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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表外业务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一、表外业务的涵义表外业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是相对于表内业务而言,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狭义的表外业务:指那些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不涉及资产负债表内金额的变动,与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密切相关,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定义,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此类业务即狭义的表外业务,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表内资产或负债业务。此类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担保和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二是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商业银行的这类业务活动是无风险的服务活动。银行只提供金融服务而不承担任何资金损失的风险,目的是收取手续费,不构成银行的或有债权债务。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我国中间业务可分为九大类:(一)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业务;(二)银行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三)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付等;(四)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银行保函等;(五)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六)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七)基金托管业务,例如封闭式或开放式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八)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九)其他类中间业务,例如保管箱业务等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二、表外业务发展状况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表5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收入结构情况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三、表外业务发展的原因(一)规避资本管制,增加盈利来源(二)适应金融环境的变化融资证券化利率市场化(三)转移和分散风险(四)适应客户对银行服务多样化的需要(五)商业银行的自身优势(六)科技进步的推动。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四、中国开展表外业务的分析(一)发展概况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银行卡、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和外汇买卖、代收代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等在内的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和创新的重要领域。2002年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8%,2003达5.63%,2004年约为8%左右。1995年到2004年十年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中间业务品种少、手段单一。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非理性竞争现象突出,低层次竞争较为普遍。发展不平衡。对经营效益贡献仍然不足。中间业务风险认识与计量不够。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力度不够。第一节银行表外业务概述(三)发展措施调整战略重点。规范银行内部管理,优化中间业务管理部门。加快产品创新,严密防范银行风险。加强监管,鼓励和支持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加强同业合作,完善行业协作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素质。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与贸易相关的或有负债。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一、备用信用证主要指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向借款人(申请人)收取一定佣金而开立的一种特殊信用证。其实质是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一般来讲,备用信用证涉及三方当事人:开证人(Issuer,通常是一家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人(AccountParty,即借款人)受益人(Beneficiary,放款人或其他投资者)。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一)备用信用证的类型1)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RevocableSCL):是指附有申请人财务状况出现某种变化时可撤销和修改条款的备用信用证,这种信用证旨在保护开证行的利益。2)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IrrevocableSCL):开证行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使其有了可靠的收款保障。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二)备用信用证的作用1.对于借款人来说,利用备用信用证可使其由较低的信用等级上升到一个较高的信用等级,在融资中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2.对于开证行而言:(1)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成本较低。(2)备用信用证可给银行带来较高的盈利。3.对受益人来说,备用信用证使受益人获得很高的安全性,特别是在交易双方不很熟悉时,更显示出这种安全性的重要。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三)备用信用证的交易程序1)订立合同;2)申请开证;3)开证与通知;4)审核与修改;5)执行合同;6)支付和求偿。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二、商业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指进口商请求当地银行开出的一种证书,授权出口商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出口商,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愿意承兑或付款承购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单据。