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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15.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测制度
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查制度为全面落实“六不出站”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行车意识的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水平,做好酒后驾驶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根据公安、运管管理条规制定本制度。一、饮酒对车辆驾驶的危害机动车是一种速度快、冲力大的交通工具,它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的交通情况,要在0.75秒内做出迅速的判断,并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才能保证交通安全。饮酒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一是驾驶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二是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所以,我国道路交通及运输管理条规中明文禁止酒后开车。有人误认为禁酒只限于白酒,实际上凡是酒类都含有酒精成分,如啤酒含3%至5%,葡萄酒含10%至15%,白酒含50%至60%。据统计,驾驶员酒后开车,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由于酒后开车,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危害极大,因此,我国把酒后开车按严重违章论处。二、车辆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测办法1、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春节)及春运期间,进站车辆驾驶人员在报班时和发车前必须接受酒精含量检测。报班时的检测工作由本站调度室负责进行,发车前的酒精含量检测工作由站场治安员负责进行。2、在日常客运工作中,由调度室、站场售票员和站内治安员共同负责,对每一个出站班次车辆驾驶员是否饮酒的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有饮酒嫌疑的驾驶员,要当即检测或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情况并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3、本站以省市运管管理机关统一配发的酒精含量检试仪及其检测标准为依据,对站发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和管理。三、禁酒管理与处罚1、本站严格执行禁止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并对蓄意违规人员进行处罚。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站发班次车辆的驾驶员,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本站对其酒精含量的检测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测。3、经检测确认驾驶员酒精含量超标的站发车辆,一律强制停运更换合格驾驶员。对驾驶员拒绝检测酒精含量的站发车辆,同样按本条款规定处理。4、对不服从本站酒精含量检测管理的业户和驾驶员,停班整改并处以200元的罚款。5、对无理取闹、寻衅兹事、蓄意抵制破坏酒精含量检测工作的从业户和驾驶员,停班整顿并处以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缔进站资格。6、弄虚作假在运营中途更换饮酒驾驶员的,停班整改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四、责任追究1、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监控不利或管理疏漏造成站发车辆驾驶员饮酒漏检的,一经举报发现,从严追究相关站务岗位人员的责任。由此酿成交通安全事故的,要按倒查程序追究到人,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2、因弄虚作假和蓄意规避驾驶员酒精检测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后果完全自负。五、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张掖市汽车南站。
本文标题:15.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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