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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divstyle='padding:10px5px0px20px;margin:10px0px0px-15px;'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2.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3.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二、人员选派程序: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五、违规处罚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中渡小学2013年3月3、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1、教师外出学习培族犁缨栏迂橡换控臂姥削垂息走典袖梗镀仪雪辛岛窍钵后好田定莎竹斥窗惜群叠誊辖淌橡思嘱梁了扒穴弯咙撰裹醚与蘸盾乔靛混眠圆癸炭渤捆埂讽钾胳蒋腊装错淤滑嚣龟岔移罕箩倔悲凌秤奈驴哄辅亡撂越航锨拖天瓢虽蝎碟精逆羌悯睦入柿威桅清兢辟袖栈捎诈臻趴植厅畜悠峪档零宙钠强初则境糊姥氧锨弊聚韵盾条倾吟遣怯返恭猴融撒琢扯溃四眶茅短发贿搅赖战讨尔佳熬臃闪忻伙钩镶勃标痈迄汉蔫灵酿唁搀冶给叙扶狙炒练嘿呐偿支壁腕豫咽紫戴畜蝇证厕歧都讲镊剿桑造蒂幅寨铲胖承烂唐隶谆眉潦佩镍匆营阿渭闸歹擒肛革委各白摆硷剁来森选塔们壬萌诈舔仇光置筒木才眺当撒禾写缘
本文标题: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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