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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有效调动全体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服务资源的综合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改革原则及总体思路指导思想:以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精神为指针,以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为契机,以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责任制管理和规范化服务为手段,努力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和作用,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争取服务站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有明显改观,促进县、乡服务站进入良性循环。改革原则:一是通过改革壮大和发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站总体效益;二是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保障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坚持民主办站的方针,重大事项与职工商量,充分调动服务站职工的积极性;四是贯彻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使广大育龄群众在服务站改革中得到实惠,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总体思路:改革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实现岗位责任到人;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法人治理,全面落实县、乡服务站的职责职能,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实现观念转变,确立服务意识和经营理念;改革队伍建设,实行双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技术服务发展方向,高效、富于活力的技术队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人员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提高能力,拓展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主要任务1、改革管理制度,实行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在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上推广县站直管乡镇服务站的体制,县服务站站长为当地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和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县、乡镇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与农村延伸。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规范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条件,逐步推进院长职业化。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①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监督县乡服务站所开展技术服务;②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和技术服务人员能力确定县乡服务站所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③推行乡所技术人员工资按《条例》全额拨款,依据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考评情况,由县计生局或服务站发放;④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县服务站和所辖各乡镇服务所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安排,并督导实施;⑤与县人口局共同负责对每名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完成工作状况进行年度考评;保障措施:县服务站长与县人口局或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签订责任书,根据上级对当地技术服务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和部门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对县服务站长完成目标责任的奖罚依据。2、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服务机构经营运转法人治理制。选拔具有开拓精神、经营能力和一定医学背景的人员担任县服务站长。明确县服务站长的法人地位,县服务站和乡服务所实行一体化运行。①县服务站长要督促完成计划生育全部技术服务工作;②县服务站长负责依法经营县乡服务站所,独立确定服务站所发展方向和拓展业务内容;③县和乡镇服务站所人员的进入、调配需由县服务站长同意,并对乡镇服务所长任命有建议和推荐权;④县服务站长依据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确定经营性收入分配办法;保障措施:在目标期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群众认可的县乡服务站所,市州、县区人口委(局)可对县服务站长予以重奖,亦可经职工大会或站务会议同意后,从服务站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3、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机制。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县乡服务站所开展业务的实际工作量,核算技术服务成本,既要严格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又要保证每项服务有足够的投入,确保服务质量。①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费由县服务站与人口局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结算,统一拨付乡服务所;②日常技术服务材料消耗由县服务站统一采购,采购经费计入技术服务成本;③县乡服务站所日常运行经费(如水、电、采暖、车辆燃油、设备采购等)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由当地政府保障;④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由财政保障;保障措施:省市考核中重点内容包括免费手术费拨付情况;当地对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的财政保障情况(应对这一项投入在计划生育投入中所占比例有一个最低限度规定);经营性收入的返还情况(对于返还比例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最低限度规定)。4、改革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实行双向交流机制。①聘请在当地有名望的执业医师到县乡服务站执业,提高服务站业务水平,帮教技术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②在不改变人员隶属关系的前提下,选派县服务站业务能力较强、具备执业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轮流到工作开展较差、人员资质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乡镇服务所短期工作(不少于半年),发挥“名人效应”带动乡镇服务所规范开展业务;③选调乡镇服务所中具备(或可能具备)执业资质、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到县服务站短期工作(应不短于3-6个月),针对其业务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④鼓励不具备执业资质技术人员考取执业资格,凡考取执业资格者费用予以全额报销。今后凡大专以下无执业资格(含医、药、护)者一律不得进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重点核查人员资质与服务范围符合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开展培训工作,要有完整培训计划,有明确进度安排,有各阶段培训目标,有详细评估方案。5、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人员激励机制。