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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是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通用规范,与之配套的四项专项规范是《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在进行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时,应一并执行通用规范和专项规范。.详细内容见《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一基本规定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的相关规定。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综合应用视频探测、图像处理/控制/显示/记录、多媒体、有线/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先进而成熟的技术,配置可靠而适用的设备,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视频监控应用系统。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4系统的制式应与我国的电视制式一致。5系统兼容性应满足设备互换性要求,系统可扩展性应满足简单扩容和集成的要求。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同防范对象、防范区域对防范需求(包括风险等级和管理要求)的确认;2)风险等级、安全防护级别对视频探测设备数量和视频显示/记录设备数量要求;对图像显示及记录和回放的图像质量要求;3)监视目标的环境条件和建筑格局分布对视频探测设备选型及其设置位置的要求;4)对控制终端设置的要求;5)对系统构成和视频切换、控制功能的要求;6)与其他安防子系统集成的要求;7)视频(音频)和控制信号传输的条件以及对传输方式的要求。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设计文件应准确、完整、规范。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显示设备四部分。根据对视频图像信号处理/控制方式的不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结构宜分为以下模式: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构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构成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对需要进行监控的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厅)、重要部位和区域等进行有效的视频探测与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2前端设备的最大视频(音频)探测范围应满足现场监视覆盖范围的要求,摄像机灵敏度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监视和记录图像效果应满足有效识别目标的要求,安装效果宜与环境相协调。3系统的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数据的安全性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三.系统功能、性能设计4系统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功能进行遥控,控制效果平稳、可靠。2)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切换图像显示重建时间应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矩阵切换和数字视频网络虚拟交换/切换模式的系统应具有系统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4)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当其他系统向视频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系统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换出相应部位的图像至指定监视器上,并能启动视频记录设备,其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4s。5)辅助照明联动应与相应联动摄像机的图像显示协调同步。6)同时具有音频监控能力的系统宜具有视频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7)需要多级或异地控制的系统应支持分控的功能。8)前端设备对控制终端的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三.系统功能、性能设计5监视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6系统应保证对现场发生的图像、声音信息的及时响应,并满足管理要求。7图像记录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记录图像的回放效果应满足资料的原始完整性,视频存储容量和记录/回放带宽与检索能力应满足管理要求。2)系统应能记录下列图像信息:(1)发生事件的现场及其全过程的图像信息;(2)预定地点发生报警时的图像信息;(3)用户需要掌握的其他现场动态图像信息。3)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包含图像编号/地址、记录时的时间和日期。4)对于重要的固定区域的报警录像宜提供报警前的图像记录。5)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应能记录现场声音信息。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三.系统功能、性能设计8系统监视或回放的图像应清晰、稳定,显示方式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显示画面上应有图像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文字显示应采用简体中文。电梯轿厢内的图像显示宜包含电梯轿厢所在楼层信息和运行状态的信息。9具有视频移动报警的系统,应能任意设置视频警戒区域和报警触发条件。10在正常工作照明条件下系统图像质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1)模拟复合视频信号应符合以下规定:视频信号输出幅度1Vp-p,±3dBVBS实时显示黑自电视水平清晰度≥400TVL实时显示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270TVL回放图像中心水平清晰度≥220TVL黑白电视灰度等级≥8随机信噪比≥36dB2)数字视频信号应符合以下规定:单路画面像素数量≥352×288(CIF)单路显示基本帧率:≥25fps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三.系统功能、性能设计1、凡已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安防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合格并贴有认证标签后才能在安防工程中使用;2、对尚未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安防产品,按国家和行业对安防产品现行的管理规定执行,并逐步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一)摄像机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摄像机选型要充分满足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安装条件、传输、控制和安全管理需求等因素的要求。2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不应低于摄像机靶面最低照度的50倍。