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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第二节结算业务第三节代理业务第四节信息咨询业务第五节信托与租赁业务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含义:1、(IntermediaryBusiness)是指商业银行居间或中介业务,在这种业务中,商业银行不以信用活动一方的身份出现,只是以中间人的面目代客户办理收付或其它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它一般不会引起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化,一般不反映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Note:(1)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2)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涵:A、一是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且与表内资产、负债业务不直接相关的服务性业务(如各种代理类业务);B、二是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但与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如银行卡业务;C、三是各种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业务;如各类担保业务。2、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广义/狭义表内业务: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业务发生时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业务。表外业务:业务发生时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将来有可能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业务。有风险的中间业务。广义的中间业务=广义的表外业务=狭义的中间业务(无风险)+狭义的表外业务二、商业银行是从开展中间业务起家的、是从货币兑换业和货币经营业者演变而来的:Trapezo———Banco————Bank(天平、西腊语)----(凳子、意大利语)-----(银行、英语)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种类: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分别实施审批制和备案制。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主要为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主要为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品种(1)票据承兑(2)开出信用证(3)担保类业务(4)贷款承诺(5)金融衍生业务(6)各类投资基金托管(7)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8)代理证券业务(9)代理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的适用审批制的其他业务品种(1)各类汇兑业务(2)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3)代理发行、承销、兑付政府债券(4)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发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5)委托贷款业务(6)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7)代理资金清算(8)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9)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理旅行支票业务(10)各类见证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11)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12)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13)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14)保管箱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备案制的其他业务品种Notes:根据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使用的广泛程度和当前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要求,这25类中间业务品种基本可以归为以下九类:(1)结算类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例如汇款业务、托收业务和信用证业务,还有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帐等业务。(2)银行卡业务。银行卡业务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帐卡、专用卡和储值卡。(3)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收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它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4)担保类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5)承诺类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承诺两种。(6)交易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例如远期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7)基金托管业务。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基金托管业务和其它基金托管业务。(8)咨询顾问类业务。包括经济信息咨询、兼并重组顾问、现金管理、融资顾问等业务。(9)其它类中间业务。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它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四、中间业务的作用(1)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2)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3)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4)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减轻资本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限制;(5)中间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银行资源的充分利用、扩大银行的社会知名度、加快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全面深入创新。五、中间业务的特征1、中间业务的多样性;2、中间业务的资金非占用性;3、中间业务的低成本性;4、中间业务的稳定和较高收益性;5、中间业务的低风险性;注意以下几点:中间业务的风险较低,但并不能说没有风险,中间业务的风险呈现以下几个特点:A,自由度较大:由于中间业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像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受金融法规的严格限制,中间业务可以在场内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既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给中间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潜在风险;B,透明度差:中间业务大多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许多业务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到真实反映,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如股东、债权人、金融监督管理当局难以了解全部业务范围和评价其经营成果,经营透明度下降,影响了市场对银行潜在风险的正确和全面判断,不利于金融监督管理当局的有效监督与管理;C,多数交易风险分散于银行的各种业务之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涉及多个经营环节,银行的信贷、资金、财会、电脑等部门都与中间业务相关,防范风险和明确责任的难度较大;D,高杠杆作用,主要表现在金融衍生业务中的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金融远期交易中;E,在金融综合化与全球化经营与管理的背景下,中间业务的风险种类增加、管理的难度日益增加,除了传统的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外,汇率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国家风险、电子与网络操作风险、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等逐渐加剧。六、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最新变化(1)从不动用商业银行的资金到主动垫付一定的资金如结算透支、融资性租赁等;(2)从不承担风险到主动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担保、承诺、票据发行便利、期货与期权等;(3)从被动等待客户到主动招揽客户如各类信用卡业务、投资理财中的VIP服务、客户经理制等;(4)从不收费到要收费甚至“多收费”,客户逐渐认识到了今天的“付费”是为明天的风险“买单”;(5)从单一的中间业务到综合与混业的中间业务如银行与证券、银行与保险、银行与信托等的交融与创新业务。第二节结算业务一、结算业务概述1、含义: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业务。对商行来说,是一项业务量大、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业务。是在存款业务基础上产生的中间业务,也是当前我国商行业务量最大的一项中间业务。2、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二、国内结算的工具与结算方式P203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三个基本关系人: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我国的银行汇票主要用于转帐,但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也可用以支取现金。特点:见票即付;一律记名;付款期为一个月。银行汇票结算方式见书P205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签发的,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一律记名,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结算程序见书P206图9-2。银行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见书P206图9-3。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分为定额与不定额两种。目前流行的主要是不定额本票。我国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视同现金,它具有信誉高、支付力强的特点。付款期限自97年12月开始延长至2个月。结算程序见P207图9-4。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按其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支票结算具有适用广泛、结算及时、环节简化的特点。5、汇兑结算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结算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异地结算。汇兑结算的运作程序见P207图9-5。NOTES: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帐户的证明;收帐通知是银行确已将款项转入收款人帐户的凭据。6、委托收款结算委托收款是由收款人提供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凡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企业、单位、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及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的,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程序见书P208图9-6。7、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我国特有的异地结算方式,主要限于国有企业和经银行审查同意的集体企业。8、电子汇兑电子汇兑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异地汇划款项以及银行内部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建行、工行的“速汇通”、“汇款直通车”;实时汇兑是银行受理客户委托,即时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一种资金汇划方式。其主要功能是处理实时汇兑业务,同时,还具备异地查询查复功能。特点:方便、快捷(一般24小时到帐)、安全、收费低(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不足2元的收取2元),单笔最高收50元,汇款单笔最高限额100万元;)第三节代理业务一、代理业务含义代理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二、代理业务的种类(一)代理收付款业务P2141、含义利用自身结算便捷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企事业单位有需求:小额款收付工资、退休金、水电煤费、租金、劳务费、本息红利的收付等等涉及面广,收付频繁,是非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2、种类(1)代发工资业务(2)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付公用事业费、税款、劳务费、学费、有线电视费等等;(3)代理医疗保险业务:代理个人或单位收取医疗保险费,并管理支付医疗保险费;(4)代理保险业务: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业务;(5)为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办理个人分期付款业务等;(1)代发工资业务(简称代发薪业务)先由委托单位和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详细商订各个有关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然后具体办理代理发放业务。商行不仅可获得手续费收入,而且可以稳定和吸收大量的居民存款,成为竞争的热点。商行要在竞争中取胜,要能稳定和不断拓展此业务,就必须树立为客户着想的服务至上观念,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品种。如为便利客户着想,可将代理发放工资业务和自动转帐付款授权业务相结合,由职工授权银行通过工资帐户代付各种费用,包括水电煤费、电话费、房租、有线电视费及学杂费等,来消除职工和银行间频繁取款、付款的麻烦。再如,把职工工资帐户办成自动转帐存款帐户,先将职工工资存放定期存款帐户,并按存放期限计息,当职工取款时,再将取款金额转到活期存款帐户。既满足了客户获得收益的需要,又避免了客户为获取定期存款利息收益而频繁转存的麻烦,还消除了银行存款转移和流失的隐患。青岛招行“代发通”招商银行“代发通”业务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企业与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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