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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第一节工程移交前服务措施工程竣工后,在移交前,派出专职保卫人员看管,确保本标段合同项目内容完整无缺。工程移交前进行必要的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齐,满足工程投入使用的要求。工程竣工一年内我公司负责整个工程路面和管道的保养维修。工程竣工一年后与建设单位办理正式竣工手续,并移交给建设单位。第二节保修期内质量保证承诺本公司承诺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有关市政道路工程方面的质量管理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本工程承诺,在接到业主有关质量投诉后,在24小时内作出合理回应。对于工程质量的保修工作,在施工阶段以预防为主。预防工程质量的通病,减少工程修复内容。第三节交验后服务措施(1)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具体质量保修办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与业主签订保修合同。(2)设立“缺陷责任期对工程修复维护和质量回访领导小组”,为全面负责协调处理竣工验交后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的常设机构,负责工程质量保修实施及定期回访,并明确附近的相关专业工程队伍,一旦有维修任务负责实施。(3)工程竣工验收后每三个月,由工程质量保修回访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质量跟踪回访。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立即组织实施维修整改,达到用户满意为止。(4)修复维护和质量回访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接待用户来访人员及其它方式的质量问题投诉。对所投诉的质量问题认真登记,三日内派人到现场勘察调查,提出处理方案,用户认可后,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携机具、设备赶赴现场,实施维修处理,维修后的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和用户的满意。(5)工程竣工验交后,及时建立缺陷责任期服务网络。在缺陷责任期内建立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并把这一制度贯彻始终,及时征求和听取用户意见,改进服务方式。(6)根据本工程合同条款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和“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质量,让用户满意。
本文标题: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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