3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而要求图像清晰度较高时,宜选用黑白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且需安装彩色摄像机时,需设置附加照明装置。附加照明装置的光源光线宜避免直射摄像机镜头,以免产生晕光,并力求环境照度分布均匀,附加照明装置可由监控中心控制。4在监视目标的环境中可见光照明不足或摄像机隐蔽安装监视时,宜选用红外灯作光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5应根据现场环境照度变化情况,选择适合的宽动态范围的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照度变化范围大或必须逆光摄像时,宜选用具有自动电子快门的摄像机。6摄像机镜头安装宜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宜避免逆光安装;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宜降低监视区域的光照对比度或选用具有帘栅作用等具有逆光补偿的摄像机。7摄像机应有稳定牢固的支架:摄像机应设置在监视目标区域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位置,设置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同时保证摄像机的视野范围满足监视的要求。设置的高度,室内距地面不宜低于2.5m;室外距地面不宜低于3.5m。室外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8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设置在电梯轿厢门侧顶部左或右上角,并能有效监视乘员的体貌特征。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二)镜头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镜头像面尺寸应与摄像机靶面尺寸相适应,镜头的接口与摄像机的接口配套。2用于固定目标监视的摄像机,可选用固定焦距镜头,监视目标离摄像机距离较大时可选用长焦镜头;在需要改变监视目标的观察视角或视场范围较大时应选用变焦距镜头;监视目标离摄像机距离近且视角较大时可选用广角镜头。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4监视目标环境照度恒定或变化较小时宜选用手动可变光圈镜头。5监视目标环境照度变化范围高低相差达到100倍以上,或昼夜使用的摄像机应选用自动光圈或遥控电动光圈镜头。6变焦镜头应满足最大距离的特写与最大视场角观察需求,并宜选用具有自动光圈、自动聚焦功能的变焦镜头。变焦镜头的变焦和聚焦响应速度应与移动目标的活动速度和云台的移动速度相适应。7摄像机需要隐蔽安装时应采取隐蔽措施,镜头宜采用小孔镜头或棱镜镜头。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三)云台/支架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云台/支架,并与现场环境相协调。2监视对象为固定目标时,摄像机宜配置手动云台即万向支架。3监视场景范围较大时,摄像机应配置电动遥控云台,所选云台的负荷能力应大于实际负荷的1.2倍;云台的工作温度、湿度范围应满足现场环境要求。4云台转动停止时应具有良好的自锁性能,水平和垂直转角回差不应大于1。.5云台的运行速度(转动角速度)和转动的角度范围,应与跟踪的移动目标和搜索范围相适应。6室内型电动云台在承受最大负载时,机械噪声声强级不应大于50dB。7根据需要可配置快速云台或一体化遥控摄像机(含内置云台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四)防护罩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选用防护罩,并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2、防护罩尺寸规格应与摄像机、镜头等相配套。(五)传输设备的选型与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相关规定外,还要符合下列规定:1、传输设备应确保传输带宽、载噪比和传输时延满足系统整体指标的要求,接口应适应前后端设备的连接要求。2、传输设备应有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宜具有防拆报警功能;对于需要保密传输的信号,设备应支持加/解密功能。3、传输设备应设置于易于检修和保护的区域,并宜靠近前/后端的视频设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六)视频切换控制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1视频切换控制设备的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和冗余要求。2视频输入接口的最低路数应留有一定的冗余量。3视频输出接口的最低路数应根据安全管理需求和显示、记录设备的配置数量确定。4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镜头、电动云台等的各种动作(如转向、变焦、聚焦、光圈等动作)进行遥控。5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能手动或自动编程切换,对所有输入视频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6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配置信息存储功能,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地址、时间等均可记忆,在开机或电源恢复供电后,系统应恢复正常工作。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7视频切换控制设备应具有与外部其他系统联动的接口。当与报警控制设备联动时应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并显示记录。8具有系统操作密码权限设置和中文菜单显示。9具有视频信号丢失报警功能。10当系统有分控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控制终端如控制键盘及视频输出接口等,并根据需要确定操作权限功能。11大型综合安防系统宜采用多媒体技术,做到文字、动态报警信息、图表、图像、系统操作在同一套计算机上完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七)记录与回放设备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宜选用数字录像设备,并宜具备防篡改功能;其存储容量和回放的图像(和声音)质量应满足相关标准和管理使用要求。2在同一系统中,对于磁带录像机和记录介质的规格应一致。3录像设备应具有联动接口。4在录像的同时需要记录声音时,记录设备应能同步记录图像和声音,并可同步回放。5图像记录与查询检索设备宜设置在易于操作的位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设备选型与设置(八)显示设备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选用满足现场条件和使用要求的显示设备。2显示设备的清晰度不应低于摄像机的清晰度,宜高出100TVL。3操作者与显示设备屏幕之间的距离宜为屏幕对角线的4~6倍,显示设备的屏幕尺寸宜为230mm到635mm。根据使用要求可选用大屏幕显示设备等。4显示设备的数量,由实际配置的摄像机数量和管理要求来确定。5在满足管理需要和保证图像质量的情况下,可进行多画面显示。多台显示设备同时显示时,宜安装在显示设备柜或电视墙内,以获取较好的观察效果。6显示设备的设置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界强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入射时,应采取相应避光措施。7显示设备的外部调节旋钮/按键应方便操作。8显示设备的设置应与监控中心的设计统一考虑,合理布局,方便操作,易于维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四
本文标题:安防监控方案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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