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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及说明编制目的: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了落实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特大量事故的应急救援,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在于保证质量事故得到迅速分析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受控,确保工程安全;满足使用要求;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有利于工程交接验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说明:本应急预案为针对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但往往质量事故会附带安全事故,因此在此特别声明,如在质量事故中出现安全事故,应首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之后方可以本预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1.2编制依据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项目部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严格控制事故发展。3.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在项目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所有管理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实行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4.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检测、预警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二、危险性分析及质量事故分类2.1工程概况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公路工程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境内,本项目为规划的国省干线公路二线的一部分,满足宁德港区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战略目标,适应宁德市总体规划,建设“六新大宁德”的需要。本合同段起止里程桩号为K81+924.673~K92+463.840,全长10.54km,合同段主要结构物工程包括:桥梁3座共614.5m(其中七都大桥(右幅534.5m、左幅536.5m),郑岙中桥38m,六都中桥40m);涵洞15座共719.11横延米(其中RC盖板涵14座计675.38横延米、箱涵1座计43.73横延米)。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36m(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为18m),整体式路面宽度为32.5m,分离式路面宽度为2*16.5m。2.2危险性分析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综合考虑在施工全过程的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确定突发事件、风险或紧急情况如下:1.整体或部分模板垮塌,模板支撑偏移或顺覆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洞挖施工穿过不良地层时,因围岩自稳性差、涌水、瀑破等引起开挖面坍方;塔吊事故造成的质量事故;2.高差边坡在外力荷载下滑坡倒塌;3.自然灾害对施工部位的严重损坏;4.火工品及其它危险物品管理不当爆炸造成事故引起质量事故;5.因材料不合格而产生的质量事故;6.其它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跌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造成的质量事故及人员伤亡等。2.3质量事故分类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伤亡人数,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重大质量事故。具体规定如下所示: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事故调查事故原因结构可靠性鉴定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前复查处理方案处理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结论检验验收不合格临时防护措施及实施合格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3.1事故调查(一)初步调查首先对构筑物的场地特征(如:邻近构筑物情况,有无腐蚀性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经过,事故现状和实测数据,事故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之前是否对事故发生处做过处理,以及对图纸资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出厂报告和实验报告、施工日志等进行检查,之后进入详细调查。(二)详细调查在初步调查完成后,进入详细调查阶段,详细调查主要内容有结构实际状况,如:结构布置、结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方法是否正确以及支撑系统是否正常等。结构上部各种作用的调查,主要指结构上的作用及其效应,是否出现临时荷载过大等情况。施工情况调查,包含施工方法、工艺、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记录、施工日志等。变形缝和裂缝观测调查,主要为沉降观测记录、结构或构件的变形观测记录,裂缝的形状与分布特征,裂缝的宽度、长度、深度以及之后的发展规律。在详细调查结束后进行补充调查。(三)补充调查补充调查需要做某些试验、检验和测试的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探:如持力层以下的地质情况;桩基工程中,原勘探孔之间的地质情况等;2.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如取钢筋、水泥进行物理实验、化学分析;在结构上取试样,检验混凝土或砖砌体的实际强度;用回弹仪、超声波和射线作非破坏性检验;3.载荷试验:根据设计或使用要求,对结构或构件进行载荷试验,检查其实际承载能力、抗裂性能与变形情况;4.较长时间的观测:对构筑物已出现的缺陷(如裂缝、变形)进行较长时间的观测检查,以确定缺陷是否已经稳定,还是继续发展下去,并进一步寻找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等。3.2临时防护措施及实施在处理严重的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判定其是否有继续恶化的趋势,有的甚至可能造成构筑物倒塌或人员伤亡。一旦发现此类危险,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并立即组织实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方法:1.防止构筑物进-步损坏或倒塌:一般的措施有卸荷与支护两种。如发现悬挑结构存在有断塌或整体倾覆的危险时,应在悬出端或悬挑区内加设支撑;2.避免人员伤亡:当发现事故已经达到濒临倒塌的危险程度,在没有充分把握时,绝不采取盲目抢险支护,导致无谓的人员伤亡,当有此类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划定安全区域,设置围栏,在确定出合理的抢险方案前,防止人员进入。3.3确定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分析应建立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为以后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要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危害程度。根据经验,很多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原因往往涉及到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和使用等几个方面,在事故分析中,必须全面顾及各项原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其次应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为事故发生的初始点,原点的确定将直接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3.4结构可靠性鉴定结构可靠性鉴定应包含安全性、适用性与耐久性的鉴定,此项鉴定因涉及需要对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因此此项鉴定在事故发生后,应联系设计院,对结构的可靠性进行验算。3.5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进行初步报告,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再次向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对工程概况(主要是与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做过处理,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实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果,事故处理的意见详细描述。3.6处理前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应组织设计、施工以及上级部门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重点是核实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内容,此外还需确定以下事项:a、查清是否留有隐患;b、勘查事故直接原因,确定事故性质;c、记录勘查内容,对现场进行拍摄,必要时录像记录。3.7确定处理方案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成果和确认事故的性质,对于影响结构可靠性的质量事故,应联合设计院对结构承载能力做重新验算后,确定处理方案。现场施工应对事故现场确定临时支护、围护或临时处理方案。3.8事故处理设计此项内容在影响结构可靠性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设计方,由设计方根据调查报告及现场勘查确定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施工。事故处理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复查事故实际情况,并采取相应对策;2.认真编制事故处理施工方案,此方案应以设计方的事故处理方案为依据进行深化设计方案;3.加强施工检查;4.确保施工安全,事故现场有较多的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同时有些需要拆除,因此在施工时,项目部安全部全程跟踪事故处理现场。3.9处理效果检验:在事故处理完成后,对事故处理现场进行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如:钻心取样、超声波检验等确保结构不留有隐患。3.10事故处理结论:所有事故经过处理后,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结论。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1应急组织机构(一)为切实落实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管理,成立本项目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总指挥):副组长(副总指挥):组员:(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事故应急的日常事务工作。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其组成如下:主任:副主任:联络员:4.2职责范围(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施工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负责现场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启动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2.接受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负责所需物资材料、设备、人员的落实。4.负责了解和掌握质量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汇报情况。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5.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6.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7.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善后处置等工作。(二)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做出判断与决策。2.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实施行动。与上一级应急救援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4.采取有力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协调后勤物资的供应,以保障应急救援行动。5.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6.决定应急撤离;分析事故现场外受影响区域的安全性。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三)现场副总指挥主要职责为: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本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4.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5.定期检查常设应急救援组织、部门和人员的日常工作以及应急救援准备状态。6.应急救援总指挥出差或有重大情况不能指挥,第一副总指挥自动成为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不得推诿。7.应急救援结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落实并尽快把落实情况向上级报告。(四)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传达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承办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随时对各突发事件作出反应。负责事故应急的联络工作,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一旦有情况出现,首先如实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的应急小组做好准备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五)
本文标题: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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