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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四)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三、特使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调剂药剂科必须依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配发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流程如下: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科室提出申请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本文标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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