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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六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GATS的基本内容第一节多边贸易体制的新机制一、WTO体制的特点从理论的角度谈WTO的形成。WTO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一)法律制度的正式性正式的国际组织具有法人地位独立于任何组织(二)协定内容的广泛性货物贸易规则:13个服务贸易规则知识产权规则乌拉圭回合的新议题争端解决贸易政策审议(三)WTO体制的统一性一揽子协议,而非点菜式的选择加入任何一国都是一票(四)不足之处规则的可信性差。如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具有明显的偏袒性。反倾销的会计规则谈判议题体现发达国家的利益和意志谈判议题的不足二、WTO体制的内容和组织机构(一)基本内容《WTO协定》及其四个附件(二)组织机构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理事会、委员会、秘书处三、WTO的决策机制和成员方资格(一)决策机制合意决策投票决策(二)成员方资格创始成员新加入成员四·WTO的发展七次部长级会议多哈回合(2001年,第四次部长级会议)19个谈判议题(服务贸易为其中之一)处于崩溃的边缘第二节WTO体制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开始成为各国利益较量的主题,在WTO体制中,其运行规则和法律效应平行地对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服务贸易理事会的成立。因此WTO体制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一、确定服务贸易各成员方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之前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多体现双边性质和行业性质,这种协调方式不能适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现实,妨碍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全面自由化。WTO体制中的GATS协议并有组织机构上的保证,终于使世贸组织成员方有了一个共同认可和可供遵循的国际规则。二、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存在着非关税壁垒。WTO体制下,服务贸易自由化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逐步自由化三、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的发展(一)对国际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发展存进服务贸易全面增长的同时,推动高新科技类服务贸易的发展,推动世界服务业的国际分工深化。(二)货物贸易四、新体制下的国际服务贸易问题第一,国际服务贸易理论落后第二,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匮乏第三,《WTO协定》的条文解释和法律效力问题第三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一、协定产生的背景和谈判过程(一)谈判背景发达国家:美国国会在《1984年贸易与税法》中授权政府就服务贸易进行谈判,并授权对不在这些问题上妥协的国家进行报复。欧盟和日本支持。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坚决抵制,到逐步接受。如韩国的建筑工程承包、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等。由于油价飙升,中东地区掀起厂房建设热潮,2007年以来韩国公司获得的该地区建筑承包合同总额已突破200亿美元。另外,韩国本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导致许多中小建筑公司跑到海外寻找机会,也是推动韩国海外建筑承包合同金额猛增的原因之一。2007年以来,韩国公司获得的来自阿联酋的建筑承包合同金额最高,达到56亿美元;其次分别为利比亚和沙特。从具体公司来看,获得海外合同最多的3家韩国公司分别为斗山重工业公司、现代重工业公司和三星工程公司。在海外建筑工程承包市场上,不仅要依靠建筑技术,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工程管理的高新技术、国际融资筹措能力和技巧,以及对工程项目的综合解析能力。(二)谈判的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如何界定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阶段: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第三阶段:搁置了数项一时难以解决的具体服务部门谈判,最终通过了GATS。GATS是折中的产物。在多哈回合后续谈判中也是重要的议题之一。(三)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后续谈判和成果1.金融服务协议。1999年3月1日开始生效。(1)金融机构国际化,即一国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基于商业利润目标,积极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广泛的国际网络,可以认为跨国银行、跨国保险公司是金融机构国际化的具体体现和直接产物。(2)金融业务国际化,是指金融业务的跨国界与跨货币,跨国界是指银行所在国与客户所在国属于不同的国家,跨货币则是存放款采用银行或客户所在国之外的另一国货币。(3)货币国际化,即指货币的自由兑换及其过程,2.《全球基础电信协议》协议涉及语音电话、数据传输、传真、电话、电报、移动电话、移动数据传输、企业租赁私人线路以及个人通信等各项业务。3.《信息技术产品协议》1997年7月1日生效,涉及电脑、电信设备、半导体、制造半导体的设备、软件、科学仪器等200多种产品。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在2005年前,中国将逐步取消所有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为此,信息产业部日前已对外宣布,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251个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税率。2003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3%的手机整机进口关税,进口手机借“零关税”成倍进入国内市场。二、《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服务贸易总协定》主要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共29条具体条款)第二部分附件(共8个)包括:豁免附件;根据本协议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的附件;空运服务的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二;海运服务谈判附件;电信服务的附件;基础电信谈判附件第三部分各国提交的具体承诺表(共94个)三、GATS的主要内容P160GATS的特征1)借鉴和沿袭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和市场准入等原则。2)一般义务与具体义务分别规范。一般义务是最惠国待遇等方面的义务,该义务对所有成员方和所有服务部门均有约束力,而不管成员方是否已开放或同意开放这些服务部门;具体义务也称特定义务是指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的义务,只适用于成员方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和承诺开放这些服务部门的成员。3)大量具体规范和具体承诺尚待进一步谈判明确。不少条款并未规定明确的规则和义务,其内容需通过进一步谈判确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意义1.服务贸易有了共同遵守的规则;2.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3.促进服务贸易和相关货物贸易的发展;4.促进国际服务交流与合作;5.协调各成员方利益。GATS的评价通过对乌拉圭回合谈判承诺表运用数量分析法进行评估,结论是:a.高收入国家(即OECD国家及少数其他国家)的承诺指数平均值为36.5%,中低收入国家仅为10.7%。b.OECD国家间的方差很小,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阿根廷、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和南非)的方差很大。c.不同部门间的承诺指数差别很大。对于两组国家,商业服务、金融服务和增值电讯服务部门的指数都很高,而水运、空运、基础电讯、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等部门的指数都比较低;发展中国家其他部门的承诺指数同样比较低。
本文标题:第六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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