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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的两大法则:傻瓜化与通俗化中国的营销环境与10年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媒体的变化为例:第一,媒体的数量几十倍地增加;第二,媒体的版面又几十倍地扩版;第三,单位面积/时段的广告价格却又上涨了几倍。信息爆炸,注意力分散,营销成本越来越高,而市场竞争却又因竞争商家越来越多、同质化产品不断增多而愈演愈烈。假如只按媒体数量增加10倍,每种媒体平均扩版10倍计算,且剔除价格上涨因素不计,则要获得同样多的注意或吸引同等数量的眼球,今天的营销成本比10年前要提高100倍,或者用同样的成本只能达到10年前的百分之一的营销效果。于是,企业家、广告人、营销人、营销策划人们挖空心思争夺消费者的眼球,以降低营销成本,扩大传播效果。一些广告人、营销策划人因此成名。三株曾经把小报当成营销的“法宝”,但那毕竟是针对10前的营销环境而言的,10后的今天,如果有谁还把小报当作“法宝”,那他一定是营销界的低能儿。营销创新的具体形式可以变化无穷,但有两条原则值得普遍遵循,那就是傻瓜化和通俗化。傻瓜化傻瓜化主要是针对产品的技术层面而言的,即是将产品的功能和技术设计尽量简单化,简单到甚至连傻瓜都会操作使用的地步。傻瓜化的另一种描述方法是将消费者当作傻瓜,从傻瓜的角度去设计产品,越简单,使用起来越方便越好。傻瓜化不是有意要将消费者当成白痴,更不是污辱消费者,这恰恰反映了替消费者着想,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现代营销理念。我们的营销策划应该深入到产品的技术层面,而我们的技术人员则也应该具有营销意识,两者都要向傻瓜相机学习。照相机是一种精密仪器,需要很高的专业水准才能够运用自如,随心所欲,而照相却是一种大众化的需求。面对这种大众需求,是将大众教育成专业的摄影师,以便将更多的照相机卖给大众好呢?还是将这种精密仪器傻瓜化,以适应大众的操作水准,从而让更多的人来使用好呢?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营销路线。显然,我们应该选择技术的傻瓜化,因为市场教育或技术培训需要投入庞大的费用,而技术的傻瓜化则可以节省大笔的市场推广费用。傻瓜相机就是这样做的,我们应该向傻瓜学习。照相机的基本功能是照相,这是老百姓最容易明白的,而对最广大的老百姓来说,他们使用照相机就是为了拍照留念。傻瓜相机就把这一为大众所需要的功能突出出来,而舍弃掉专业摄影所需的技术和设备,这样一来,就大大地降低了相机的成本,为广大消费者所能够买得起。所以傻瓜化的另一层面意味着商品的售价可以更低,功能更集中,以适应消费者的现实购买力。功能更集中、突出,单价更低廉,这是傻瓜化的主要特征。比如生产一种万能药或多功能药,既能治感冒,又能治癌症和艾滋病,生产成本必然很高,而传传播费用也不菲,因为它需要诉求三种功效,但消费者反而不买你的账,你什么都能治恐怕什么都治不了,而且我得一种病,你有三种功效,我浪费两种,也不合算,所以不如生产专治感冒的药好卖。计算机也是一种复杂的工具,但它也越来越朝阳傻瓜化的道路前进。而多年前中山小霸王学习机和四通打字机的成功,则是计算机傻瓜化的成功范例。在10年前,计算机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操作还是太复杂了,价格也不菲,当时的人们购买计算机主要是用来打字的,而其中的大多数还是被用来让孩子学打字的。四通公司看到了这一点,它将计算机的功能傻瓜化,将打字功能突出出来,推出了四通打字机,价格自然要比计算机便宜得多,但这已经适应了大多数单位办公室打印文件的需要,借此,四通公司几乎垄断了中国早期的办公自动化市场,四通集团横空出世。傻瓜化造就了四通。中山小霸王则做得更绝,它在傻瓜化的道路上走得更彻底,它通过将计算机傻瓜化占领了学习机的市场。既然很多人买计算机是为了让孩子学打字,而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又是如此之快,谁知道等孩子学会了之后又该是几86了呢?