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但实际工作中,仅有民族工作部门“单打独斗”,街道社区民族工作尚未量化考核等。五是局部性民族习俗矛盾时有发生。主要是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较为多见。目前全市共有清真餐馆、拉面店200多家,从业人员近千人,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非穆斯林人员打“清真”牌子开店,有的违规经营非清真食品引起穆斯林群众不满等。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主要做法宁波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出台《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一)依托民族工作网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主要是依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族工作相关部门,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使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如海曙区建立了由区民宗、公安、城管等部门参加的流动少数民族工作联络联系制度,街道和社区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对区域范围内流动少数民族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消除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的盲区。(二)依托社区管理服务,延伸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重点在社区,关键在基层。宁波在加强社区基层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将服务和管理延伸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如海曙区汪弄社区近年对辖区内常住少数民族及其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并将少数民族人员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分门别类建立档案,还设立了少数民族管理服务站和流动少数民族维权中心,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民政、计生、就业、治安、人口管理、帮困等一站式服务。(三)依托流动经商联系点,促进少数民族流动经商有序管理在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清真餐饮店等地设立少数民族流动经商服务管理联系点,以此推动少数民族流动经商的有序管理。在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中选择一些能胜任联络员工作的、有一定影响和活动能力的代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确保城市民族领域的稳定。如吸纳青海化隆县回民在甬从事拉面业的代表人士、新疆维吾尔族在甬从事卖羊肉串等小买卖的代表人士为市伊斯兰协会的正式代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沟通,出现矛盾纠纷时,他们能和阿訇一起积极配合政府协调化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依托少数民族组织,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主要是依托宁波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和各县(市)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或少数民族联谊小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如北仑区1998年在区民宗局支持下成立了少数民族联谊小组,2007年成立北仑区少数民族联谊会,该联谊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联谊活动,为政府和少数民族同胞牵线搭桥,近年相继成立了街道、社区少数民族联谊组织、文娱组织、维权组织——“新碶街道民族之花文艺轻骑队”、“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社区少数民族学校”、“社区少数民族博物馆”、“社区少数民族维权站”,为流动少数民族同胞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办实事、办好事。(五)抓住重点民族企业,突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对少数民族务工较多的企业和法人代表是少数民族同胞的企业,尤其是新疆籍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强化管理与服务。如慈溪市高氏精梳棉有限公司、余姚市凤山街道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法人代表为少数民族同胞的江北华乔包装厂等,企业一把手均能亲自负责抓好企业民族工作,并成立企业少数民族联谊中心,开设少数民族服装饰品展示室、电脑培训和文化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并经常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排练演出歌舞,举办体育比赛、汉语培训教育等,以优质的服务与管理促进民族融合。(六)制定相应规章政策,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为了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市和各县(市)区出台了相关规章政策。如市民宗局、工商局、财政贸易办公室联合发布《宁波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加强对清真餐饮、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海曙区针对部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无证经营和无序设摊的实际,出台了《海曙区涉及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年已妥善处理新疆食府私设清真标志、路边无证拉面店以及多起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和藏民因无证设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三、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对策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民族工作领导机构。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扩大成员单位,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政府部门为成员单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共同协商解决民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管理网络。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要配备民族工作专职干部,有民族工作任务的行政村和社区应成立民族工作管理小组。三是建立民族工作的检查监察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工作监督检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使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心民族工作。要进一步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要指导基层做好民族工作,为基层从事民族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培训机会。(三)加强流动经商管理要把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范畴,建立公安、工商、城管、民宗、卫生、环保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互通工作情况,针对发生的问题,采取有效对策及时协调、稳妥处理,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要强化与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联系制度,在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设立少数民族流动经商服务管理联系点。(四)健全激励机制要建立街道、社区民族工作的激励办法,出台街道、社区考核和奖惩办法,突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年终由街道、社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联合考评,促进街道、社区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要加大社区经费支持力度,政府应对民族工作进社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并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作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评选民族团结新风家庭和民族团结楼、院等,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五)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中心,在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工作推荐、单位用工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照顾,鼓励少数民族餐饮业、少数民族企业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爱心基金,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际生活困难。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中心,无偿为有困难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便民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民政救助、计生服务、治安调解、户籍管理、维稳协调等方面的快捷服务。黄楼街道办事处地处市中心,是徐州乃至淮海经济区商贸业最繁荣的地区。商贸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西部地区一批又一批少数民族群众涌入经营谋生。目前,来黄楼辖区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有新疆维吾尔族、青海化隆县回族和西藏藏族等200余人,主要经营新疆风味小吃、兰州拉面、核桃糕、葡萄干、藏刀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也导致我处涉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治安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处的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压力。面对新的形势,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我们在区委统战部和民宗局的指导下,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们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辖区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社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切实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议事日程。二是成立管理办公室。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逐渐增多,且居无定所、流动性大等特点,我们专门成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是建立联席会制度。为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求职就业、自主创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办事处与辖区派出所、工商、民政、城管等部门建立了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各方面情况,研究探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等。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排忧解难一是设立服务窗口。我们在办事处服务大厅内设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窗口”,并公示联系点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为需要帮助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建立帮扶平台。把救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困难群体纳入社区服务重点,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经营中的困难,逢重大节日为他们送去米面油,大坝社区时常还送些特色小吃,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友好关系。三是开展真情服务。想方设法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就业经营创造条件,办事处派专人与社区主任共同处理这方面问题,如:积极帮助他们租赁门面房,为其优先提供经营场所和摊位,协调水电安装;主动支持和参与他们的伏羊节联欢活动;针对少数民族子女存在的语言障碍,专门邀请师范大学的学生为其补习汉语和文化课,等等。三、拓展沟通渠道,搭建互信平台一是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市民学校和相关宣传阵地,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举办民族特色活动,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广大群众的民族知识。二是开展政策咨询、培训活动。举办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政策咨询、培训活动,为他们宣讲相关法规政策,使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尽快适应
本文标题:宁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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