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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广西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的通知桂建质[2007]29号各市、县建委(建设局):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环境,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广西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参考《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建筑图集,结合广西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基本要求》的宣传贯彻工作。2008年4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必须达到《基本要求》的各项要求。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1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环境,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广西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参考《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建筑图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要求。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第三条本要求所指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第二章建筑工程第一节场容场貌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不宜高于2.5m。围挡不能随意开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严禁使用彩条布、竹杆、竹脚手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提倡使用金属板材、广告布或其它先进围挡材料。使用砖砌围挡时,基础埋深不应小于0.5m,基础宽不应小于0.37m,围挡厚0.24m,顶部应设压顶,沿墙每5m设一墙柱,柱截面为0.24m×0.37m。使用砌体砌筑围挡时,基础埋深不应小于0.5m,基础宽不应小于0.39m,围挡厚0.19m,顶部应设压顶,沿墙每5m设一墙柱,柱截面为0.39m×0.39m。临街面应采用混合砂浆抹面,刮腻子,刷涂料,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在墙面描绘装饰图案。3/14围挡出现损坏时应及时修复。第五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封闭式金属门扇,严禁敞口施工。每个施工现场出入口一般不超过2个。主要出入口大门净高(指门柱高度)不应小于4.5m,净宽不应小于3.9m,砖砌门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0.49m×0.49m,门柱宜书写宣传标语。门头应书写企业名称、设置企业标志。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有条件的工地还可以增加工程鸟瞰图或正面效果图、设置旗杆、悬挂企业旗帜等。第六条施工现场每个出入口均应设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门卫人员宜佩戴袖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工作卡内容应包括:照片、单位、姓名、职务、部门、工种、编号等。现场人员安全帽应实行分色管理。施工管理人员宜选用白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宜选用红色安全帽,普通作业人员宜选用黄色安全帽,监理人员宜选用蓝色安全帽。安全帽上宜印制企业徽标或企业名称以便区分。第七条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混凝土浇捣的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m×5m)、沉淀池和冲洗设备,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工地。第八条施工现场地面的硬化处理。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地面必须铺设混凝土硬地坪,其长度要求为向内能接通场内路网,向外宜接通市政道路,条件所限时应铺设至大门外2m。施4/14工区主干道应铺设宽3.5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地面和施工区主干道做法:素土夯实、200mm片石持力层、上铺60mm碎石、现浇200mm厚C20混凝土,按5m分缝。2、施工区一般道路应铺设宽1.5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有条件的应形成路网并与施工区主干道相连。做法:素土夯实、现浇100mm厚C20混凝土。3、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人行道路应铺设宽1.5m以上的路面,有条件的应形成路网。做法:素土夯实、60mm厚碎石持力层、50mm厚水泥砂浆。也可采用广场砖、碎石、卵石铺设的人行道路。4、建筑物周边应浇筑宽度至少为1.5m的混凝土带,并设置排水沟,与场内排水系统相连。做法:素土夯实、上铺60mm碎石持力层、现浇100mm厚C20混凝土。基坑应当及时回填,基坑回填和建筑物周边混凝土带宜在主体2层结构完工前完成。5、仓库、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木材加工场、搅拌场、垃圾堆放场以及卷扬机操作棚等生产区域必须铺设混凝土硬地坪,有条件的应与场内路网相连。做法:素土夯实、现浇100mm厚C20混凝土。6、施工现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硬化处理之外,还有非硬化地面的,应进行平整、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覆盖。7、硬化地面应表面平整、坡度合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建工程周边应设置砖砌排水明沟,具体规格是:宽度不小于220mm,最浅处不浅于120mm,坡度5‰~1%,表面抹灰。也可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沉砂井处理,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5/14第十条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悬(插)挂标识牌,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时间、检验情况等。建筑材料堆放原则是散材成方、型材成垛,高度不宜超过1.8m。砂、石料堆放场应设砖砌围挡(砖墙厚240mm,高度≥600mm)。堆放场与工地围挡应保持安全距离,以保证料堆与围挡不接触。钢筋应按规格分别搁置整齐,离地≥200mm,并挂设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规格与检验状态。水泥仓库应采用砖砌库房,有防潮、防雨措施,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并应高于室外地坪150mm以上。水泥应按不同种类、批次、生产日期和强度等级分别架空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包水泥,架空高度不应小于300mm。仓库所存放的工具、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应分类放置,标明规格型号,仓库内保持整洁、畅通。