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1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学习目的学习重点导入新课本章小结内容提要复习思考2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商业银行的咨询业务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内容提要3了解各类中间业务的概念、种类及特点。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学习目的4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融通与代理行业务主要结算工具以及基本结算方式咨询业务的种类与内容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学习重点5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中间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导入新课6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中间业务的含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需动用自身资金,只是利用自身在信誉、资金、技术、机构、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特殊的功能与优势,以中介身份为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业务。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7二、中间业务的特点第一,风险低;第二,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第三,收入稳定。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8三、中间业务的分类第一,代理性中间业务第二,结算性中间业务第三,融资性中间业务第四,服务性中间业务第五,担保性中间业务第六,衍生性中间业务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9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代理业务的含义代理业务是商业银行接受个人或单位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第二节商业银行的代理业务10二、代理业务的种类和内容1、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办指定款项收付的业务。2、代理融通业务代理融通业务是由商业银行或专业代理融通公司接受他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委托者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中间业务。3、代理行业务代理行业务是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由指定的其他银行代为办理的一种业务。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1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支付结算的含义支付结算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中间业务。第三节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12二、支付结算的工具1、支付结算应具备的条件第一,必须用文字载明权利和义务;第二,票据所载权利必须用货币数量表示;第三,票据所载数量一经确定,就不得更改;第四,必须用文字表明是哪种票据;第五,任何票据需无条件支付;第六,必须注明出票地、付款地及出票日期。2、支付结算工具的类型有三种:汇票、本票、支票。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3(1)汇票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银行在结算时使用的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类。①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签发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信用比商业票据高,流通面广。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兑的汇票,其中又可分为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和银行承兑的银行汇票。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4汇票的票据行为主要有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i.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权利时,应当背书后交付汇票。背书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记名式背书和不记名式背书。ii.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在票据到期之前,在票据正面签名表示愿意承担到期支付票面金额的票据行为。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5iii.保证是指汇票的债务人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iv.付款是指持票人在依照规定提示付款后,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持票人获得付款后应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的票据行为。汇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全部解除。v.追索是指汇票到期若被拒绝付款、拒绝承兑,或因承兑人或付款人破产、死亡、逃匿等,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票据行为。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的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前手。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6(2)本票依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两种。(3)支票支票是活期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对于受款人和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凭证。支票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记名支票②不记名支票③保付支票④划线支票⑤旅行支票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7三、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同城结算在银行业务中运用最多的是支票结算。异地结算商业银行在异地结算中主要采用汇款、托收结算、信用证结算和电子资金划拨系统等几种结算方式。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8四、支付结算的原则三项基本原则:第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第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第三,银行不垫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19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租赁的含义租赁是由财产所有人(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发生的特点是一种关于物品使用权的借贷活动。租赁只是租用的使用权,其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第四节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20二、租赁的种类1、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偶然需要而办理的短期租赁,又称服务性或操作性租赁。2、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3、其他租赁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和杠杆租赁。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1三、租金的计算1、租金的概念租金是承租人获得对租赁物使用权的代价。2、租金的构成第一,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第二,利息第三,营业费用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23、租金的计算方法(1)附加利率法是在租赁资产的概算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特定的比率来计算租金的方法。特点是采用单利计算,每期期末等额支付租金。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式中:R为每期租金;P为概算成本;n为租期;i为每期利率;r为附加率。(1)PniRPrn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3例如,某租赁项目概算成本为500万元,双方商定5年10次偿还租金,从起租日起,以后每隔半年等额偿还一次,年利率10%,附加率为10%,求平均每期应付租金。=750000+250000=100(万元)租金总额=100万元×10=1000万元10%5000000(110)250000005%10R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4(2)年金法是以现值理论为基础的租金计算方法,即将一项租赁资产在未来各租赁期内的租金按一定的利率换算成现值,并使其现值总和等于租赁资产概算成本的汁算方法。特点是采用复利计算,可以在每期期末或期初支付租金。年金法有变额年金法和等额年金法之分。等额年金法是常见的形式。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5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期末付租等额年金法式中:R为平均每期租金;P为概算成本;n为租期;i为每期利率。niPiR)1(11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6例如,某租赁项目概算成本为250万元,双方商定分5年5次偿还租金,每期期末支付,年利率6%,则平均每期应付租金为:租金总额=593491×5=2967455(元)525000006%59349111(16%)R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7期初付租等额年金法式中符号含义同上。若上例为期初付租,则平均每期应付租金为租金总额=559897.2×5=2799486(元)111(1)nPiRii5125000006%116%(16%)559897.2()R元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28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信托业务的含义从经济范畴来看,需要从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面确定信托的概念。从委托人角度讲,信托就是委托人为收授、保存、处置自己的财产,在信任他人的基础上委托他人按自己的要求管理和处置归己所有的财产。从受托人角度讲,信托就是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替其本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者谋利益。第五节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29二、信托业务的分类主要分为: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财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和遗嘱信托。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30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金融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商情咨询客户介绍第六节商业银行的咨询业务31本章是从广义角度来阐述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本章小结321、阐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特点及分类。2、阐述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融通与代理行业务及保付代理业务的内容。3、阐述主要结算工具以及基本结算方式。4、阐述租赁业务的含义及种类。5、阐述信托业务的种类。6、阐述咨询业务的种类与内容。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复习思考目录
本文标题:第四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430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