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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XXXXX-Ⅰ-C-2015-05XXXXXX农牧业综合利用光伏电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XXXX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包人:XXX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05月05日正本XXXX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录I目录第一章一般条款第1条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及概况第2条承包方式第3条合同适用文字、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第4条合同解释顺序第5条图纸第二章双方及监理工程师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工程师工作第7条甲方及甲方代表工作第8条乙方及乙方项目经理工作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9条进度计划第10条延期开工第11条暂停施工第12条工期延误第13条工期提前第四章质量与验收第14条检查和返工第15条工程质量、合同文件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第17条验收和重新检查第18条联合试运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第19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20条环境保护管理第21条保护第三方人员和动物第22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奖惩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第24条工程款预付第25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第26条工程款支付第七章材料设备供应第27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第28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第八章工程变更第29条工程变更XXXX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录II第30条确定变更价款第九章竣工与结算第31条竣工验收第32条竣工结算第33条保修第十章争议、违约和索赔第34条争议第35条违约第36条索赔第十一章其它第37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第38条地下障碍和文物第39条不可抗力第40条保险第41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第42条补充条款第43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第44条合同份数第45条合同附件永胜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XXXX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XXX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等总承包任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一般条款第1条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1、建筑工程施工范围:1.1光伏场区建筑工程;1.2开关站建筑工程;1.3送出线路及35KV间隔土建工程;1.4“三通一平”工程;1.5水土保持、视频监控系统等其它辅助工程。2、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范围:2.1光伏场区安装工程;2.2开关站设备安装工程;2.3送出线路及35KV间隔电缆、设备安装工程。3、其他委托服务内容:3.1设备代保管;3.2设备倒运。4、其他4.1按设计图纸要求所列全部工程。4.2承包范围不包括:电气设备、电缆及光缆采购,消防工程。5、施工工期为总日历天数:153天5.1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5.2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6、质量等级:合格7、合同总价(大写):XXXXXX元整,(小写):¥XXXXXX元。8、工程地点:XXXXXX。第2条承包方式本合同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死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第3条合同适用文字、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1、适用文字永胜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2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2、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2.1甲方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XXXXXX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2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XXX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3项目经理:指乙方(施工总承包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2.4设计单位:指甲方或取得甲方委托代理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5监理单位:指甲方或取得甲方委托代理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6监理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2.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及地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所在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8工程: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包括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等事件引起的增加工程结算,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2.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2.12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2.13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2.14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2.15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2.16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2.17书面资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所有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联系单、变更洽商资料、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8单项工程变更或洽商签证:系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直接因果关系变更的总和,组成单项变更或签证。永胜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32.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2.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2.21不可抗力: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从事件开始当天计算到事件终止日(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2.23停工、窝工损失:指由于甲方或监理方原因(包括未按时提供第5条规定的图纸,或图纸不完整),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由此造成的损失。2.24工程质量及维修保函:银行应乙方申请,就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质量及维修义务,向甲方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工程质量及维修保函。该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乙方又不予维修时,银行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以保函载明的担保金额为限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3、适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3.1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和工程所在地省(区)、地(市、盟)现行相关规定。涉及最广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等。3.2本合同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除满足设计施工图上已说明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电力行业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备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当上述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质量要求不一致时,以高标准为准。3.3乙方要积极配合各方进行质量监督及为此所做的协调工作。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新的均按新标准执行。第4条合同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效力优先。第5条图纸永胜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4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4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应做好图纸的保密工作。2、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保证满足实施“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时,工期顺延。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3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延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5条第2款约定处理。5、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第二章双方及监理工程师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工程师工作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姓名:XXXXXX,职务:总监。监理工程师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的约定行使职权,甲方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特殊职权前需要征求甲方意见的,监理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甲方代表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和监理单位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监理工程师可委派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和甲方代表(或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2、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派的资料接收人,项目经理或其委派的资料接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监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监永胜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条款5理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3、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4、如需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第7条甲方代表及甲方工作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姓名:XXXXXX,职务:总经理。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
本文标题:光伏发电建安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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