第十一条施工作业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凡应拆除的模板要及时拆除及时清运,不能马上清运的必须码放整齐。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到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标示名称、品种,并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放在作业区内。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标志牌和操作规程等各种标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地设置醒目的标志牌、警示灯等。第十三条施工场地内的各种防护棚、加工棚、操作棚等,均应采用落地式双层防护结构。防护棚顶四周应设高180mm以上的栏板以防止物体滚落伤人。双层防护棚之间应挂设宣传标语、图案等进行封闭和美化。6/14第二节临时设施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在建筑物物体坠落半径之外,并与作业区明显分隔。确因场地狭窄不能明显分隔的,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第十五条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门卫室、吸烟室、饮水室、卫生室、宿舍、厨房、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开水房、娱乐室、阅览室等)提倡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也可采用砖砌外墙、木屋架、上铺水泥瓦的做法。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临时设施应满足安全、卫生、通风、采光等要求,周边设散水和排水沟。第十六条所有临时设施的地面以及门前地面必须硬化,有条件的应与生活区、施工区的路网连接。具体做法是:素土夯实、60mm厚碎石持力层、50mm厚水泥砂浆。第十七条办公区含办公用房、办公附属用房和与其配套的道路系统。办公区应布局合理、面积适中、适当绿化。第十八条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用砖砌时内外墙面应抹灰、内墙刷白或刮腻子。地面铺地砖,木门刷漆,窗为白铝白玻,用电线路为带线槽明敷。有条件的可设置吊顶,配备空调。办公室门口设门牌。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应归类存放。技术资料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墙上应张挂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施工图表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避免杂乱。第十九条生活区含宿舍、厨房、食堂、卫生室、厕所、淋浴间、开水房、娱乐室、阅览室和与其配套的道路系统。7/14第二十条宿舍。采用砖砌时,正面设1m宽走廊,前屋檐挑出走廊200mm,后屋檐挑出外墙400mm,周边应设置明沟。室内地面抹灰找平压光,内外墙面抹灰、刷白,宿舍前后设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良好。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简易宿舍供工人居住;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床铺应为不超过2层的铁制架床,第一层距地面0.5m,第二层下距第一层1m,上距天棚不低于1m。不得使用通铺。床铺数量应满足施工高峰期用工需要。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室外设晾衣架。第二十一条厨房和食堂。至少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30m。无法达到此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密封处理。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8m,厨房地面应贴防滑地砖。用砖砌时,内墙贴不低于1.5m的瓷砖墙裙,加工台、灶台、售饭窗及其周边应贴白磁砖,高度不低于1.5m,其余内外墙抹灰、刷白,安装纱门、纱窗,门扇下方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厨房内应设排风扇,有条件的宜配备冷藏设施。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刀、盆、案板、碗筷等应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同时做到生熟分开。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有标识。餐炊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采购的食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每天必须留样并做相应记录,禁止采购有毒、有害、变质食物。食堂内应根据就餐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简易餐桌,提供茶水。就餐点及宿舍区必须配置密封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禁止乱丢废物和剩余的饭菜。卫生责任制度应张挂在售饭窗口边,以便工人监督。8/14第二十二条卫生室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并存放于明显位置。第二十三条厕所。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严禁使用旱厕。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便槽及内墙面应贴1.5m高白磁砖,有条件的工地应贴防滑地砖。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m的隔板,禁止采用不设隔板的大便槽。蹲位数与人数比例以1:20为宜。厕所要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同时必须有盖板并及时清掏。第二十四条淋浴室。淋浴室必须与厕所分开设置。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内墙面应贴1.5m高的白磁砖,有条件的工地地面应贴防滑地砖。淋浴喷头数与人数比例以1:20为宜。室内应排水顺畅,室外采用明沟排水。冬季应向工人提供热水。盥洗池龙头数与人数比例以1:20为宜。第二十五条生活区应设置娱乐室和阅览室,内设电视机,提供报刊。施工区应设置饮水室,内设密封式加盖加锁保温桶。第三节环境保护第二十六条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土方、散材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沿途抛洒、流漏、飞扬。建筑垃圾清运应按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第二十七条施工污水、泥浆、废水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或堵塞下水道,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第二十八条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向下抛撒,严禁用电梯井抛撒施工垃圾。不能及时外运的土方9/14或建筑垃圾,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第二十九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
本文标题:广西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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