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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场所安全生产协议(仅供参考)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甲方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2、书面告知乙方有关厂房、场所的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具有符合相应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能力的人员,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5、甲方应制定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的综合应急救援措施,并开展演练。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与出租方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救援预案。3、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4、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明确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职责。6、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于现场实际隐患和设备需要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分解,特别是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的维护)重要说明一、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协议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1、租赁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2、厂房、场所地址、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特种设备状况。3、承租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和从业人员数量。4、出租方、承租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职责。5、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6、租赁期限。二、厂房、场所租赁双方应当遵守有关房屋租赁规定,禁止出现下列行为:1、租赁厂房、场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2、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3、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危险物品;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特种设备,违法使用特种设备。5、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文标题:租赁厂房(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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