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XXXX年8月3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罚款1千元-1万元22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33企业负责人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22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3万元33企业负责人罚款3万44企业负责人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罚款1千元-1万元22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33企业负责人企业综合管理GQJZ101005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企业综合管理GQJZ101006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企业资质33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11企业负责人罚款1万元-3万元22企业负责人罚款3万元33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11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10万元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元11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10万元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在规定期限办理资质变更手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GQJZ101007企业综合管理安全管理GQJZ102001企业综合管理GQJZ101003企业综合管理GQJZ10100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七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四条安全管理GQJZ10200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企业综合管理GQJZ101004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第1页,共32页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罚款5万元11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10万元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元11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10万元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3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30万元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3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30万元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GQJZ10200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安全管理GQJZ10200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GQJZ10200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第十七条第三款GQJZ102005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2页,共32页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3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30万元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元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10万—3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30万元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GQJZ102009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警告11企业负责人罚款10万元11项目负责人罚款10万-50万元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罚款50万元3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罚款10万元11企业负责人罚款10万-50万元22企业负责人罚款50万元3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管理GQJZ1020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GQJZ102007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或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GQJZ102008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附具安全验算结果GQJZ102011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第二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第3页,共32页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安全管理GQJZ102012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撤销许可证2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GQJZ102013施工单位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GQJZ102014施工单位破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4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GQJZ102019安全管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逾期未改2安全管理GQJZ102016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安全管理GQJZ1020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即从事相应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GQJZ102017GQJZ102018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4页,共32页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逾期未改2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GQJZ102022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现场一般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安全管理GQJZ102023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安全管理GQJZ102024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安全管理GQJZ102026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安全管理GQJZ102025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安全管理GQJZ102027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GQJZ102020安全管理第5页,共32页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处罚处理分值分值记分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企业记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人员记分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责令改正1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逾期未改2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罚款5万元11企
本文标题:XXXX年8月3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48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