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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外贸会计实务第07章其他进出口业务会计
第七章其他进出口业务会计知识目标1.了解易货贸易的概念、形式、结算方式和核算要求。2.了解补偿贸易的概念、特点、作用和种类。3.了解技术进出口的概念、种类和方式,以及样展品的概念和作用。4.熟悉易货贸易的税收政策,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易货贸易的区别,技术进出口的管理和技术进出口税务。5.掌握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技术进出口、样展品的会计核算。第七章其他进出口业务会计第一节易货贸易的核算第二节补偿贸易的核算第三节技术进出口的核算第四节样展品的核算一、易货贸易概述1易货贸易的概念2易货贸易的形式3易货贸易的结算方式4易货贸易的核算要求5易货贸易的退(免)税政策(一)易货贸易的概念易货贸易,是指由贸易双方订立易货贸易合同或协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用一种或几种出口商品交换另一种或几种进口商品的业务。易货贸易是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二)易货贸易的形式直接易货又称为一般易货。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易货就是指以货换货。这种直接易货形式,往往要求进口和出口同时成交,一笔交易一般只签订一个包括双方交付相互抵偿货物的合同,而且不涉及第三方。1直接易货综合易货多用于两国之间根据记账或支付(清算)协定而进行的交易。由两国政府根据签订的支付协定,在双方银行互设账户,双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提供给对方的商品种类、进出口金额基本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易货协定书,然后根据协定书的有关规定,由各自的对外贸易专业公司签订具体的进出口合同,分别交货。2综合易货(三)易货贸易的结算方式易货贸易业务由贸易双方事先在合同中规定进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币种,货款可采取逐笔平衡或分别结算,一般是以对开信用证或记账的方式进行结算。对开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贸易双方各自开立以对方为受益人,金额相等或基本上相等的信用证,并在信用证内规定,应在收到对方开立的金额相等或基本上相等的信用证时才能生效的结算方式。1记账结算方式,是指由贸易双方银行互设清算账户记账,双方出口商品在发运后将全套结算单据送交本国银行,由双方银行记账。同时,贸易双方也应相应设立外汇结算专户记账,互相冲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平衡的结算方式。2(四)易货贸易的核算要求(1)易货贸易的进口和出口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在进出平衡的前提下,企业组织的商品进口和出口业务。(2)易货贸易的出口视同自营出口业务,其出口销售的确立及申请退还增值税的核算与自营出口业务相同。(3)易货贸易的进口销售,以开出进口货款结算单、增值税发票向国内用户办理货款结算,作为商品销售成立的确认条件。(四)易货贸易的核算要求(4)易货贸易进口商品向国内用户销售的作价原则是: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按照国家定价;属于国家指导价格的商品,按国家指导价作价;属于市场议价的商品,按市场供求关系,由企业与用户协商作价。(5)为真实反映易货业务的盈亏,会计期末应根据易货贸易合同执行的结果,确认顺差和逆差程度,并按顺差占出口的比例或逆差占进口的比例计算相应的挂账损益,作为递延收益,其余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五)易货贸易的退(免)税政策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在核算上基本与自营出口销售相同。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贸易一般是相互记账,收不到外汇。对易货贸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比照自营出口退税的方法办理。二、易货贸易的会计核算外贸企业经营易货贸易出口业务应根据易货贸易合同或协议的规定采购出口商品,包括商品验收入库、出口商品出库发运、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支付国内外直接费用、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等业务的核算,其核算方法与自营出口销售业务基本相同,但其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核算的。1易货贸易出口业务的核算外贸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外商全套结算单据时,与易货贸易合同或协议核对无误后,据以支付货款。商品运达我国口岸后,申报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并按事先签订的合同将进口商品销售给国内客户,其核算方法与自营进口业务基本相同。其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也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核算。2易货贸易进口业务的核算第七章其他进出口业务会计第一节易货贸易的核算第二节补偿贸易的核算第三节技术进出口的核算第四节样展品的核算一、补偿贸易概述(一)补偿贸易的概念(二)补偿贸易的特点(三)补偿贸易的作用(四)补偿贸易的种类(五)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区别(六)补偿贸易与易货贸易的关系(一)补偿贸易的概念补偿贸易是指企业在由外商直接提供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引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或劳务,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其生产的产品、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清偿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补偿贸易是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贸易方式。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曾广泛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但规模不大,多为小型项目。近年来,外商以设备技术作为直接投资进入我国,补偿贸易更趋减少。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补偿贸易在利用外资,促进销售方面的优越性不容忽视。(二)补偿贸易的特点贸易与信贷相结合1贸易与生产相联系2机器设备和技术的进口与产品的出口相联系3贸易双方是买卖关系4(三)补偿贸易的作用1.对进口方的作用补偿贸易对设备进口方,可少动用外汇或不动用外汇,进口所需设备和较先进的技术,既有利于缓和对外支付手段不足的矛盾,又可提高本国的生产能力,扩大出口,增收外汇;同时也给产品的出口建立了长期的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2.对出口方的作用对设备供应方而言,可突破进口方支付能力不足的障碍,扩大产品销售市场;获得比较固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因此,补偿贸易多用于外汇支付能力困难的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而且较多地出现在生产原材料的部门,或产品为对方所需要,或产品有出口前途的产业部门。(四)补偿贸易的种类1.按贸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1)直接补偿,也叫产品返销,是指进口方利用其引进的设备、技术、材料等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偿还进口价款。(2)间接补偿,也叫商品换购、互购,是指进口方用以偿还进口价款的产品,不是引进的技术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而是由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或劳务进行补偿。