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1页共8页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一)、管理措施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二)、安全保证措施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第2页共8页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三、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㈠安全生产目标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为沿线经济建设服务。特指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年重伤率0.6%以下,年负伤率12‰以下。第3页共8页在施工中,应遵循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查机关,并通知业主代表,对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㈡安全保证体系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安全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把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施工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安全保证体系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年重伤率0.6%以下,年负伤率12‰以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各业务部门领导、施工安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奖惩制度班组安全制度事故处理经理部安全小组检查工区自检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1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2新工艺教育3特殊工种培训4技术交底教育5领导干部安全教育1班前安全教育2周一安全活动3交接班制度4三检制5制度上墙逐级上报项目部月评奖罚安全监督检查第4页共8页(三)安全制度⒈安全生产责任制①项目经理代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合同段安全负责。在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项目工程队经理、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②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检查室,并由安检室向各项目队派遣专职安质工程师(安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③管理者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安全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行“四全”,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④实施安全风险抵押承包合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均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抓住关键,超前预防。⒉安全生产教育①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本标段的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国家、交通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规定。②制定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安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课,并结合本标段各工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③项目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④对特殊工种,如:防护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爆破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⑴项目经理部、项目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提出质量创优要求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5页共8页⑵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有“五牌一图”,即: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施工总平面图。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⑶钢管、扣件、螺栓、钢绞线、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⑷中小型施工机具,如电焊机、乙炔发生器等都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⑸操作平台设安全防护栏杆,施工中的桥台用竹篱笆全封闭围护,工作平台走道四周贯通,脚手架上下梯搭成斜梯,两侧设扶手。⑹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处设明显的标志。⑺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领发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⑻深路堑开挖时,要严格控制边坡坡度,认真按排水畅通、分部开挖,挡护紧跟的原则施工,严禁盲目开挖,确保边坡稳定,防止滑坡。土方施工中严禁挖神仙土。⑼基坑四周做好临时围栏,基坑开挖前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⑽夜间施工配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开关应防雨且安设牢固,并设有漏电保护器。⑾对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对施工便桥、承重支架等须检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设置限载标志牌。⑿架梁时有专人指挥,定人定岗统一操作,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范围。⒀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配证上岗。佩带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四、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第6页共8页(一)文明施工措施1、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健全分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各工点区域范围的环保,卫生由现场施工工点负责,经理部定期按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奖优罚劣;服从有关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挥,创建文明工地,树立铁路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2、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人员尊重、遵守当地民俗习惯,维护驻地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搞好工农关系,以保障公众的安全与方便。3、各种临时设施,必须按照经批准的平面图布置,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整齐有序,安全卫生,禁止擅自随意搭设。工程竣工后,及时安排进行场地清理,需复耕的农田,必须严格按要求复耕,被破坏的地表植被要尽量恢复原貌,做到竣工一处恢复一处。4、各类器材、机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地点堆放整齐,砂、石料要做到“四线一平”。作业区应设置“安全生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等标语口号。建立五图一牌制度。5、钢筋分类编号堆放,水泥加盖雨布,各类预制构件堆码有序。班前各种施工机械擦洗干净,班后施工工具要放回原处,脚手架、下脚料要收拾干净,做到环境清洁卫生。6、施工现场始终做到整洁有序,文明施工,工完料净,一般路基填筑过程中,应注意保证路基边的种植条件,切实做好对既有灌溉系统的保持,拟定安全可行的施工临时过度方案,保证排洪、灌溉的正常进行,确保农业正常生产。7、钻孔桩施工过程中的泥浆不得溢出泥浆池(船),防止污染环境,钻孔桩施工结束后,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排放;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8、施工机械应装消音器,以减少施工噪音。夜间施工车辆禁止使用喇叭,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之间禁止露天爆破。9、施工中如发现古迹、文物等有价值物品时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汇报,并负责保护,严禁擅自处理。(二)治安消防措施第7页共8页根据国家计委、公安部(85)公发10号文《关于国家重点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有关条款,特制定如下措施:1、治安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2、严格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在施工现场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派遣铁路公安干警,组建公安派出所,对施工管段的消防和治安工作,进行专门管理。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4、根据消防规定,在有消防要求的施工场段,如油库、木材堆放场、木工棚、氧气和乙炔气库、办公区和宿舍等地,配备消防器材,挂设安全警示牌和禁止牌,并设专人巡守。5、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问题。6、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派专人巡守和设置防护设施或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7、在劳力高峰期,若需用部分民工,应设专人负责对劳务民工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消防知识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申报临时户口、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8、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影响工程建设以及隐瞒恶性事故不报的,应追究单位主管负责人的责任。(三)环保措施1、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本标段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创标准化施工现场。2、施工现场安排做到布局合理,材料定位堆放,机具车辆进出场有序,定位停放,临时排水系统齐全畅通,路平灯明,管线齐全整齐,标志醒目,生活设第8页共8页施清洁文明。3、遵照国家环保的法律条例和规定,施工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沿线的居民、禽畜及河流、池塘以及耕地、林园、民居等不受油烟、灰粉、沙尘、化学制品、机械噪音等污染和损害。并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环保绿化工作。
本文标题: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7441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