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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Z[2017]044号2017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无效标、废标条款………………………………11六.开标、评标程序…………………………………13七.评分标准…………………………………………15八.中标及合同签订…………………………………17九.验收及付款………………………………………18十.质疑与投诉………………………………………18第三部分技术响应…………………………………19第四部分授予合同…………………………………20第五部分附件………………………………………23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我单位受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Z[2017]044号二、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环保局拟采购两个监测年度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以合同签订日期起顺延两个监测年度),业务包含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等。项目预算费率不超过《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9】278号收费标准的70%,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一)投标人须是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能够公正、独立地实施监测活动,具备承担相应环境监测活动所需的工作场所;(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同此要求);2(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资质认证,获得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五)具备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所必须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能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六)通过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属于江苏省环保厅公布的“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第一批、第二批)”名录中的环境检测机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报名信息(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1日,8:30—11:30,14:00—17:30(公休日除外)。(二)报名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苏宿工业坊三楼)(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下载,见附件(四)报名联系人:李建新联系电话:0527-82868318注: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一)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企业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7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即可(以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3(六)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30(二)开标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园区公舍1号楼2楼(苏宿园区人力资源市场楼上)(三)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建新联系电话:0527-82868318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建新联系电话:0527-82868318传真电话:0527-82868318联系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商与经济发展局(宿迁市紫金山路12号苏宿工业坊四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徐雷联系电话:0527-82868311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局2017年10月26日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SSZ[2017]044号(3)实施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人信息:(1)名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环保局(2)地址:宿迁市紫金山路12号3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户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局;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宿城支行银行账号:1116020019300235890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6投标时需携带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保证金收据;(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近2年与政府环境机构的合作证明材料原件。7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5一、总则(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二)合格的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三)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五)投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并且视为自报名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构成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技术响应;授予合同;6附件。(七)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17年11月1日17:30之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中心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回复采购中心,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中心有权推迟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4、采购中心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十)投标文件构成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7(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三);(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2017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证明即可(以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资质认证,获得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注明获证日期及认定的环境类检测项目数;(7)具备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所必须的,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能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等证明材料;(8)通过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属于江苏省环保厅公布的“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第一批、第二批)”名录中的环境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9)投标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2、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附件四);3、技术文件(1)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实验设备总资产、实验室面积、人员等(格式自拟);(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实验室技术人员需熟悉环保行业的标准规范,具备必要的监测能力及质量保证技术;具有环境类检测相应的仪器配备,拥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区域,能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等材料(格式自拟);(3)本次招标所述的环境应急监测开展区域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的13.6平方公里范8围内,投标人须提供能在1小时以内到达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的支持性材料;(4)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附件五),附人员相关履历和相关证明材料。4、商务文件(1)投标人资信声明(附件六);(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七),提供与政府环境机构的合作证明材料(需合同原件);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十一)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按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及页码。(十二)投标报价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天当场宣读。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资料采集费、调查分析检测费、成果编制费、方案审查修改费、人工费、服务费、风险费用、税金等以及项目实施、后期跟踪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3、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一律以百分比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即0.00%);(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4、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以固定折扣率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必须在50%~70%之间(即必须优惠到:最低原价的50%(含),最高原价的70%(含)),采购人不9接受超出此限价范围的投标文件。(十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
本文标题:宿迁工业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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