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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服务外包简讯第十期-服务外包简讯
第10期昆山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2月本期要目【政策法规】2009年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外包动态】国务院批准北京等20个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江苏(昆山)微软技术中心项目签约“实达外设”进驻商务城――金融BPO“领头羊”纷至沓来昆山市服务外包企业协会成立我市中创、远洋两家企业荣获“2008年度苏州市服务外包先进单位”称号【知名企业】英业达TechMahindra【昆山风采】昆山软件园成功获批省级特色产业园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成为首批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花桥经济开发区被批准设立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企介绍】昆山颠峰软件有限公司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1一、政策法规1.2009年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昆山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昆山市财政局印发了《2009年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昆服外办发〔2009〕1号、昆财字〔2009〕30号),《项目申报指南》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明确说明:一、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有效引导、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和集聚区建设,推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的引进工作。二、明确了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二)企业年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500万元以上或者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服务外包收入不低于公司当年总收入的70%;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三)经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服务外包集聚区。三、对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说明(一)申报服务外包集聚区补贴1.申请表;2.服务外包集聚区证明材料;3.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建设项目合同文件;4.上述建设项目的费用明细清单和发票复印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二)离岸外包企业总部投资补贴1.申请表;2.企业总部或企业离岸外包出口额证明(企业提供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银行结汇单、单位收入凭证为准);3.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合同;4.企业总部及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总部最近一期验资报告;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7.企业总部实际在昆投资项目或投资计划;8.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三)服务外包企业租赁的办公用房补贴1.申请表;2.企业办公用房租赁协议;3.租赁办公用房的实际支出证明;4.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2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四)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出口额补贴1.申请表;2.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出口额证明(企业提供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银行结汇单、单位收入凭证为准);3.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5.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五)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专线费用补贴1.申请表;2.离岸外包出口合同;3.与发包商联络发生的国际通讯费用证明;4.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六)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和出口信贷担保费用1.申请表;2.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所担保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3.企业及时还本付息的证明;4.企业贷款用于技术改造的,应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设备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按《昆山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考核意见》政策予以贴息;5.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7.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七)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补贴1.申请表;2.培训合同;3.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4.企业对员工所在岗位重要性的说明;6.参加培训员工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9.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八)服务外包企业中高级人才突出贡献补贴1.申请表;2.劳动合同和工作年限证明;3.由市人事局出具的《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优惠待遇申请表》;4.企业出具的中高级人才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说明;5.申请人的收入证明;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九)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补贴1.申请表;2.企业获得国际认证的认证证书、资质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国际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3.企业申请认证的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复印件;34.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补贴1.申请表;2.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认定的证明;3.品牌宣传推广材料、申请认定品牌的材料和相关发票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十一)企业知识产权补贴项目1.申请表;2.知识产权申请材料/知识产权纠纷证明材料;3.授权证明;4.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7.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四、明确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一)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上述申报所需材料在2009年3月20日前向各区、各镇负责服务外包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负责服务外包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二)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审核,并根据需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联合组成专项资金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三)被确定支持的项目在全市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专项资金文件。(四)市财政局根据下达的项目和专项资金文件,将专项资金下达到各开发区、镇财政部门,并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或单位。注:上述《申报指南》中涉及的申请表可在我市服务外包网上下载(网址为:)2.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昆政发〔2008〕38号)昆山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意见》包含了以下内容:(1)加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2)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3)加强农村文化建设。(4)扶助支持文化产业。a.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为主,并辅以配套资助、奖励、项目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印刷复制、动漫、广告会展、文艺演出、文化旅游、体育等传统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的发4展。培育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引导分散的资源和项目逐步向基地集中。b.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动漫、放映、演艺、娱乐、发行、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享受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c.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事业中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对社会力量兴办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学校等项目的,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民营文化企业从事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补助。d.对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人才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开办企业特别是工作室、博物馆、美术馆的,可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注册。e.在加强资产管理的基础上,文化企业可依据国家统一的清产核资政策,对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依次冲减国有权益及国有资本金。f.扶持发展动漫产业。建立优秀原创动漫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鼓励动漫出版和播映机构增加国产动漫产品的出版、刊载和播出比例,增加对出版、刊载、播出和演出国产动漫产品的成本补偿。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g.基础性公共广播电视服务的基本收视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提供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文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确定。h.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a.继续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及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b.对政府鼓励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执行期限至2008年12月315日止)。c.鼓励兴办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光盘复制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d.文化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经营用土地和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6)鼓励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捐赠。a.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市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c.对境外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d.对捐助者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7)加强文化建设资金的监管。二、外包动态1.国务院批准北京等20个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国务院2日在南京召开的服务外包座谈会上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将在这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在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6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鼓励政府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制订符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批复还同意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库和服务外包人才网络招聘长效机制,设立服务外包研究和行业性组织。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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