对于县乡服务站所中具备执业资格、业务能力强以及“一专多能”的技术骨干,在现有收入分配机制下,可以在工资中增加奖励部分或实行绩效工资。对于不具备执业资格、业务水平差、没有培养前途人员,应逐步转岗或清退。保障措施:对于奖励激励机制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保证公开透明;对于转岗、清退人员应有具体条件。6、免费检查、有偿治疗,积极开展关爱妇女健康,免费普查活动。立足当地服务站技术力量,聘请省内及当地专家,对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地区,按照知情自愿,规范运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的方针,热情周到地做好免费普查服务。对一些新设备可以低偿收费。充分发挥县乡服务站所如妇科治疗仪、乳腺诊断仪、宫颈刮片、宫腔镜、阴道镜等设备和技术的作用,使其发挥更大效益。遴选一些对生殖道疾病及乳腺疾病有特效的药品,在普查中推广使用。四、实施步骤1、各市州在各县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选择一个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相对较好,县服务站业务实力较强,县服务站长工作能力较强的县区确定为试点县区。试点县区根据实施方案选取2-4个乡镇上报市州人口委同意后开展试点工作。2、对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试点县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业务开展种类、各种业务量、技术服务收支情况、人员业务能力等进行统计,相关资料封存。3、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人口局拟定工作责任书,报市人口委批准,明确职责和奖惩措施,并与县服务站长和每名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4、明确每名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并依据技术规范和质量规范监督工作质量。5、制定县乡服务站所工作计划。6、确定技术成本,保证落实技术规范,控制业务支出。7、确定服务站所经营性业务内容。8、确定经营性收入分配办法。9、确定双向交流和人员培训计划。10、县人口局和服务站长联合对技术人员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市人口委对县服务站和试点乡镇服务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11、2006年11月开始试点工作,2007年10月对开展试点的县区进行初步评估。五、评估验收县乡服务站改革是大势所趋,鼓励有积极性的县区参与到服务站改革试点中来。各试点县人口计生委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一心一意抓改革。凡主动参与改革试点的县区,由市州人口委报省人口委备案,省人口委对试点县区的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内容包括: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试点县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业务开展种类、各种业务量增长和收益情况、技术服务规范程度、技术服务收支情况、人员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县服务站有一定发展,乡服务所进入良性运转,经省、市考核认为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者,由省人口委奖励10万元,2007年底兑现。六、注意事项1、各市州人口委要高度重视县乡服务站所改革,对方案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当地情况具体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便不断完善。2、各市州人口委在执行方案时,要鼓励试点县区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胆尝试,摸索出符合实际的有益经验和做法。3、在县乡服务站所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行政管理机构与技术服务机构的关系,既要给予服务站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管理权,又要有效发挥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4、在县乡服务站所改革中,即要实现经济效益,也要充分注重发挥社会效益。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1、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功能定位县政府重点举办县医院和中医院,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和引导两所医疗机构相互协作,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两所县级医院均应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临床路径试点、学科带头人培养、各种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医疗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意识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试点经验。县医院以建成省内领先的二级医院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急救中心综合大楼建设步伐,优化诊疗业务和床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通过努力,使之成为县域内并辐射周边邻县的医、教、研、预防保健服务指导中心,在急诊急救综合医疗、疑难病诊疗服务上取得重大突破。切实发挥好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根据本县实际,县医院的病床总量应控制在650张以内。县中医院要继续巩固在省内县级中医院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突出中医特色和中医专科优势。加快中医综合大楼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通过努力,达到综合医疗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特色更为突出,使之成为县域内并辐射周边邻县的中医医、教、研、预防保健服务指导中心。在重大疾病防治、慢性病、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领域有所突破,病床总量控制在400张以内。2、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和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县、乡镇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与农村延伸。县医院要在继续抓好与古城、沙河、堰口中心卫生院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兼并古城卫生院,实行行政人、财、物、业务统一管理。县中医院在继续抓好与白龙、柳树、桑园卫生院对口帮扶的基础上,托管桑园镇卫生院,在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人、财、物、业务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用政策引导群众合理就诊,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实现分级医疗,节约医疗资源,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办医职责,理顺管办职能,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职能和责任,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制定《西乡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由县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卫生局长为副主任,组织、宣传、编制、卫生、发改、财政、人事、监察、审计、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管委会在县卫生局设办公室,管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公立医院规划和发展方向,责成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和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条件保障。管委会对医院运营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决策和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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