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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根据有关规定,为了顺利完成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安全地实施。特作如下要求: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名称: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地址: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3A楼3A02室邮政编码:200120传真:58882092为便于联系,开通轨道交通安全公共邮箱metrosecurity@163.com密码:gdjtjdz最新文件、规范标准将放在此邮箱内请参建单位及时下载并且贯彻执行,建议此邮箱每周至少打开一次监督机构信息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第一部分: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第二部分: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第三部分:与本工程相关的事故案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定2、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规定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全受监登记后到现场进行施工许可证颁发前的条件审核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首次安全监督交底,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向参建单位发放书面监督告知书2、与参建单位主要人员交换联系方式3、进行比较详细的安全监督工作交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要求、监督流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定期不定期根据“沪建建管(2009)64号”《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总承包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查,进行季度评价及动态考核。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度安全督查市里统一行动安全检查突击巡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违反安全技术标准,工地现场出现安全隐患,违反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开出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整改回复送达或者快递到: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3A楼3A02室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书面整改回复要素:1、现场问题整改须配影像资料2、安全内业问题须配书面资料证明3、施工、监理负责人签字盖章4、须在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回复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施工现场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且安全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情况严重,监督站将开出暂缓施工指令书。(暂缓施工指令书开出后,必须佑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复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复工申请送达或者快递到: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3A楼3A02室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复工申请送达或者快递到:浦东新区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3A楼3A02室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如参建单位被开出暂缓施工指令书、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被发文通报或者其他一些情况,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起重机械驾驶人员都将被诚信记分。参照“沪建交〔2009〕1552号”文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站在检查工地的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隐患严重,安全管理资料混乱,除了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外,还将约谈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的法人代表。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站在检查工地的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隐患严重,安全管理资料混乱,除了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外,还将拍摄照片,做“现场检查笔录”,要求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沪建建管[2009]6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2009版)的通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网上申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DGJ08-2077-20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必须贯彻到位重点条款: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如果涉及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务必按照前页规范执行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盾构机始发(隧道掘进施工开始)盾构机进洞(区间隧道贯通)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超过一定规模(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超过一定规模(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超过一定规模(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超过一定规模(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高架车站钢结构施工采用索膜结构施工的体育场(目前上海轨道交通工程中有多个高架车站采用索膜结构施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上下行区间隧道之间的联络通道适用于建造轨道交通车站过道路的出入口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大型起重设备及一般机械设备的管理大型起重设备的范围:履带吊、汽车吊、各类工程钻机机、龙门吊。一般机械设备:除了JGJ33-2012规范中所列的起重设备外的设备。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管理规定和规范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2、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市建管委》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重点提示1、要强加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的严格管理(重点是汽车吊)2、所有设备都要向监理报验(包括各类钢筋机械、空压机、电机车等等)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执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重点提示•1、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应当附的图纸必须齐全。•2、施工现场所有的电箱设备、电缆线除了符合JGJ46-2005规范,还必须具备3C认证。•3、所有用电验收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现场配备仪器。•4、用电检查和验收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对施工用电的具体要求可以见JGJ46-2005强制性条文PPT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脚手架及模板支撑1、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4、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千万不要认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穿戴小事,违反强制性条文也能构成行政处罚!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根据以上文件要求,项目部必须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且由公司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4)建设部“建质[2011]11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1、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理规程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法》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第三部分:与本工程相关的事故案例1、使用交流电焊机引发的触电事故2、从混凝土圈梁坠落的高处坠落事故3、拆除格构柱引发的脚手架坍塌事故4、素砼坠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5、拆除钢支撑过程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6、聚氨酯引燃照明灯具造成的火灾事故7、清除格构柱外包素砼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8、地下连续墙钢筋笼辅助钢筋脱焊引发的起重事故9、处理井点降水管引发的局部土方坍塌事故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07年9月15日,上海市轨道交通XX车站地下连续墙项目工地,XX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李XX带领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施工作业。11:00左右,李XX得知本项目的基坑(深、宽各约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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