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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人才强教二期工程2009年项目的具体办法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继续深化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市教委人才强教二期工程申报工作。市教委人才强教二期工程由六个项目组成:杰出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资助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我校2009年度申报其中5个项目,分别为:杰出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一、指导思想本办法以我校“人才强校”工程指导思想为基础,并结合市教委“人才强教计划二期工程”与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实际而制定,其基本原则是: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既要考虑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又要加强对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的资助和培养力度。保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攻关项目对人才的需求,确保学科梯队的合理配置,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坚持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并重,完善选拔、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为完成在“十一五”时期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学研究性综合型师范大学目标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二、领导学校“人才强校”领导小组直接负责此项工作,针对该计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管理方式,拟定具体行动细则,统一部署实施。各个教学单位均成立工作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规划部署和实施本单位的人才强教工作。三、具体申报步骤1、基层单位申报及初选阶段各院系、学科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过程应公平、公开,透明。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教学方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本院系申报情况,进行初选,并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到学校人才强校领导小组。具体初选上报请参见附件一、初选上报材料说明及附件二、项目具体申报细则。2、学校“人才强校”领导小组审议阶段学校“人才强校”领导小组审议初选名单及材料,并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和评审,之后聘请校外专家组成评议推荐小组对最终人选进行评议,最后上报到学校常委会讨论决定。四、工作要求1、各教学单位领导小组应认真领会教委的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慎重推荐,严格把关;2、推荐的项目经费预算,应力求完整、细致、准确;3、克服困难,遵守时间,按时上报。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人事处2008年7月附件一、初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二、各项目具体申报细则。附件一、初选上报材料说明1、各项目具体申报表格从人事处主页rsc.cnu.edu.cn下载。2、上报时间:2008年7月8日前。3、上报地点:主楼319室,师资建设科。4、联系人:杨志刚、牟海林,电话:68902399,68902824。5、请上报纸介材料一式8份,支撑材料2份,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人事处陈文新及杨志刚处。杰出人才引进计划特聘教授申请表申报特聘教授基层推荐意见表讲座教授申请表申报讲座教授基层推荐意见表其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申报其他高层次人才基层推荐意见表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高层次人才申请表申报高层次人才基层推荐意见表创新人才建设计划教学创新人才申请表申报教学创新人才基层推荐意见表学术创新人才申请表申报学术创新人才基层推荐意见表管理创新人才申请表申报管理创新人才基层推荐意见表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学术创新团队申请表申报学术创新团队基层推荐意见表管理创新团队申请表申报管理创新团队基层推荐意见表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书样表附件二、项目具体申报细则一、杰出人才引进计划1、资助名额与范围:我校拟申报首席专家1名(院士级别)、特聘教授2名,讲座教授3名。根据市教委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从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拟冲击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院系选拔。含以上学科的院系每个层次上可申报一名。2、主要申报条件:(详细见市教委文件)(1)杰出人才包括学科首席专家、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申报人员必须全部是即将从校外引进、并且已经与我校联系有来校工作意向的人员;(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国际一流大学的教学或留学经历;(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二、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1、资助名额及范围:我校申报3名。根据市教委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从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拟冲击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院系选拔。含以上学科的院系可申报一名。2、主要申报条件:(详细见市教委文件)(1)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学科发展战略构想;(2)具有领导本学科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梯队培养的水平和能力;(3)已经结题并成果突出的现有拔尖创新人才也可以再申报,未结题的拔尖创新人才不得申报。(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三、创新人才建设计划1、名额:分为教学、学术、管理创新人才三个层面。我校争取5名。各院系、部处根据文件精神及具体情况最多申报一名。2、主要申报条件:(详细见市教委文件)2005年以来在“人才强教”计划中入选的各类人才资助期满绩效考评合格的,可以申报“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已申报“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团队带头人不能同时申报“创新人才建设计划”。教学创新人才(1)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2)原则上应为在聘教授;(3)近5年来面向学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4)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5)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6)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学术创新人才(1)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2)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为教授;(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4)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管理创新人才(1)具有清晰的科学管理理念,对学校管理机制有创新性构想,学校发展定位和特色建设明确,取得同行认可的管理业绩。具有较高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能力,是思想政治教育专家或管理专家;(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在管理一线工作并受聘一定的领导职务;(3)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0岁。四、创新团队建设计划1、名额:分为学术、管理创新团队二个层面。我校争取4个。各院系、部处根据文件精神及具体情况每个层面最多申报一个。2、主要申报条件:(详细见市教委文件)2005年以来在“人才强教”计划中入选的各类团队资助期满绩效考评合格的,可以申报“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未结题的团队,不能再行申报。学术创新团队(1)一般应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高校重要主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市级以上各级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承担国家及北京市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2)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的科技领域,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5-10人的研究集体。(3)学术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的专业技术职务。(4)创新团队申报当年1月1日,团队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岁。(5)申报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人员不能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或“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成员不受此条款限制。管理创新团队(1)管理创新团队应立足北京市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定位,以完善高等学校管理体制与改革为依托,规划高等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升高等学校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2)管理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管理实践,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5-10人的管理集体。(3)管理创新团队的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职务。(4)创新团队申报当年1月1日,团队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岁。(5)申报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人员不能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或“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成员不受此条款限制。五、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1、申报范围:全校人员;2、具体操作方法:(1)由人事处统计专职教师数和管理人员数。(2)各行政口设计自己的培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部制定2009年度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宣传部制定2009年度师德工作计划条件装备处制定2009年度实验人员培训计划学生处制定2009年度德育教师培训计划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制定2009年度心理辅导人员培训计划图书馆制定2009年度图书资料人员培训计划人事处制定2009年度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最终由人事处统领各口的培训任务,汇总项目,按照人员比例和项目实施细则申报。保证全校教学人员,实验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人事处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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