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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索赔的成因与分类;索赔的程序和方法;索赔的成因与分类;索赔的程序和方法;反索赔的相关内容。熟悉索赔的概念、机会、特点及索赔与反索赔的权利;掌握索赔的成因与分类;掌握索赔的程序和方法;熟悉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支付;掌握反索赔的相关内容。本章要求本章重点本章难点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1索赔概述7.1.1索赔的基本概念就其实质而言,工程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自认为有证据证明其理应获得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而未获得,而单方面向对方提出主张上述权利的要求。工程索赔涉及的是一种(可)期待权益。工程索赔不是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是追求这种结果的过程和手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中合法的权利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索赔权利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1索赔概述7.1.2索赔产生的机会与特点工程实施中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承包商要发现和及时抓住索赔机会,必须学会对比分析,抓主要矛盾,查找发生该事件的原因,发现索赔的潜在机会,以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索赔产生的机会合同条款的分析与应用工程成本分析搞好索赔工作的重点延长工期;工程费用补偿;工程利润索赔工程进度分析具体索赔事件分析案例分析P1617.1.1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1索赔概述7.1.3索赔与反索赔的权利索赔与反索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经常发生,已成为土木工程合同双方经营管理活动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是合同双方各自享有的正当权利。业主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正确运用索赔权利承包商监理工程师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1工程变更产生的索赔土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的估价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或追加或取消某项工作。按惯例,一般合同中都有一条专门的变更条款,对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变更后的估价与付款问题;变更后合理价格的确定;工程变更超过15%时,合同价格调整;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处理好工程变更问题,并对合理的确定工程变更后的估价与费率非常熟悉,以免引起索赔和合同争端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1工程变更产生的索赔工程变更的程序与管理工程变更提出之前的程序承包商提出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业主提出变更提出工程变更的范围广且内容多案例7.2.1工程变更实施程序除个别情况,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申请授权申请确定变更价格变更指示案例7.2.2案例7.2.3案例7.2.4案例分析P1677.2.5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1工程变更产生的索赔工程变更的管理案例7.2.6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变更指示时应注意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变更指示的方法工程变更的时间合同中推定变更及处理业主要求的修改与变动图纸与技术规范中的缺陷工程师的不适当拒绝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施工程序按技术规范和图纸工作的不可能案例7.2.7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2由于延期原因产生的索赔可原谅延误不可原谅延误可补偿延误不可补偿延误可原谅延误与不可原谅延误工程延期的种类与内容可补偿延误与不可补偿延误共同延误与非共同延误共同延误非共同延误案例7.2.8案例7.2.9案例7.2.10,11如不可抗力案例7.2.12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2由于延期原因产生的索赔施工加速的种类与内容根据工程师明示指令进行的加速6种情况案例7.2.13施工加速(赶工)推定加速直接指令加速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2由于延期原因产生的索赔工程延期的申请与审批FIDIC规定出现延期情况后的28天之内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的程序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的程序与依据临时批准最终批准案例7.2.14工程延期审批的依据延期审批应注意的程问题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赶工索赔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索赔工作范围变更索赔合同文件错误索赔暂停施工索赔法令变更索赔终止合同索赔延误交付图纸索赔拖延付款索赔物价上涨索赔业主风险索赔特殊风险索赔业主违约索赔TimeCostDisputes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也可按索赔的原因分类: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2索赔的产生成因和分类7.2.3索赔的分类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索赔按涉及合同当事人划分按索赔的指向划分按索赔的依据划分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反索赔承包商和业主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他索赔合同之内的索赔合同规定之外的索赔优惠索赔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3索赔的程序和方法承包商申请索赔的工作程序与内容查证索赔原因承包商提交索赔证据资料和账单编写索赔报告对索赔的评价与审批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的基本资料、来往文件和信函、会议纪要和备忘录、投标报价时的基础资料、技术规范和工程图纸、工程报告及工程照片、工程财务报告等审核与处理索赔准则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核实索赔费用的数量索赔处理的一般程序索赔事件发生要求索赔否?事发后28天内应通知业主是否发出通知?承包商收集索赔资料接通知后工程师审核索赔资料工程师指示继续送资料是否需要继续提交资料?承包商是否按规定继续报资料、索赔依据和款额?索赔事项是否在继续?承包商定期提交中间索赔报告承包商是否按合同规定提交索赔资料?