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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是人一生中的“终身大事”,其在人生过渡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这一人生仪礼。婚俗发展据《史记•补三皇本纪》记载:“太暤庖牺氏,风姓,代隧人氏继天而王。……于是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可见在上古神话传说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中国的婚俗文化。中国古代婚礼主要特点中国古代婚俗文化呈现以及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传统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婚礼仪式古代婚姻礼仪包括议婚、订婚和结婚等全过过程的礼仪程式,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后南宋理学家朱熹把“六礼”,改为“三礼”,“自议婚而下,首曰纳采,问名附焉;次曰纳币,请期附焉;次曰亲迎。中国古代婚姻主要形式为带有包办性质的聘娶婚,从择偶到成婚,由媒人与父母参预或作主,即古书所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经过明媒正娶、循礼而嫁的婚姻,才是合理合法的。这种重视婚姻礼仪的价值观,造成婚姻中最本质的内容,即情感和性爱被忽视,这样,女子在家庭生活中缺少或没有独立的人格,处处显示出男尊女卑。重礼轻爱、男尊女卑的婚俗价值观宋代以后流行的典妻婚也充分证明女子受男人摆布的低下地位。典妻婚是男人用钱财租赁已婚妇女作为临时妻子的婚姻。由开放性渐趋保守性的婚俗伦理观宋理宗以前,大体上婚俗伦理观呈开放性。春秋时期,男女交往是较自由的,当时有男女相会的公共场所,女子在婚姻上可以选择男女,有一定的自主权。尽管《礼记·昏义》提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之义”、《礼记·郊特牲》提出“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等婚姻观,但对婚俗的约束力不大,寡妇再嫁并不鲜见。《礼记·檀弓上》载伯鱼死后,孔子把已有子的儿媳改嫁卫国,后“子思之母死于卫”。西汉后期刘向系统而明确地提出了妇女“从一而终”的贞节观,收录10余位“一与之醮,终身不改”的贞节妇女的《列女传》曾经广泛传播。唐代婚姻的开放性在中国古代史上是空前绝后的。《旧唐书》载太平公主为其母亲武则天推荐男宠张昌宗兄弟。正因为唐代婚俗如此开放,故被理学家们所鄙夷,“三纲不正,无君臣父子夫妇之礼。杨贵妃从宋仁宗开始,理学家们大肆鼓吹妇女守节。此时,理学被确立为统治思想,“一女不事二夫”、“妇无二夫”的伦理观从上层社会逐渐深入民间,为社会各阶级、阶层所接受。明清时期,贞节观得到最广泛的宣扬和传播。明清统治者不仅在思想上宣扬贞节观,还在精神上为贞女烈妇建立牌坊,在经济上免除差役、建立贞节堂救济孤寡妇女。上层与下层社会、汉族与少数民族婚俗文化的差异性上层与下层社会婚俗文化差异较大。统治阶级的婚姻向来按照等级、繁杂的礼仪进行。皇帝的婚仪,规模盛大,礼仪隆重,处处体现皇权至尊。汉代宫廷婚礼清朝婚礼仪式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婚俗上存在较大差异,汉族与少数民族在婚俗上存在较大差异,即婚俗文化具有民族性。收继婚,是指父死妻其母,兄死妻其嫂,弟殆妻其弟媳的婚俗。和亲也是婚俗政治性的表现之一。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当代婚俗
本文标题:中国的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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