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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煤矿井口安全工作站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群防群治的目的。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监察机构晋工发[2010]49号文件和晋城市总工会、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晋市工发[2010]55号文件,阳城县总工会、阳城县煤炭工业局阳工发[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12月10日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事项如下:一、成立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配备相关人员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站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副站长: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二、工作机构1.有正式文件证明工作站为煤矿企业工会内设机构2.有专职站长的任命文件3.专职工作人员能满足轮班工作需用三、工作制度1.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煤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岗位责任制2.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宣传落实情况3.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的安全隐患处理、登记、分类上报的办法要明确细致4.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办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要完整5.要有明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岗位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6.有正式文件明确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津贴发放的办法。7.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分会考核办法、工会群监例会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记录。8.职工安全帮教制度,“三违”档案建立,制止“三违”、预防重大事故奖励办法及执行情况的记录。9.联合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井口工作站定义井口接待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工会组织为加强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在部分国有重点煤矿设立的以工会劳动保护小组检查员和生产一线职工为支撑,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和反馈为手段,以促进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为目的的群众安全工作机构,在煤矿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按照省总工会、省煤炭工业厅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工发[2010]49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就建立和完善所属煤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以下简称井口工作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确保井口工作站及时建立运行去年以来,集团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并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监网络,建立井口工作站,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集团监管、二级公司直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构建和谐煤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要结合当前开展群众安全工作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部署,重点落实。确保所属煤矿井口工作站和工会劳动保护群监网络的建立、完善、整合、提高。二、明确职能,确保井口工作站工作落到实处井口工作站要发挥与一线职工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履行以下职能:(一)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协助管理部门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三)协助劳动保护监督部门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四)负责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和职工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登记建档、整理分类和汇总上报工作。(五)跟踪监督煤矿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六)监督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落实情况和井下劳动用工情况,对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落实不到位和井下非法违法劳动用工情况向煤炭管理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举报。(七)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搜集、汇总、反映职工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八)建立职工“三违”档案,开展针对性的职工安全帮教工作。(九)协助女工家属协管委员会开展女工家属安全协管工作。(十)组织职工开展有益的群众安全文化活动。(十一)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三、严格标准,确保井口工作站高质量运行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具体要求是:(一)固定的场所:在井口附近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二)专门的机构: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为煤矿企业工会内设机构,配备专职站长一人,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若干人(应满足轮班工作需要)。(三)完善的制度:1、井口工作站岗位责任制。2、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岗位责任制。3、安全隐患受理、登记、分类、上报办法。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5、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津贴发放办法。6、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考核办法。7、工会群监例会制度。8、职工安全帮教制度。9、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办法。10、职工制止“三违”、预防重大事故奖励办法。(四)规范的运作:1、专人接待,服务热情。2、能够认真地将职工反映的安全信息分类汇总。3、能够把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到位。4、能够跟踪督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直至消除。5、能够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活动。四、稳步推进,确保井口工作站工作有序开展各煤矿要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和运行。具体要求是:1、目前生产的矿井要在年内完成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并运行。各级工会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群监队伍素质。根据《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业务培训必须坚持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统一,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各级工会要大力开展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要求每年集中业务培训或参加省级以上培训不少于一次。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群监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监督检查水平。要落实工作待遇,激发工会劳动保护群监网员和职工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会群监网员的津贴水平,逐步把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津贴作为岗位津贴纳入职工工资范畴进行发放和管理,原则上要求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采煤、掘进)的岗位津贴不低于8元/人班,井下其它辅助岗位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岗位津贴不低于5元/人班,地面岗位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岗位津贴不低于3元/人班,经考核后发放。各煤矿工会要建立职工查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工会群监网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2、兼并重组建设性矿井要根据建设工作进程逐步推进,逐步健全群监网络。按照《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检查员队伍。具体要求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部门要与工会组织同时建立,同时发挥作用;在工会组织组建后二个月内完成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和上报工作;在工会组织组建后四个月内在其它生产班组(工会小组)配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完成小组检查员的培训上岗工作;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基础上,在组建工会组织后六个月内完成井口工作站建立并投入运行。五、加强考核,确保井口工作站工作规范运行(一)建站考核:将建立井口工作站作为各市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建站任务的市公司工会不能评为年度考核先进单位。没有建立井口工作站的煤矿不能参加各级“安康杯”竞赛的表彰奖励。(二)日常考核:细化量化标准,依照群监组织网络化、接待工作制度化、履行职责规范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发挥作用有效化的原则对井口工作站进行日常考核,促进井口工作站达标升级。各市公司工会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六、分级负责,确保井口工作站发挥作用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和运行,由各煤矿工会具体实施和管理,各煤矿工会组织作为实施主体,要把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和运行作为强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贯彻落实,要争取企业行政支持,努力吸引广大职工参与,要借鉴国有重点煤矿井口接待站在发挥群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有益经验,切实将井口工作站建成职工参与煤矿安全管理的平台,工会开展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抓手,职工与行政联系的桥梁。各煤矿行政部门,要支持井口工作站的建立和运作,在政策上鼓励、物质上支持、业务上指导。将井口工作站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以吨煤提取适当费用为主要形式的多渠道、多方式筹措群众安全工作专项费用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群众安全信息落实整改机制,确保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煤矿企业不得将群众安全信息作为安全行政处罚的依据,保证群众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要采取有效措施把井口工作站建成整合群众力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平台。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建立和完善井口工作站作为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煤矿兼并重组企业工会组织意见》、强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维护煤矿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进行部署落实;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深入煤矿企业进行指导、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标准,认真考核,使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站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市公司、涉煤公司工会对所属井口工作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所属煤矿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备案、岗前培训和颁证上岗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和煤业公司在各自职责内支持、指导井口工作站建立和运行工作,形成各级工会主抓,各级行政支持,广大职工参与的运行格局,切实发挥井口工作站在推动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主体是广大职工,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在思想深处重视安全工作,做到自保互保。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途径,也是切实维护好职工具体利益的重要措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是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也是煤矿企业工会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探索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对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矿井安全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矿区具有深远的意义。为此,进一步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生命安全,是煤矿企业工会必须认真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制约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从近几年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看,职工安全意识在逐渐增强,安全管理在逐步加强,安全责任机制在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处罚手段正在向安全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转变,安全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逐步好转,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给煤矿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但是,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及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成了制约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一是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区队干部认为现在矿井安全好转,生产正常,安全第一的思想有所松懈,而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致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放松,从思想上没有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的关系,顾了生产,忽视了安全,对职工班前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安全教育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形成了只要把生产任务搞上去比啥都强的思想。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用行政命令来指挥生产,致使群监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监督检查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甚至出现对坚持原则的群监员进行打击报复现象。二是职工自我防范意识不到位。部分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不强,由于农协工大都来自边远山区,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许多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工人不要说让他们参与管理安全,就是对自己的许多行为也都往往不能很好地加以约束,因而,常常不自觉地出现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加之时有习惯性违章,但却未出问题,这又使许多职工群众产生侥幸的心理。所以,习惯性违章常出现,致使干安全活、干标准活、干放心活的思想意识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三是井下现场监管不到位。由于井下工作环境分散,点多、线长,领导、管理人员难以全面监督,就是在上级强调“工人三班倒,班班有领导”的情况下,领导也只能在一个点上,没有实际效果。四是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四位一体”安全连锁认证制度和“手指口述”确认操作法认识不到位,安
本文标题:关于煤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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