(3)多边补偿,也叫转手补偿,是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四)补偿贸易的种类2.按产品偿还所占的比例可分为:(2)部分补偿是在合同的价款中,规定用一定比例的现金支付,剩余部分用商品或劳务偿还。(1)全额补偿就是百分之百的合同价款都是用直接产品偿还。(四)补偿贸易的种类2.按产品偿还所占的比例可分为:(3)综合补偿是部分用直接产品偿还,部分用间接产品偿还。(五)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区别(1)一般贸易通常是以货币为支付手段。补偿贸易实质上是用商品为支付的。(2)一般贸易通常不用以信贷为条件,补偿贸易往往离不开信贷,信贷是这种贸易的组成部分。(3)一般贸易一方为买方,另一方为卖方,交易手续简便。补偿贸易双方,既是买方,又是卖方,具有两重身份,有时供货或销售的义务还可让给第三方,交易手续比较复杂。(六)补偿贸易与易货贸易的关系补偿贸易与易货贸易有以下相同之处:两者都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换,一般不发生货币的流通,货币在贸易中仅仅是计价的手段。两者的不同之处是:易货贸易往往是一次性行为,买卖过程同时发生,大致同时结束。补偿贸易往往持续时间过长,有的3~5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每一笔交易往往包括多次的买卖活动。二、补偿贸易的会计核算补偿贸易的账务处理主要涉及“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在一级科目下置“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款”明细科目。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款,是指企业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机器设备、技术、材料等而发生的价款及国外运杂费。(1)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机器设备、技术、材料时。借:在建工程/原材料/无形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款(2)支付补偿贸易国外运保费时。借:在建工程/原材料/无形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款二、补偿贸易的会计核算(3)支付补偿贸易进口关税时。借:在建工程/原材料/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贷:银行存款(4)支付补偿贸易国内杂费时。借:在建工程/原材料/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二、补偿贸易的会计核算(5)引进的设备经过安装、验收,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6)计提长期应付款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在建工程(引进机器设备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利息)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二、补偿贸易的会计核算(7)产品实现出口销售时。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补偿贸易出口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补偿贸易出口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8)偿还引进机器设备、技术、材料款项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补偿贸易引进价款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银行存款——外汇存款第七章其他进出口业务会计第一节易货贸易的核算第二节补偿贸易的核算第三节技术进出口的核算第四节样展品的核算一、技术进出口概述(一)技术进出口的概念(二)技术进出口的种类(三)技术进出口的方式(四)技术进出口与一般货物进出口的区别(五)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一)技术进出口的概念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授予、出售或购买技术使用权的行为。判断是否具有国际性的技术进出口行为,并不以进出口双方是否属于不同国籍为标准,而是看该技术是否跨越国境。(二)技术进出口的种类技术进出口业务中涉及的多是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专利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可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的技术、经验和技能等。非专利技术不受法律保护,而依靠严格的保密手段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它可以通过各种设计资料、图纸、配方、工艺流程等,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具体技术资料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对方派遣人员以给予或接受指导培训等手段实现。(三)技术进出口的方式技术进出口业务的方式很多,主要有技术许可、特许专营、技术服务、合作生产、承包工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含有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1.技术许可2.特许专营3.技术服务4.承包工程(四)技术进出口与一般货物进出口的区别技术进出口作为一种跨越国境的贸易行为,与一般货物进出口有明显的区别。交易对象不同1转让权限不同2受法律调整和政府管制程度不同3(五)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三种技术,两类合同,登记加审批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三种技术指将技术分为禁止进出口技术、限制进出口技术及自由进出口技术,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目录。两类合同指技术进口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五)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登记加审批制度指属于禁止进出口技术,不得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审批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口。企业进口限制类技术,须先向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属于自由进出口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二、技术进出口税务税费条款是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与技术贸易有关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和营业税等。1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或法人的一切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技术贸易的主要税费,纳税人为供方,征税国为供方、受方双方所在国。为避免双重征税,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和“饶让法”。2营业税是对许可出售的技术使用费征收的税,纳税人为供方,征税国为供方、受方双方所在国。二、技术进出口税务(一)技术进口税务技术进口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企业取得《技术进口合同许可证》或《技术合同进口登记证》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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