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船舶防污染现状及发展
浅谈内河船舶防污染现状及发展张勤摘要:介绍我国内河船舶防污染检验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防止内河船舶污染、保护水域环境已经刻不容缓。通过分析内河船舶污染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关键词:内河;防污染;建议PollutionpreventionofinlandrivershipsAbstract:Thestatusandproblemsofourcountryinlandrivershippollutionpreventioninspection,thecausesareanalyzed,andputsforwardrelatedsuggestions,topreventpollution,protectthewaterenvironmentofinlandrivershiphasbeencrunchtime.Throughtheanalysisofsomeproblemsininlandshippollution,andputsforwardsomeeffectivemethodsandmeansoffeasible,promote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inlandrivershipping.Keywords:Inlandriver,Pollutionprevention,Suggestions1前言1.1选题目的及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内河运输发展迅猛,内河船舶的种类和数量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与此同时,船舶对水域的污染也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内河运输船舶约有二十多万艘,船舶在营运中产生的大量的废气油污、垃圾、化学物品和生活污水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水污染源。如何加强内河船舶防污染的监督管理,保护内河水域的环境及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上我国内河船舶的种类和艘数不断增多、船舶吨位及主机功率不断增大、从业人数也不断增多,与此同时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的污染日益加剧,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规定,其中在船舶检验《规范》、《规则》方面制定了具体的防止船舶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规定。船舶防污染检验是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重要的一环,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的源头把关。本文介绍我国内河船舶防污染检验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2我国内河船舶防污染的现状2.1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一直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严,违法必究。我国内河船舶以小型船、老龄船居多,船舶平均吨位小、能耗高、污染大。而我国目前在内河小型船舶防污染方面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还不完善,尤其是对于150总吨以下的小型油轮、木质船、水泥船舶在生活污水的处理、排放,生活垃圾的管理等方面没有相应的规定,存在较大漏洞。此外,海事部门在防污染管理方面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公约有《MARPOL73/78附则》《附则海洋环节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这三个法规(公约)都只适用于海,这造成执法机关在执法方面将处于无法可的状态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一直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内河船舶以小型船、老龄船居多,船舶平均吨位小、能耗高、污染大。而我国目前在内河小型船舶防污染方面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还不完善,尤其是对于150总吨以下的小型油轮、木质船、水泥船舶在生活污水的处理、排放,生活垃圾的管理等方面没有相应的规定,存在较大漏洞。此外,海事部门在防污染管理方面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公约有《MARPOL73/78附则》《海洋环节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这三个法规(公约)都只适用于海,这造成执法机关在执法方面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的依据。2.2低标准船舶的大量存在我国内河航道由于水深、宽度等原因,使得民营、个体低标准船舶的大量存在,对我国内河水域构成的污染隐患依然很大,一些小型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这种类型的船舶船型小,船舶技术状况普遍较差,公司管理混乱,船员素质低,居家带口、以船为家,为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逃避监督检查,是这类船舶发生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一些在港内航行作业的小型船舶和众多小型内河横水渡船或机艇防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2.3部分防止油污设备质量差据许多已安装油水分离设备的小型船舶船员反映,一些防止油污染设备的质量差,性能低,安装上船后第一次使用进行取样化验,结果通常都达不到法规的要求,且设备上的电磁阀易出故障,滤芯易堵塞,滤阀需要常换,价格高,使用寿命短日常维修保养也较麻烦,致使多数已装了设备的船舶,为了减轻负担,一般不轻易使用,还是把污油水卖掉或直接排入水中省钱、省事,虽然单船排出的油污水不多但是二十多万船舶加起来数量就很大了。2.4全员法规意识、环保意识弱和执法问题民众环保意识差,参与对防治水域污染的积极性低,发现有船舶故意排污或倾倒垃圾现象或者发现有水域被污染现象时,没有主动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类现象。船员没有按规定将船舶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处理;经常随意把船舶垃圾丢进水里;大多数船舶装备了油水分离器,但是大多数船员不会操作使用,也从来不用,油水分离器装在船上成了摆设,船上产生的含油污水经常被船员偷偷地排入水中;很多船员把船舶载运散装有毒含腐蚀性货物时的洗舱水直接排入河中。执法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由于内河船舶吨位小,同行业竞争大等,内河航运业存在一定的经营困难由于相当一部分航运企业本身不景气,经济承受能力差。一些船舶在规费征收方面采取拖、赖的手段甚至暴力抗法。使得执法特别难。另一方面,船舶违章排放主要是在港口以外水域。目前大部分内河海事执法艇船速慢,备落后,缺乏夜间监视设备,也缺乏水中油份浓度分析设备。使得海事主管部门对港口外水域及夜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难以有效地查处船舶违章排放污染物。2.5污油水接受处理设施奇缺而且管理不善据规范要求,凡是未装设油水分离器的船舶,其含油污水都需定期排给油水接受处理设施,由于目前我国污油水接受处理设施奇缺,这个要求在我国内河水域很难做到。据不完全统计,在江苏目前未装设油水分离器的内河船舶约有十三万,而用来接受内河船舶油污水接受处理设施只有十台左右,而且主要分布于长江沿线,也就是说每一万多内河船舶才配有一台油污水接受处理设施,这样的比例远不能满足内河船舶排放油污水的要求。