索赔事件结束后,承包商提交最终索赔报告YYYYYN结束NNN工程师或仲裁员决定给承包商一定补偿工程师通知承包商索赔款额并报业主承包商将索赔款列入月报表NNY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3索赔的程序和方法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4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支付索赔费用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新增的分包工程量和新增的分包工程成本等案例7.4.1案例7.4.2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承包商总部管理费利润及其他额外费用利润额外担保与保险费用融资成本案例7.4.3索赔费用的支付若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按足以证实而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部分资料,给予承包商部分索赔付款监理工程师证实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后,可在任何中期支付证书中向承包商支付款项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4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支付不允许索赔的费用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而增大的经济损失因合同或工程变更等事件引起的费用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5反索赔业主承包商施工索赔或费用与工期索赔反索赔对立统一相辅相成被要求索赔一方向要求索赔一方提出的反驳或新索赔要求,是变被动为主动的一个措施业主反过来向承包商的索赔发生的频率要低得多;反索赔时,业主处于主动的有利地位涵义特点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5反索赔反索赔种类与内容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业主其他损失反索赔拖延工期反索赔经济担保的反索赔保留金的反索赔业主处于主动地位,只要监理工程师认证承包商违约,业主就可直接从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可通知承包商,也可不通知道路桥梁的保护材料设备的检验第三方返工承包商不合格工程加速施工额外的监理费等与工程相关的紧急抢修或抢救工作拖期违约损害赔偿金缺陷责任的修补承包商严重违约特殊风险致合同终止分包商的工程款业主的反索赔方法保险的办理7工程索赔与反索赔§7.5反索赔加强风险意识严格控制工程范围避免设计变更不随意下达停工令避免业主违约减少索赔的措施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据FIDIC第17.3(h)条避免图纸迟交和测量不准工程中断或业主延误有关样品和试验预防索赔的措施迅速处理好合同争端避免监理师失误和其他原因据FIDIC第13条工程延期的FIDIC条款案例7.5.1案例7.5.2,3索赔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2,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一下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案例分析一(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问题(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3)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案例分析一问题(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事件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3:索赔成立。这是因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印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案例分析一问题(2)事件2:索赔工期5天(5月15日~5月19日)。事件3:索赔工期2天。因增加工程量引起的工期延长,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计算。原计划每天完成工程量:4500÷10=450(m3)现增加工程量900m3,因此应增加工期为900÷450=2(天)事件4:索赔工期3天(5月20日~5月22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业主承担。共计索赔工期为:5+2+3+1=11(天)问题(3)即索赔证据案例分析二××市建工集团三公司通过投标竞争,取得了市××商贸大楼的施工权利。该工程为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的四层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并带地下室。合同价3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550天。该工程位于市区主要干道交界处,是该市的重点发展地区。承建乙方进该市不久,决心将该工程做成自己公司的活广告,以便广泛地开展经营业务。但该工程最后竣工日期却比合同竣工日期拖后28天,被甲方提出工期索赔。按照该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每推迟竣工一天被扣除合同总价2%的罚金,总计被索赔17.92万元人民币。为此乙方提出协商意见,其理由如下:1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因临近主要道路进行立交桥改建施工,约有300天时间使工程材料运输受到影响。因此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不应全部由乙方承担。2甲方批准并通知乙方,为少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夜间11时之后,应停止施工以防燥音扰民。尽管乙方认真地采取了措施,终因本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量太大,使工程进度没能达到合同要求,请甲方能给予谅解。案例分析二甲方代表答复:在招标答疑会上,甲方已考虑城市立交桥可能发生影响的因素。而且在踏勘现场时,市政府已公布了该桥的施工消息,并看到了该桥施工做准备的工作现场。若乙方没有针对该工程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应自己承担责任。关于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是甲方要求在夜间区段内停止扰民施工的。但这并不意味就是批准延长工期。合同中已提及应减少施工扰民的条款,但没有要求乙方24小时施工的条款。乙方在停止夜间区段时间施工之后,一直没有提出对工期有影响,是在竣工之后才提出来的。说明按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当时确实没有影响工期的问题。乙方认可了甲方提出的工期索赔同意支付工期拖后的索赔款项。案例分析三甲方:××研究所乙方:××县属建筑公司乙方以议标形式承按甲方14000平方米带地下室高层建筑,施工合同签定后按时开工。在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注时,因下大雨,又遇施工塔吊发生故障,使地下室底板的混凝土停工中断。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的要求(设计图纸要求该工程的箱型基础底板混凝土应整体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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