其实质就是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进口商主动请求进口地银行为自己的付款责任做出的保证。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1.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银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独立文件3)信用证业务一切都以单据为准,而不以货物为准。2.商业信用证的作用1)提高了进口商的资信度2)对出口商来说,出口收款有了较大保障3)对开证行来说,不占用自有资金而获得手续费收入。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3.商业信用证的交易程序开证人申请开立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通知信用证审查与修改信用证交单议付开证人付款赎单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公司、企业或个人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在这种业务中付款银行为付款人提供了担保,因此也成为银行的一项表外业务。1.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程序1)国内贸易银行承兑汇票的流程:(1)销货方(收款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程序销货人购货人(承兑申请人)购货人开户行(承兑银行)销货人开户行①出票⑤回票②申请承兑③签订契约④银行承兑⑥交存票款⑧银行清算⑦委托收款⑨通知入帐(2)购货人(付款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程序销货人购货人(承兑申请人)购货人开户行(承兑银行)销货人开户行④送交汇票①申请承兑②签订契约③银行承兑⑤交存票款⑦银行清算⑥委托收款⑧通知入帐第二节担保类表外业务2)国际贸易银行承兑汇票的流程在国际贸易中,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是与信用证相结合的,既可由进口商申请承兑,也可由出口商申请承兑。进口商申请承兑的做法是:进出口合同签订以后,由进口商向银行开出汇票,并提交给该银行承兑。银行承兑该汇票后,进口商将汇票交给出口商,出口商可将汇票贴现,或在金融市场出售。出口商申请承兑的做法是:进出口商签订合同后,进口商请求其开户行对出口商提供承兑信用。出口商发送货物后,向该银行开出承兑汇票,通过自己的开户行将汇票转交给进口商银行,该银行接到汇票进行承兑,然后再通过出口商银行将承兑汇票交给出口商,出口商可在其开户行或其他银行贴现,或在金融市场出售。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和票据发行便利。一、贷款承诺1.贷款承诺的定义贷款承诺是指银行承诺客户在未来一定的时期内,按照双方事先确定的条件,应客户的要求,随时提供不超过一定限额的贷款。这里所说的“事先确定的条件”通常包括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贷款的期限以及贷款的使用方向等。在贷款承诺下,银行为客户提供了一种保证,使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肯定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贷款,银行则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提供这种保证的补偿。贷款承诺是典型的含有期权的表外业务。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2.贷款承诺的主要业务方式贷款承诺主要以以下几种方式提供给客户:1)信用额度(OpenLineofCredit):是最常见的贷款承诺之一,一般是客户与银行之间达成的非正式协议,银行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以规定的利率及其他条件向客户提供不超过额度范围的贷款。2)备用信用额度(StandbyLineofCredit):是银行和客户之间达成的不可撤销的正式协议,协议详细规定了银行提供信贷便利的额度、时间、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清算等。3)循环信用额度(RevolvingLineofCredit):是银行和客户之间达成的不可撤销的正式协议,协议条款列明了最高贷款额、协议期限、贷款利率等条款,银行在约定的时间向客户提供贷款,客户可在协议期限内多次使用贷款。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二、票据发行便利及其产生的原因1.票据发行便利(NoteIssuanceFacilities,NIFs):是一种中期的(一般期限为5—7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循环融资承诺。根据这种承诺,客户(借款人)可以在协议期限内用自己的名义以不高于预定利率的水平发行短期票据筹集资金,银行承诺购买客户未能在市场上出售的票据或向客户提供等额银行贷款。票据发行便利实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是借款人(银行客户)与投资者(票据购买人)之间的直接信用关系,银行充当的是包销商的角色。属于短期信用形式,多为3个月或6个月以上。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2.票据发行便利起源及发展一般认为,票据发行便利起源于辛迪加贷款,同时又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证券化浪潮的结果。票据发行便利是商业银行适应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证券化趋势而进行的一项成功的金融创新业务。它把本属于表内业务的银团贷款,成功的转化为表外业务,减轻了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压力,同时使银行与企业建立了一个更广泛的合作,适应了融资发展的需要。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二、票据发行便利种类票据发行便利根据有无包销可分为两大类:包销的票据发行便利和无包销的票据发行便利。包销的票据发行便利又可分为循环包销便利、可转让的循环包销便利和多元票据发行便利:1)循环包销的便利循环包销的便利是最早形式的票据发行便利。在这种形式下,包销的银行有责任承包摊销当期发行的短期票据。如果借款人的某期短期票据推销不出去,承包银行就有责任自行提供给借款人所需资金(其金额等于未如期售出部分的金额)。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2)可转让的循环包销便利可转让的循环包销便利是指包销人在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以将其包销承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另一家机构。3)多元票据发行便利多元票据发行便利这种票据发行便利方式允许借款人以更多的更灵活的方式提取资金,它集中了短期预支条款、摆动信贷、银行承兑票据等提款方式于一身,是借款人无论在选择在提取资金的期限上,还是在选择提取何种货币方面都获得了更大的灵活性。4)无包销的票据发行便利无包销的票据发行便利就是没有“包销不能售出的票据”承诺的NIFs。无包销的NIFs的具体内容通常很粗略。一般采用总承诺的形式,通过安排银行为借款人出售票据,而不是实际上可能提取的便利。第三节承诺类表外业务三、票据发行便利业务程序1)借款人选定组织银行2)借款人委托包销银团及投标小组成员3)借款人与包销团和投标小组之间签订一系列协议4)投标及付款第四节交易类表外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如远期合约、金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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