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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业务员冒用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违规收取货款刑事审判参考第70集P17页书面合同的重要性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1、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表述模糊--“以某公司的产品为准”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表态模糊“售完付款”、“收货后付款”、像“季付”、“收到货物后付款”、“检验合格后付款”、“结算期限:月结30天”这些付款条件过于模糊,最好能够予以细化明确。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7、争议处理条款(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有:a、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b、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c、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普通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县一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设立仲裁机构。8、在这里特别提醒**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9、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要应势而变,不可以不加审查地完全适当其条款。(三)、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注意: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b、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4、争取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担保合同:为了防范风险,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下列财产不得**: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关于该款有除外规定),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的其他财产。我国法律对某些财产的**规定必须经过登记合同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3、哪些人不可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定金条款:a、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五)、签订以后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2、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3、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二、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合同的履行过程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做为产销一体化的企业,我方在送货的时候,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货物,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实践中,履行过程的风险更多的是来自对方的履约情况和在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缺失。定期要确认一下交易数额和清单或者要求对方盖章确认(一)、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对支票的审查。支票付款的情况下,有可能是购货方用别的单位的支票支付货款。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行退票带来的麻烦和损失: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3、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4、大写数字是否正确。请问:“参”和“叁”,哪一个是数字“3”的正确的汉字大写?一般的银行对于这两个字不会特别注意,但是实践中有过因此字书写错误而遭退票的案例,应尽量避免这种错误);5、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晰;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7、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二)、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案例: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具:“今收到北京A公司**NO123456号,壹份金额5万元。B公司。张三。2002年12月31日。”请大家指出这张收据的缺陷。(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公司的公章)。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具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对于其他的收具也应将有利的相关信息都包含进去。案例:如一人向另一人将所欠款5万元还清,收款方出具证明时写道“还欠款5万元。(三)、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1、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2、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四)、履行风险的防范手段1、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1)、中止履行的条件: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务;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对于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对方某批货款没有如期支付时应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继续送货,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当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2)、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步:1、要全面分析对方资信、实力;2、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完善合同文本和相关条款;3、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并签字,审查盖章单位和签字人的授权范围;4、履行过程中要跟踪审查对方的资信、履约能力等,并保存好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5、出现纠纷时要做好诉讼、调解、变更协议等多种准备;6、向专业律师请教并作最后审核。不可忽视的空白合同之祸个别业务员为了牟取个人私利,在签约过程中玩偷梁换柱的把戏。一旦对方签完空白合同,自己又私自更改合同的当事人,把业务拉到自己经营的企业或相熟的企业。这种企业一般没有履约能力,先期公章只是一种工具被人利用,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订立的合同从而受到欺诈。一些不实企业找借口将所有合同都掌握在手中,然后在合同的空白处随心所欲地填写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合同诈骗还有一些不法单位,和职工串通在一起,拿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业务介绍信四处撒网后签订大量供销合同,在骗取大量的预付款后却不能供货或只能供少量的货。当**权人到企业考察后,欺诈行为败露,企业就会以职工已被开除、解聘或该职工已自动离职为借口,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慎签合同合同签订好后,不能随意地将自己保存的合同交给相对方带走,应至少保留一份合同,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无内容可填,可以“此处无内容”等类似词语加批注。对凡是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约而是由特定业务员仅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签约的当事人应提高警惕。企业必须核实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单位联系方式,以及该单位是否继续存在,业务员订立的合同对该单位是否有约束力等。具体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传真、邮件、上门考察等,当然上门考察最为可靠。加盖公章的单位对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进行欺诈。利用公证或律师见证分担或降低风险慎重付款在用支票支付时,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开“空白支票”给对方当事人,尤其对入帐单位的名称,钱款数额要严格认真填写,不给对方以任何填上其他内容的机会。这样能有限防止业务人员将钱款转入其他企业从中牟利。杜绝合同担保的隐患将财产进行重复担保对当事人进行隐瞒,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提供财产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将不具有法律效力;禁止用于**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的流通物。对担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续: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形式要件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履行向法定部门登记的手续,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虚构债务,骗取担保物健全担保程序,办好法定手续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方由代理人出面签署,一定要见到代理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才能与之签订。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应按法律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的优点在于:登记后,**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运用反担保降低担保风险反担保是保障担保人将来承担责任后对**务人的追偿权实现的有利保证,同时反担保也是一种减少直接风险损失的有限措施。运用反担保手段使保证人在代为清偿**务后,可以取得一种实在的求偿权。这种求偿权是有**物、质押物等具体指向的。第三人为**务人向**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法》第4条)如果但保人与**务人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必
本文标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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