一些船舶想将污油水排往接受设施,但由于没有污油水接受设施或排放不方便,而不得不将油污水直接排入水域。造成污油水接受处理设施缺乏的原因主要是该设备的造价高,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加上使用过程中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一般小港口难以承受这种负担,就是一些大港口也把这种设施视为包袱,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设施所有人的投资和使用积极性。3内河船舶防污染的几点建议3.1强化船员环保意识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船员对防治船舶污染,保护水域环境大多还是有一定的认识,只是没有上升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促进、转化直至固化这种自觉行动。为此建议:(1)开展专题研究,了解掌握船员对船舶防污染工作缺乏自觉行为的症结所在,提出科学、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2)制订船舶防污染宣传的长期规划,借鉴现代广告、宣传的科学原理,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船员开展长期的宣传,定期对宣传规划进行评估与调整,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3)把船舶防污染的要求、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列入船员培训考试大纲,作为船员人人都要学习掌握的基本内容;(4)推进船舶公司化管理,推进航运企业建立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通过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促使船员提高和强化船舶防污染意识。3.2提供便利的设施和服务(1)破解接收处理队伍的建立难题内河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有别于沿海,内河船舶污染物基本无利用价值,为数众多的内河船舶无力支付污染物接收处理费用,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缺乏可行性,因此,内河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必须作为公益性项目,由地方财政解决其费用开支问题。这样做其实也是合理的,港口的水域环境作为当地城市环境的一部分,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也理应与城市其他环卫工作一样得到地方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应争取政府尽快负起保护辖区港口水域环境的责任,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队伍,提供免费或费用低廉的服务。(2)督促港口码头按法规要求,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按照法规要求,港口码头需要提供足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目前要建设此类设施确实有实际困难,建议尽快制订港口码头配置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标准。在标准未出来之前,可用简易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暂时替代。(3)解决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的便利化问题。为鼓励船舶按要求排放污染物,减少对江河的污染,还必须要解决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的便利化问题。如果船舶将污染物排放给接收队伍接收或排放到岸上的设施十分不便,无疑将极地影响船舶按要求排放污染物的积极性。建议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统筹安排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地点,让船舶可以方便地排放船舶污染物。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接收船舶到船边接收船舶污染物。3.3加强监管,提高船舶污染监管的震慑力在强化他律方面,主要依靠海事执法,要提高船舶污染监管的震慑力,关键在以下几方面:(1)要抓得准,建立监视体系。一是加强内河和港区水域巡航,将水域环境监控列入日常工作主要内容;二是加快内河干线CCTV系统等项目建设,尽快实现主要航线水域船舶防污染实时监视;三是加强船舶污染排放接收情况检查,跟踪监视污染的去向。(2)要宽严相济,兼顾公平,树立执法威信。对初犯的,如不是性质特别恶劣,可只给予警告教育,一般不予罚;对屡犯或其他性质特别恶劣的,给予重罚。处罚时要统一处罚标准和尺度,关注被管理者的公平感,树立执法威信。(3)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一是加强船舶防污执法培训,对许多内河海事执法人员来说,船舶防污执法可能还是一项“新”工作,法规有什么规定、如何取证、如何把握处罚的度,都是要“认真”面对的问题。建议统一培训大纲和培训要求,分期分批培训内河基层海事执法人员,船舶防污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二是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针对内河船舶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的外部执法计划,确保有效查处内河船舶污染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执法的内部控制确保执法的效率与公平。三是建立跨区协调机制,比如长江、珠江、大运河等跨省航运干线,在开展打击跨船舶违法排放污染物活动时,要统一行动,统一执法标准,避免船舶“躲猫猫”,加强执法监管的震慑力,提高执法效果。3.4建议立法规定内河船舶污染物全面禁排通航河流两岸往往人口稠密,这些河流通常也是沿岸居民主要的饮用水源,因此,通航河流环境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按目前法规的要求船舶处置污染物主要是达标排放,但船舶污染物如油污水达标排放,河流还是要遭受一定的污染。实际上,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的船舶往往是对污染物未作任何处理直排河中,加重了河流的污染。交通行业作为负责任的行业,有责任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船舶对河流的污染,全面禁止船舶污染物排放入河是最有效的办法。事实上,内河船舶污染物全面禁排也是基本可行的。内河船舶航行经过的港口、站点通常很多,如果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已比较完善,污染物接收服务比较便利,内河船舶就可以很方便地得到排放污染物的接收服务。为此,建议时机成熟时,立法规定内河船舶污染物全面禁止排放入河。船上的油水分离器,长期以来多是摆设,建议废除内河船舶配置油水分离器的要求。4结论内河船舶违章排放污染物相当普遍,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减少内河船舶对水运环境的污染,促进内海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靠政府,执法部门,船舶公司,船员以及全民的共同努力。参考文献[1]黄立身.船舶气囊上下水应用现状与应改进的问题.中国修船.1997年第3期.[2]涂少波.船舶气囊下水工艺与发展前景.中国造船.1997年8月.[3]桂雪琴.气囊下水何时不再尴尬.中国船舶报
本文标题:船舶防污染现状及发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299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