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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222部分:旅游部分:旅游部分:旅游部分:旅游休闲符号休闲符号休闲符号休闲符号Publicinformationgraphicalsymbolsforuseonsign-Part2:SymbolsfortourismandentertainmeGB/T10001.2-2006GB/T10001.2-2006GB/T10001.2-2006GB/T10001.2-2006代替代替代替代替GB/TGB/TGB/TGB/T10001.2-200010001.2-200010001.2-200010001.2-2000自2006-11-1起执行前言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第3部分:客运与货运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本部分为GB/T10001的第2部分,对应于ISO700l:1990/Amd.1;199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英文版),与ISO700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根据ISO700l重新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与GB/T10001.2-2002的主要区别为:——将名称改为;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增加了42个图形符号:旅游服务、叫醒服务、清洁服务、淋浴、足浴、温泉浴、录像厅(电视房)、道观、佛寺、教堂、清真寺、名胜古迹、古塔、古桥、纪念碑、陵园、大型游乐场、儿童乐园,水上乐园、露天褡场、水族馆、海洋馆(海洋公园)、度假村、自然保护区、瞭望、热气球、徒步旅行、登山避难处、营火、露营地、山洞、冰川、雪山、山峰、峡谷、瀑布、河流、湖泊、湿地(沼泽)、海滩、森林(林地)、在此排队(单列排队)。——移至GB/T10001.3中1个图形符号:轨道缆车。——移至GB/T10001.4中12个图形符号: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网球、健身、划船、骑马、射击、狩猎。——修改14个图形符号:团体接待、无障碍客房、订餐、客房送餐、洗衣、熨衣、桑拿浴、商务中心、摄影冲印、电子游戏、歌厅、舞厅、垂钓、缓跑小径。——删除3个图形符号:干衣、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旅游局、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中国旅游出版社。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王蝾山、何洁、安姚舜、何力、陈永权、邹传瑜。本部分于200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1范围GB/T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旅游休闻方面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本部分适用于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也适用于运输工具、服务设施,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区域功能图、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也适用于图形标志尺寸大于10mmX10mm的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0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晟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0001(所有其余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556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0001的本部分。4图形符号旅游休闲符号见表1。5应用5.1本部分应与GB/T10001.1配合使用。应用中,如还需使用其他符号,则应从GB/T10001的其他部分中选取。5.2图形符号的颜色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5.3表1图形符号栏中的正方形边线不是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仅是制作图形标志的依据,应用时,应使用由该符号形成的图形标志。在使用本部分的图形符号设计导向要素时,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5.4本标准中图形符号的含义仅为该图形符号的广义概念。应用时,可根据所要表达的具体对象给出相应名称,如:含义为“洗衣”的图形符号,可给出“洗衣店”、“洗衣间”等具体名称。表1游泳休闲符号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表1(续)中文索引英文对应词索引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8-4发布提出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旅游局、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中国旅游出版社批准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标题: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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