那我为什么不将计算机傻瓜化,生产专门供学习用的学习机呢?小霸王学习机应运而生。小霸王学习机由于功能简化,操作简单,成本大大降低,单价只需要200-300元,只需计算机的十几分之一,自然立即受到了市场的欢迎。中山小霸王集团迅速崛起,掘得了宝贵的第一捅金。傻瓜化就是简单化,真所谓赚钱不累,累了不赚钱。傻瓜化法则在成功的企业中无处不在。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是傻瓜化,它们在全世界到处设厂,用同样的瓶子灌装同样的饮料;在世界各地复制同样的营销模式。麦当劳、肯德基是傻瓜化,它们将连锁店的经营模式化,然后简单地在世界各地复制,并且将连锁店的经营完全交给了加盟商,而它们自己则主要经营房地产,并将地产的经营也傻瓜化,制定出一整套商圈研究方法和地段选择标准,在全世界到处“套用”。还有希尔顿、沃尔玛超市,从电视机上的遥控开关,到全自动洗衣机,等等,等等我们常说,一流企业做标准,其实做标准就是傻瓜化,好让傻瓜也能执行。我们做市场营销的,其实也需要傻瓜化:先做样板市场,然后将成功的模式简单地复制到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可以减少企业到处摸索的成本和推广成本。通俗化通俗化是就传播层面而言的。广告人往往喜欢玩创意,如何如何玄,如何如何让人琢磨不透,才算他高明,殊不知,这种显示高明的方法是要付出沉重的传播代价的。消费者不是广告人,天天没事干在那里研究创意好玩,除了有特大美女画面,想多看几眼(那也不是为了看你的产品,只是想看美女而已)之外,消费者们对广告通常是避之而未恐不及的,电视观众是见到广告就换频道,平面读者则对广告是一翻而过。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向我们亲爱的消费者传达我们想要传达的信息呢?通俗化是很有效的,如果你尽玩虚的,消费者不知道你的广告在说什么就把你忽略了;如果通俗化一点,则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让消费者明白你要对他说什么。消费者是芸芸众生,而芸芸众生俗者多。特别是在中国,广大消费者的文化素质和欣赏水平都还比较低,广告做得太“深奥”了,消费者是看不懂的,连懂都看不懂,传播何来之有?有很多“傻”广告,做得是很成功的。最早的“燕舞”广告做得是很“傻”的,但传播却很成功,至于后来这个企业消失了,那绝不是这个广告惹的祸。后来的哈医药广告、脑白金广告和现在的中脉蜂灵等等“傻”广告的效果都不错。当然,我并不是说广告也越傻越好,鼓动大家都来博傻,这只是通俗化的一种举例说明而已。通俗化传播的成功例子还有很多,通俗化传播的方面也很多。PDA是专业术语,但“商务通”将其通俗化了,显然商务通要比PDA更能让消费者明白,传播的成本自然也会更低。“手机、呼机、商务通,成功的足迹,一个都不能少”,更是通俗化的诠释和传播。美乐通宁是西洋译名,但脑白金却将其通俗化了,“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则又将其礼品的定位进行了十分通俗化的传播,以致引起我们水平很高的广告人的群起而攻,口诛笔伐。为什么通俗化如此重要而有效,但我们的广告人却不愿意通俗化,而不通俗化的广告又还有那么大的市场呢?因为第一,大多数广告人都没有企业经营的实战经验,因此他们不能设身处地替企业着想,这是他们的软肋;第二,广告人如果不玩出深奥的创意来,就无法显示出自己的专业水准,就不能让企业主听不懂,也就不能把企业主侃晕了,从而不能赚到企业主的钱:“这么简单的广告还需要你创意吗?我们自己就会”,于是,你这碗饭就丢了;第三,好在圈内获奖。有这么多好处,我们的广告人能不去简从繁吗?广告创意越复杂,意味着赚更多的钱,反之则意味着丢饭碗,难怪尽管通俗化的道理如此简单,但玄虚的广告却还很有市场。至于企业因此而受到损失甚至倒掉,则也并不影响我们的广告人还把为他们做过的广告当作成功案例向别的企业炫耀!
本文标题:营销的两大法则傻瓜化与通俗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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