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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招商外包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渠道招商(拓展)投资和服务的综合性运营商,可为项目方的渠道招商先行投入资金、人力和其他优势资源。经甲方对乙方项目的全面评估及乙方对甲方做出的合作承诺,甲方决定对乙方项目的全国渠道招商投入资金、人力和其他优势资源并为其提供全程渠道招商外包服务。乙方也承诺全力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作期限乙方委托甲方就“xxxx”项目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全程招商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以下模块:招商外包招商诊断招商工具策划的指导招商文案网页设计招商推广招商广告发布招商推广效果监测招商推广优化招商执行潜在客户的评估筛选准客户的邀约招商会议策划招商会议协助执行协助与客户签约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支付风险防范金后,应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全权负责乙方就“xxxx”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招商推广工作。上述服务的合作期限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为期两年。-2-分阶段招商目标特别说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招商目标为120家;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招商目标为150家;两年累计招商目标为270家。第二条收费与付款方式1、招商外包风险防范金:1)就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需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风险防范金标准”向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人民币30万元。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人民币20万元;甲方成功完成3家招商任务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人民币10万元。如乙方迟延支付首批20万风险防范金,本合同履行期限自乙方实际交付首批20万风险防范金之日起顺延计算。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续约,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合同。乙方付清所欠甲方的招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本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金转移至新合同,不计利息。4)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者双方提前终止合同,在乙方付清所欠甲方的招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并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风险防范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2、招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1)招商服务费的计算:甲方根据乙方在合同期内获得签约客户的数量,按招商成果从乙方收取如下招商服务费:乙方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2)招商成果的界定:乙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且客户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批订货款后,即算甲方招商成功。3)招商服务费的收取:(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招商服务费。(2)乙方须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招商服务费。乙方不再承担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针对上述第(2)项情况,如经证实确系客户的原因导致正式合同最终未能全部履行,-3-甲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但也不再向乙方索取剩余的招商服务费。4)乙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且客户首次付款后按如下方式支付招商服务费:乙方应于每月25日至月底之前支付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招商服务费,甲方在收到招商服务费后向乙方出具发票。5)如因本合同规定的扣款事由造成乙方的风险防范金不足人民币30万元,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账号。6)甲方收取的招商服务费为专项收费,自乙方全额支付甲方应得的招商服务费后,客户跟乙方发生的任何资金行为,甲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将针对乙方的项目组建专业的招商团队,该招商团队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用、人员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8)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广告投放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按实际情况择优决定。甲方自负广告投放费用,如发生亏损由甲方独立承担。9)甲方除日常邀约客户考察外,如需要乙方采取集中开会的形式发展客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会务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风险防范金后,应向乙方提供服务,全权负责乙方“xxxx”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招商推广工作;2、甲方有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乙方客户信息的安全。非甲方工作人员造成乙方客户信息泄露,甲方不承担责任;3、为保证招商效果,甲方有责任在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商效果;4、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意向客户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客户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4-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招商事宜发布相应形式的广告,协助乙方与意向客户沟通,直至帮助乙方与意向客户正式签订合同;关于广告发布的数量和效果等未体现????6、乙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所用模板的主要内容须先行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招商目标,检查甲方服务的完成情况。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第一个考核期,甲方提供的服务经乙方考核未达到双方约定招商目标的7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快招商进度;甲方提供的服务连续两个考核期经乙方考核未达到双方约定招商目标的70%,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参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退还风险防范金。2、乙方授权甲方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3、乙方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前6个月内,乙方亦可独自开展招商工作。如甲方在6个月内完成任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第7个月,招商工作全部交由甲方负责,乙方可进行补充招商即在经销商不足的地方补充招商。乙方可根据招商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加快招商会召开进程;5、在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需真诚高效配合甲方,提供相关的招商材料,以协助甲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商活动。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委托第三方招商,乙方的官方网站必须添加甲方的电话为其全国招商电话或上海招商中心电话并允许甲方为其在生意街网站()制作一个项目官网。如乙方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4)项规定退还风险防范金。第五条保密约定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结束,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文字资料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5-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该等信息(双方对外公开性信息除外),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第六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1、如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或为履行本合同做了相应的准备,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本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擅自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则甲方必须向乙方全额退还风险防范金,且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为乙方已经投放的广告媒体、团队工资等费用。如果甲方逾期未退还风险防范金,自本合同终止日起,每日需按照风险防范金的1%作为滞纳金向乙方作出补偿。2、如乙方拖欠甲方招商服务费或因扣款而需补交的风险防范金等款项,并在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后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回复或拒绝支付该款项,则甲方有权自该款项应付之日起按日收取乙方所欠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12个工作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风险防范金中扣除乙方所欠的招商服务费、违约金等款项并立即终止本合同,不退还剩余风险防范金。3、本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利用从甲方获得的客户信息,与该等客户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交易(包括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等),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得招商服务费的三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有以上行为,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就其与该客户的交易向甲方全额支付招商服务费,此项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单独有效。4、如乙方的招商材料或产品中有虚假陈述、知识产权争议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此引发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诉讼或经济赔偿请求,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5、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或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乙方应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从风险防范金中扣除已确定的赔偿金额或在法院立案后赔偿金额未确定的情况下,预先扣留客户或第三方的起诉金额作为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额外偿付。6、招商会议进行中,如乙方擅自更改招商政策导致客户无法签约或单方中止会议,严重影响到招商会的效果,乙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7、如乙方对甲方的招商成果有所质疑,并通过证据证明甲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欺诈的-6-行为,造成乙方与客户签订的正式合同最终无法履行,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家招商服务费的三倍对乙方赔偿。8、本合同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聘用本合同期内离职的对方公司的高管或业务部门的员工,除非违约方有证据证明上述员工在应聘时隐瞒了曾在守约方工作的经历,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与上述员工离职前年薪等额的违约金。9、第七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了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叛乱、恐怖主义、地震、水灾等重大事件。2、当延误和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时,履行本合同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行为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否则将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针对不可抗力发生之前甲方已经提供的服务,乙方仍须按已经验收的工作进度,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此进行解释。2、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在一方向对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后15天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期时,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7-第九条合同附件及合同变更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达成经双方认可的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备忘录。该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应视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执行或替代本合同的相应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第十一条释义1、风险防范金标准:招商目标每年150家以下,风险防范金30万元;招商目标每年150-240家,风险防范金50万元;招商目标每年240家以上,风险防范金80万元。2、客户:甲方为乙方招募的经销商、代理商或加盟商等。3、客户:甲方为乙方招募的经销商、代理商或加盟商等。4、正式合同:客户与乙方签订的正式代理、经销或加盟合同。5、首批款项: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应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首批货款等款项之和。6、首次付款: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首次实际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履约保证金或货款。7、招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手册、招商手册、宣传图片、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材料。8、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乘坐公交、地铁、出租、火车、高铁、轮渡、飞机的票款或甲方出车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油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8-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
本文标题:招商外包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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